您好,我想问下,我的外公过世了,他名下有一套房产,房子是外公一个人的名字,过世前有和一个阿姨再婚了,并且有结婚证书,这个阿姨自己还有一个儿子,是之前和别人所生,这个儿子是否属于我外公的继子?继子是否也拥有房产分摊权?外公生前立下了一份遗嘱,遗嘱内容是:我死后,我房子的一半归阿姨所有,其他人不予争夺,请问这份遗嘱 上了法院后是否有效,这份遗嘱在生前没有被公证过。如若遗嘱有效,再婚的阿姨,阿姨儿子,以及我母亲三人是如何分配这套房呢?

2024.08.21 21:46:10
0人收看
李孟阳精英律师
在线咨询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3311 人赞同
516 人不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