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离婚但是男方主动提出离并且要退还彩礼有真实夫妻生活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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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男方提出离婚要求女方退还彩礼的,女方要不要退还,可以依据法律的规定执行,依据不同的情形而定。那么男方提离婚要求退还彩礼,女方退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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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有下列三种情况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一女方在怀孕期间是指女方从受孕之日起至分娩之日的一段时间二分娩后一年内即从婴儿出生之日起一年内不能提出离婚三女方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即从女方人工流产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民法典这样规定是从保护妇女胎儿婴儿的合法权益出发限制男方提出离婚的限制性规定这是因为妇女处于怀孕期哺乳期或者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会增加妇女的精神和经济上的负担严重损害妇女身心健康影响胎儿的正常发育和婴儿的健康成长。但是如果妇女婚后怀孕是因婚外的第三人所致而且确认或者妇女隐瞒与婚外第三人所致怀孕而在分娩后确认男方均可以提出离婚。那么何种情况下,男方不能主动提出离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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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女方提出离婚男方的彩礼是否退还需要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分析。根据该规定,如果男女双方未结婚,彩礼是可以要回的。在第(二)项、第(三)项情形下,应当以当事人离婚为条件。最高人民法院的这一司法解释,使得我国对婚约问题的处理有法可依。导致审判人员由于认识的分歧,对同一案件的处理会出现不同的结果。对于返还的数额,在处理离婚纠纷案件中的彩礼返还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并结合查证的彩礼数额予以判决。而婚约彩礼纠纷案件中,只要是属于法院查明的彩礼部分,即应全额返还。那么女方提出离婚男方的彩礼退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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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双方在离婚时关于是否退还彩礼的问题,是有法可依的。实际共同生活一年内提出离婚的,彩礼可在半数以上酌定返还额度;实际共同生活两年内提出离婚的,可在半数以上酌定返还额度;超过两年的一般不予返还。那么男方提出离婚彩礼返还合理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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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第二项内容也明确规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女方出现婚后主动与婚外男性发生性关系或者在发生前述三种情形时女方对男方的身体生命有严重威胁或者女方对婴儿有遗弃虐待行为或下落不明男方提出离婚的诉请亦不受三种情形规定限制。对现役军人提出离婚的需经原告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批准并出具证明否则不得提出离婚也是对婚姻关系另一方的保护。那么男方主动提出离婚的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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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如果男方向法院起诉后,女方有能力退还彩礼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结果的,有可能被判刑。新的《婚姻法》规定,如果有下面的情形,收取彩礼不退也是属违法的,甚至可以定罪。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我国现行婚姻法没有规定彩礼,但彩礼作为一种民间习俗是普遍存在的。因此,结合实际,要求退还彩礼的诉求法院不予全部支持,确因导致困难的可酌情退还少部分。那么离婚礼金要退还男方家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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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依法进行了结婚登记,彩礼理应归女方所有。彩礼,起于中国古代婚礼程序之一,又称订亲财礼、聘礼、聘财等。在新中国成立之后的一段时间,彩礼和与彩礼相关的订婚和婚约都受到了批判,曾一度被废止,但在民间始终顽强存在。那么男方起诉离婚要求退还彩礼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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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所以,就算此时夫妻离婚,结婚彩礼也是不能拿回,不过双方可以协商,或者有法定情况的可以退还,(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男女结婚一年,支付由男方给付给女方的彩礼在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退还的,这个跟双方结婚时间长短不存在什么关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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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这样规定是从保护妇女胎儿婴儿的合法权益出发限制男方提出离婚的限制性规定这是因为妇女处于怀孕期哺乳期或者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会增加妇女的精神和经济上的负担严重损害妇女身心健康影响胎儿的正常发育和婴儿的健康成长,什么情况下男方不能主动提出离婚法律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如果妇女婚后怀孕是因婚外的第三人所致限制男方提出离婚的限制性规定婴儿的合法权益出发这是因为妇女处于怀孕期而且确认或者妇女隐瞒与婚外第三人所致怀孕而在分娩后确认男方均可以提出离婚,但是如果妇女婚后怀孕是因婚外的第三人所致限制男方提出离婚的限制性规定婴儿的合法权益出发这是因为妇女处于怀孕期而且确认或者妇女隐瞒与婚外第三人所致怀孕而在分娩后确认男方均可以提出离婚,法律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有下列三种情况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一女方在怀孕期间是指女方从受孕之日起至分娩之日的一段时间二分娩后一年内即从婴儿出生之日起一年内不能提出离婚三女方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即从女方人工流产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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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如果男女双方没有登记结婚,男方给付的彩礼应该返还。如果一方因彩礼的给付造成其生活的绝对困难,不足以维持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可以有条件的支持一方请求返还彩礼的诉讼主张;对于男方结婚超过1年以上的,原则上不支持一方要求退还彩礼的诉讼请求。当事人结婚后离婚,附解除条件赠与行为已生效,民事法律关系已完成,已没有解除赠与的条件,当然也没有依此返还彩礼的问题。那么男方提出离婚女方要归还彩礼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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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第二项内容也明确规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女方出现婚后主动与婚外男性发生性关系(卖淫通奸姘居等)或者在发生前述三种情形时女方对男方的身体生命有严重威胁或者女方对婴儿有遗弃虐待行为或下落不明男方提出离婚的诉请亦不受三种情形规定限制,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第二项内容也明确规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女方出现婚后主动与婚外男性发生性关系或者在发生前述三种情形时女方对男方的身体生命有严重威胁或者女方对婴儿有遗弃虐待行为或下落不明男方提出离婚的诉请亦不受三种情形规定限制,民法典作出这样限制男方在上述规定的三种情形时不得提出离婚主要是从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出发有利于减轻女方的精神经济负担有利于胎儿婴儿的成长照料作为丈夫在妻子有上述情形时提出离婚不仅侵犯了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的人身权也是建设社会主义道德风范的要求,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民法典规定的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部分但在离婚方面又限制男方提出离婚的几点规定这并不是剥夺男方的离婚自由权只是在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推迟了男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时间在前述的三种情形消失后男方仍可按民法典的规定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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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第二项内容也明确规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女方出现婚后主动与婚外男性发生性关系(卖淫通奸姘居重婚等)或者在发生前述三种情形时女方对男方的身体生命有严重威胁或者女方对婴儿有遗弃虐待行为或下落不明男方提出离婚的诉请亦不受三种情形规定限制,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第二项内容也明确规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女方出现婚后主动与婚外男性发生性关系或者在发生前述三种情形时女方对男方的身体生命有严重威胁或者女方对婴儿有遗弃虐待行为或下落不明男方提出离婚的诉请亦不受三种情形规定限制,民法典作出这样限制男方在上述规定的三种情形时不得提出离婚主要是从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出发有利于减轻女方的精神经济负担有利于胎儿婴儿的成长照料作为丈夫在妻子有上述情形时提出离婚不仅侵犯了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的人身权也是建设社会主义道德风范的要求,民法典规定的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部分但在离婚方面又限制男方提出离婚的几点规定这并不是剥夺男方的离婚自由权只是在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推迟了男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时间在前述的三种情形消失后男方仍可按民法典的规定提起离婚诉讼,对现役军人提出离婚的(不论男女)需经原告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批准并出具证明否则不得提出离婚也是对婚姻关系另一方的保护,对现役军人提出离婚的需经原告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批准并出具证明否则不得提出离婚也是对婚姻关系另一方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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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男方主动提出离婚的条件有哪些离婚诉讼婚姻关系当事人的任何一方随时都可以提出但对男方提出离婚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规定不予提出。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同时民法典也明确规定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女方出现婚后主动与婚外男性发生性关系或者在发生前述三种情形时女方对男方的身体生命有严重威胁或者女方对婴儿有遗弃虐待行为或下落不明男方提出离婚的诉请亦不受三种情形规定限制。对现役军人提出离婚的需经原告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批准并出具证明否则不得提出离婚也是对婚姻关系另一方的保护。那么男方主动提出离婚的条件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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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共同生活的期限,不可用时间长短来衡量,要结合双方的具体情况。有些虽然共同生活时间仅几天,但双方确实以缔结婚姻关系为目的结婚,仅因感情不和而离婚,不能认定双方未共同生活。司法解释的本意,是在前一种意义上,即绝对困难进行规定的。根据上述规定,女方提出离婚的,只有在双方登记之后未共同生活或者因为给付彩礼导致男方生活困难的,男方才可以要求返还彩礼。那么离婚是女方提出的男方可以要回彩礼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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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男方发现前妻婚内出轨,离婚财产还能重新分配吗?
我们律师呢是做法律的,但法律呢有时候也会骗我们,比如法律上有一条规定,夫妻双方结婚时间较短,且男方付出大量彩礼的情况下,离婚时男方有权主张全部或者部分返还彩礼,按照这条理解,是不是男女双方闪婚闪离,男方呢就可以要求返还彩礼了?有些渣男呢,可能就想的,那是不是拿到一份彩礼就可以结好多次婚,天天呢当新郎,这是不是天大的好事儿?在这里呢,我奉劝各位渣男一句,别想这么好,法律呢收拾不了你,我们律师呢能收拾你?之前啊,我们办的一个案子就遇到这种情况,小两口呢就是相亲结婚认识的,认识不到一个月就结婚了,大概啊结婚6个月,女方啊流产了,这个时候,渣男不但在女方最需要关心的时候忙着打游戏。
更可恨的是,竟然在这个时候提出离婚,还要求返还30万的彩礼,理由呢,就是上面法律提到的,双方结婚的时间比较短,而且自己之前付出了大量的彩礼,应该呀依法返还,如果真让他得成了,真的就没有什么公理人伦了。我们在接受女方这边的委托之后,很快呢就去因诉,我们告诉法官,彩礼的返还不能只看婚姻持续了多久,还要看离婚是谁的过错,以及女方在婚姻当中的付出。在这个案件当中,女方已经流产,渣男不但不关心,反而提出离婚,过错呢在她,而不在于女方这边,不能僵化的使用法律,而应该考虑照顾婚姻中无过错的一方。还好,婚也离了,彩礼呢也没返还,算是帮助女方从这个渣男手中解脱出来了,在这里呢,大家。
他一定要记住,法呢,不会向不法低头,对于渣男,法律收拾不了你,我们律师照样能帮到你。
这些情况呢,男方无权提离婚,离婚可不是想离就离,想走就走,法律规定了这三种情况下,男方无权提出离婚,第一呢,女方在怀孕期间,二、分娩后一年内,第三,终止妊娠后的六个月内。在这三种情况下呢,男方都不得提出离婚,这是法律对特定期间的妇女、婴儿以及胎儿做出的特殊保护。对于这样的规定,你支持吗?我是姚律师,关注我,让我们更懂法律。
离婚时两个孩子的抚养权我都想要可以吗?当然是可以的,但是现在一般情况下,法院判决还是一人一个唯一,但是不是就说一定会把两个孩子判给一人一个呢?结果并不是这样的,在我最近半截的一个案子里面,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全部归我方,所以可见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并不是一概而论的。
曾经炙手可热的教培行业,在“双减”政策后一落千丈。 有的项目投资人刚刚交费,还没来得及开展业务,就被狠狠“泼了一盆冷水”,这种情况下,加盟费还能退吗? 1加盟培训机构遇难题 步入退休年龄的张阿姨一直非常热爱教育行业,想着正好利用退休时间做一些自己喜欢的事情。与家里人多次商量后,张阿姨计划开展课外培训班,女儿刘女士对母亲的想法非常支持。于是在2019年12月,张阿姨与北京某教育有限公司签订《***美术中心特许经营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书》,约定教育有限公司授权张阿姨在约定期限内使用其经营资源在天津市某市区经营所许可的业务。张阿姨先后向教育有限公司支付特许经营费15万元、两年特许权使用费共4万元,另支付培生项目定金1000元。但协议签订后没多久,2020年全国疫情暴发,线下培训班纷纷关门停业,行业势头不断下滑。而此时,张阿姨多次与项目负责人电话、微信沟通开业地点,教育有限公司始终未能确定张阿姨的经营场所位置,导致张阿姨无法按照协议约定正常经营。 2创业选择行业至关重要 屋漏偏逢连夜雨,疫情还未完全散去,国家又在2021年突然发布“双减”政策,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张阿姨无法取得开办运营加盟分中心所需的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等。培训班未开业就“凉凉”,张阿姨心里也开始打退堂鼓,于是在2021年8月,她向教育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武先生发微信,多次提出“希望和总部商量一下退出加盟工作事宜”,武先生回复说会安排人员联系,但一直没有解除合同,也没有给张阿姨退费,就这样不了了之。在半年多的时间里,此事就成了张阿姨的心病。为了减轻张阿姨的焦虑与无助,女儿刘女士主动承担解决问题的重任,积极帮助母亲寻求法律帮助。 3解决退费同时解决情绪问题 在2022年2月,刘女士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希望能帮助母亲要回费用。天用律师仔细研究资料后,发现张阿姨与教育有限公司签署的协议中,有多个条款对我方当事人来说十分不利。与刘女士沟通情况后,她有点想要放弃,对案件信心不足,天用律师鼓励她说:“毛主席曾说过,做最坏的打算,尽最大的努力。我们一定会全力争取,胜利的希望还是有的!你不信我,还不信毛主席吗?”天用律师的一番话点醒了刘女士,也激励了她重拾信心。做任何事都是有风险的,但要相信律师的专业能力,积极配合、共同努力,才能获得胜利。资料准备、立案程序在有序进行中,而在此期间,刘女士非常焦虑常常夜不能寐。她的焦虑一方面来自母亲对于本案的各种担忧与喋喋不休地唠叨,另一方面自己处于离婚状态,独自抚养孩子,而前夫拒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与抚养费,导致自己养育孩子经济压力非常大。两方面的心理压力使刘女士忧思过度,陷入轻微抑郁的状态。她频繁给天用律师发微信诉苦,言语间也曾透露出“生活太难了,活着没意思……”这种危险的信号。天用律师在办案的同时,总是抽出空闲时间对刘女士给予暖心安慰和耐心开导,甚至在刘女士心情极度消极的时候,天用律师特意到刘女士所在地见面沟通。“你是女儿,也是母亲,要担负起家庭的责任,不能这样消极下去!面对困难也要坚强起来,给自己的孩子做一个好榜样!”......或许是天用律师的真诚解开了刘女士的心结,在精神上极大鼓舞了她,自此与她沟通案件情况,很明显看出她比之前变得乐观与积极。终于迎来了开庭的日子,刘女士与天用律师一同参加了庭审。天用律师在庭审中表明,自协议签订后,因教育有限公司无法确定我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的坐落位置,且取得特许经营资质是签署特许经营协议书的基础,但教育有限公司无相关资质及因“双减”政策落地后无法办理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致使双方之间签订的《协议书》目的无法实现,所以教育有限公司应将相关费用退还给我方当事人。面对天用律师举证的协议、信息查询样本、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录音等十几项证据,法官十分认可,一审判决双方解除合同,教育有限公司退还张阿姨全部费用。 4是律师也是人生导师 在困难与挑战面前,天用律师表现出专业与不屈,最终获得了胜诉! 天用律师不仅解决了张阿姨一家人的法律难题,同时也给了她们母女精神上的激励与振奋,让她们看到了生活充满阳光与美好的一面!张阿姨与刘女士特意为天用律师送来一面锦旗!律师的职责不仅是解决法律难题,更是对当事人的一种人生救赎!后续张阿姨又把自己亲戚遇到的法律难题委托给天用律所,这就是专业与口碑的魅力!
王女士为帮助张先生“解决”北京户口以及孩子在京入学而与之登记结婚,张先生也依约定给付了10万元的费用,王女士也帮助解决了张先生孩子的入学问题。后因北京户籍政策影响,落户计划落空,王女士提出解除婚姻关系,但张先生却要求王女士返还其10万元才同意办理离婚登记。王女士非常委屈,当初说好的不退还,只得委托律师诉讼离婚,元甲律师团队通过分析该10万元的性质以及查阅检索相关案例,指定了详细的庭审方案,庭审中成功说服法官认为该10万元不应予以返还!加之对方未请律师,自己对10万元性质的陈述前后矛盾,更坚定了法官的想法,最后张先生在法官释明后主动选择调解离婚,王女士非常满意,但也从中汲取了教训,虚假婚姻要不得!元甲律师提醒大家,虚假婚姻是违法的,还可能涉及刑事犯罪,一定要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