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现在21岁单亲未婚有一个四个月大的小孩因为经济问题可以送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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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3、全国知名大学在天津的招生人数比率高:因为考生人数少,顶尖学生考入头部学校的几率更大,基于以上三点,天津高考考生的优势在数据上体现在以下几点:考入本科院校的分数低,且天津考生本科上线率75%以上如果你在其它省份的成绩只能够读个大专院校,那么在天津,同样的学历水平那就能读一个本科大学,对于现在的就业环境来说,本科和大专的区别可是天壤之别985上线率全国第一,北大清华录取率仅次于北京上海天津的考生985上线率接近35%,录取率全国第一,且北大,清华的录取率位于全国第三,如果你的孩子在河南、江苏等高考难度大省,在本地高考也许只能考一个普通二本,但是同样的成绩在天津就能读985,答主的发小在我老家的高考读了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那他去天津高考说不定真的可以冲刺北大,清华,所以说,如果你满足人才引进要求,且有一定买房的经济预算,为了高考去落户天津还是很值得的,如果大家有其他问题,欢迎沟通交流,通过人才引进,就成为了天津的集体户口,买完房就成为个人户,成为个人户之后未满18岁的小孩就能随迁到天津,获得天津户籍,这样就能直接参加高考了,个人觉得很值得,因为天津的高考优势是实打实的摆在那边,天津高考相对于其它地区,主要的优势体现在以下几点:1、天津考生数量少:近几年天津高考的考生人数一直保持在5.5&mdash,目前天津户口办理的主流方法就是海河英才引进和积分落户,其中海河英才引进的速度快,流程简单,人才引进规定了5类人才标准,满足标准即可申请落户,但是在实际中最长用到的落户方法为学历型和技能型两种:1、学历型是指学历在本科以上,凭借本科学历即可直接落户2、技能型是指学历为大专和中专,凭借学历和对应的技能证就能直接落户天津,首先顺序逻辑是如果你想让你的小孩在天津参加高考,那么有两个条件你必须满足:第一:你要有天津户口第二:你要在天津买饭,且买房的前提也是你要有户口那么天津户口难不难办呢。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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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如果送养人收取一定金钱的,还有可能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要严格区分借送养之名出卖亲生子女与民间送养行为的界限。那么民法典中未婚生育送养需要什么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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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那么未婚小孩抚养权问题,抚养权如何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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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2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判给母亲抚养。抚养费一般是一方收入的20-30%。我孩子已经4岁了,因两人感情不和,想离婚,孩子应该由哪方抚养,老公妈妈已患乳腺癌晚期,在经济方面我家更有优势,请问孩子的抚养权哪方更有机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那么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及抚养费问题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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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法院受理女方起诉男方离婚得到法院受理后,案外人也将男方列为被告起诉欠款关系,主张借款还债,并出具借条,被告男方予以自认,而女方否认,男女朋友关系经济纠纷案例法律分析: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一般认为恋人之间互赠礼物是为了表达情意,属于一般赠与,1、一般而言,恋爱关系终结后,双方对恋爱期间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进行清算而形成的借条,如未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属有效,婚外情经济纠纷案例情感咨询:恋爱期间有经济纠纷怎么办 问:冷爱老师你好,他今年26岁,身高187,体重140斤,未婚。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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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那么母亲没有收入可以拥有小孩的抚养权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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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但刘某对其已支付13000元未能提供证据予以证实。海安县人民法院缺席审理后认为:肖某与刘某在刘某尚未达到法定婚龄时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事后亦未按照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故双方之间形成同居关系,本案是一起因同居而引起的财产和抚育纠纷案。肖某因生育产生的住院费、抢救费、医疗费和所生小孩住院期间产生的费用,是双方同居期间为共同生活而形成的债务,应当由肖某与刘某共同负担。故肖某要求刘某给付小女儿抚育费的诉讼请求,应当予以支持。抚育费数额应当按照小女儿的实际需求、刘某的经济承受能力、当地儿童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那么谁来抚养未婚同居所生的孩子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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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三个孩子的,法院以有利于子女成长为原则,根据孩子以往生活环境、双方身体健康状况、经济条件及居住环境等因素,酌情判处长子、次子由原告郭某自行抚育,三子由被告李某负责抚育,抚育费的具体数额,法院酌定。关于未婚生的子女抚养权怎么判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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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离婚后,子女无论随父方或母方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可以以子女的名义向法院申诉,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已经生效的法院判决,要求父亲给予抚养费。关于因小孩姓氏问题离婚怎么处理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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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今天我就来说一下离婚协议时,关于抚养费问题是不是应该死磕?《婚姻法》明确规定了,离婚时一方抚养小孩的,另一方应该支付孩子抚养费。而一般当事人关于抚养费问题协商不成的争议区间也就是在500元左右,为了这500元诉讼离婚是否值得呢?这样算一下是不是很贵?那么再说法律原因,就是婚姻法解释规定随着物价的上涨或者孩子因突发事件需要经济支出的因素,导致目前的抚养费不能够满足孩子正常所需的时候,可以到法院诉讼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也就是说上述离婚协议中所约定的抚养费数额不是一尘不变的,完全可以随着时间、物价和支出的变化而变化,如果想要一步到位也是不现实的。那么抚养费问题是不是应该死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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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我认为当初离婚时约定小孩由他父亲抚养,我只是在每次探望时带去学习和生活用品,请问现在儿子要求我支付较高的学杂费,我应该给吗?谢女士推荐阅读:变更抚养权协议书离婚时的子女抚养权问题 解答小孩要求的学杂费谢女士应该承担,至少应承担一部分。当然,关于承担的具体数额,谢女士可以与前夫协商,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承担。小孩向母亲提出承担他的学杂费,不是改变谢女士与前夫的离婚协议,等到谢女士前夫经济条件好转,可以适当减少或不再承担小孩抚养费,即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对小孩的抚养义务。那么离婚后小孩可要求增加被抚养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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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一般来说,非婚生子女上户口时除了要有出生证明以外,有的地区还要进行身份公证。那么民法典中未婚生育的小孩怎么上户口。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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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符合以上法定的收养条件后,需要收集整理好以下证明材料,到当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办理:1、户口簿、身份证;2、结婚证;3、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具备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的证明;4、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子女情况证明;5、个人健康检查证明;6、根据被收养人的情况不同,需提供不同的证件证明材料,如是弃婴就要公安部门出具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捡拾报案证明等。那么民法典中单身未婚是否能收养小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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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网友咨询:我和我丈夫在18岁由父母双方同意结婚,到现在五年了,一直没办,孩子2岁半,我丈夫现在有外遇,我想和他分开。请问我可以要孩子的和赡养费吗?你可以要求你夫承担孩子的抚养费。事实上你和你的“丈夫”没有法律意义上的,那么,你离开他是完全自由的。至于孩子的抚养权,你孩子只有2岁,年龄尚小,现行法律从考虑孩子成长角度判决的话,判给你应该是没有问题,此外,你还可以要求孩子的父亲承担孩子的抚养费,一直到孩子成年。那么同居生子分开时小孩的抚养权怎么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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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抚养费的给付方式一般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常见的给付方式有按月支付、按年支付或一次性支付等。工作经验告诉我们,尽管双方曾经协商过子女的抚养费,但是我们知道,现在养育一个孩子很不容易,需要投入大量的金钱。关于离婚小孩抚养费包括哪些费用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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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续经营、基业常青是绝大多数老板的梦想。但从商业史上看,大多数企业昙花一现,真正的百年企业并不多见。企业的寿命很难超过正常人的寿命。一方面政治、社会、经济等环境的急剧变化超出人的适应范围,所谓“人算不如天算”;另一方面企业接班人的挑选和培养异常困难,所谓“富不过三代”。 正因为培养困难,才更应该早做准备。 从20世纪80年代初期开始创业的企业,现在大多数开始面临“接班人”的问题。但中国企业的发展史比较短,没有沉淀多少选择接班人的经验。 如何弥补这样的缺憾?只有将这样的“难题”交给专业的人做,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虽有狂风肆虐,依然挡不住学习的脚步。 有幸参加百万律师教练班,深度体验北京优秀律所的成功模式,干货满满,收获颇丰,同时也认识了来自全国各地的律界精英和网红人物。 想清楚才能干明白。在经济下行严重、律师人数激增的当下,律所如何提升抗风险能力、快速稳健发展,是值得深度思考的话题!律师案源锐减,而法院的案件数量仍然居高不下,市场在哪里?客户在哪里?也是值得深思的问题。 明天继续充电……
你见过离婚帮客户争取狗狗的抚养权的吗?今天讲的这个案例呀,可不是什么狗血的电视剧,而是姚律师团队刚办的一个案子,一对夫妻家里没有孩子,就养了4条小狗,他们两口子呀,真是把小狗当成孩子来对待,现在双方走到离婚这一步,双方对财产倒是没有什么争议,但是呀,都想要共同的抚养权,你说这小狗又不是小孩儿,还谈什么抚养权这事儿啊,把法官呢也搞得头大,判着谁都不合适。最后呀,也是听到我们律师的建议,条件离婚吧,连财产都没有争议的两口子还打什么官司呢?好婚好散岂不是更好吗?正好通过调解的方式把小狗的问题也处理好了,就是把小狗当成孩子一样,一方拥有抚养权,一方拥有探视权。如果呀,你家也有小狗?
离婚的时候也会涉及到狗狗的抚养权的话,来找姚律师团队,我们来帮你处理。
浙江那边有个朋友,他给我介绍个活儿,他要居间费嘛,四个点也不低,50万我就打给他了,可是从去年到现在我还没进场呢,这钱我能要回来吗?当时你们没有签订比如说居间合同,或者说是这样的一个协议是吗?有他给我出了一份属于这个工程的一个介绍费,有写清楚吗?那倒没有,这根本没有这个项目吗?还是说有别人做了招标还没下来呢?更想要这个钱,还是更想做这个活儿?那上面人跟我说,好像中间出点什么问题,那个活儿可能不一定能拿得到手了,首先你可以报警试试啊,因为毕竟这个钱转给他是相当于是不清不楚不明不白的,这个工程也并没有实质性的存在,我们可以把他往诈骗的这个方向来说,给到你的这个朋友一点心理上的压力,很有可能他出于对于这个事情的这个害怕,可能就给你了,再有一个呢,就是按不当得利啊,去起诉你的这个朋友。
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