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租后,中介检查完后,但是房子的马桶跑水半个多月,这个费用谁出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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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检查费谁来承担?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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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做临时工中介不给工资怎么办做临时工中介不给工资的,当事人可以向劳动局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之后劳动局监察大队确认情况后,会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限期不支付的,会作出相应的处理。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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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二、房产中介的交易流程主要有哪些 1、产权人持《房屋所有权证》及其它有效的证明到中介公司办理委托出售登记手续。 5、客户看房达到了满意后向中介公司预交了购房定金;中介将定金转交到产权人了,产权人则应将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等原件交押中介公司。 7、买卖、中介三方实地验房;卖方清缴该房此前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签定买卖契约,交款、清房。 9、买受人凭材料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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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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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中介拖欠工资报警有用吗中介拖欠工资报警,警察会调解,但建议采用以下方法讨要工资:与中介协商;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直接向人民法院请求支付令;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他。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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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第九百六十三条,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由于购房合同违约金起到了一定的威慑作用,开发商和购房者为了避免承担违约金,都尽量按照房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因此购房合同违约金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购房合同的顺利履行。因此,购房合同违约金的“补偿性”特征,就决定了违约金不能过分高于当事人的实际损失。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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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中介合同是否需要经纪人签字中介合同是需要经纪人签字的,但是一般情形下这种中介合同会要求中介公司盖章,因为中介公司需要具备相关的资质。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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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中介合同纠纷裁判规则:在建设工程领域,许多项目是通过第三方介绍等使得建筑企业(承包人)与建设方(发包人)相识,最后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三方要收取一定比例的“介绍费”。建设公司与介绍人之间会因介绍费形成纠纷,此类纠纷属于中介合同纠纷。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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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三、对策建议1. 收集证据对于张先生而言,当意识到可能存在欺诈行为时,首先应该做的是收集所有相关的证据,包括合同文件、付款凭证、沟通记录以及任何能够证明中介与买家恶意串通的信息,中介勾结骗取买家定金怎么处罚如果中介勾结骗取买家定金,属于涉嫌违法行为,买家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对此进行处罚:1.报案:如果您被中介公司骗取了定金或遭遇了其他涉嫌违法的情况,您应该及时报案,将其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买家李女士表现出浓厚兴趣,并在中介的推荐下支付了定金,与张先生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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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3、入院记录、出院记录、出院小结、病历本、疾病诊断证明书、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CT及诊断报告、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伤者身份证或户口本、伤残鉴定委托书,伤残鉴定做哪几项检查伤残鉴定是一种专业的评估技术,它通过对受伤者身体功能及其影响的全面评估,来确定受伤者的伤残程度,因此,在进行伤残鉴定时,必须做几项检查,在法医门诊进行完检查确诊完毕后,伤者即需要等待法医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文书,4、法医受理委托,对伤者进行拍照,检查,给出鉴定结果。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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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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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可以不通过中介续租合同吗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人可以直接与出租人协商续租的问题,是不需要通过中介签订续租合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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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因卖方违约造成该合同不能覆行时,卖方应当承担中介服务费和给他方造成的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至于合同成立后一方违约行为,则不能成为当事人拒付报酬的理由,因为居间人的责任是促成合同的成立而不是确保合同的履行。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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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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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但为客户争取到了分居期间的抚养费,连怀孕期间的检查费、住院费、交通费法院都判决了👍。
“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出自《道德经》)体现了老子“由易入难、由细至大”的哲学思想,对企业管理具有深刻的启发意义。 1. 战略层面:分解目标,化难为易 启示:宏大目标需拆解为可执行的小步骤。 应用:将长期战略分解为阶段性目标(如年度/季度计划),降低执行难度。 采用“敏捷管理”或“OKR工具”,通过关键结果(KR)的细化推动总体目标(O)实现。 案例:丰田的“精益生产”通过持续小改进(Kaizen)实现效率质变。 2. 执行层面:注重细节,夯实基础 启示:细节决定成败,系统性工程依赖每个环节的精准落实。 应用: 建立标准化流程(SOP),确保基础动作规范(如麦当劳操作手册)。 通过“PDCA循环”(计划-执行-检查-改进)持续优化细节。 案例:华为“狼性文化”中强调“点滴积累”,连会议纪要的格式都严格规范。 3. 创新层面:从小处切入,渐进式突破 启示:颠覆性创新往往始于微小的改进。 应用: 鼓励员工提出“微创新”(如生产线工具改良)。 采用“MVP(最小可行产品)”模式快速试错(如微信初期仅聚焦通讯功能)。 案例:亚马逊从在线书店扩展到全球巨头,每一步都基于用户需求的细微洞察。 4. 团队管理:培养“积微成著”的思维 启示:员工能力提升和企业文化塑造需从小事积累。 应用: 通过“1%进步法则”(每日改进1%)培养团队习惯。 用“小事赋能”:让员工从负责具体任务中获得成就感。 案例:星巴克通过“伙伴文化”(如尊重每位员工的意见)提升凝聚力。 5. 风险控制:防微杜渐,规避系统性风险 启示:小问题可能引发大危机,需早期干预。 应用: 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如财务现金流周报、客户投诉24小时响应)。 推行“5Why分析法”追溯问题根源(如丰田生产线故障排查)。 6. 领导力:以身作则,从小事传递价值观 启示:领导者通过细节行为影响组织文化。 应用: 高管参与基层工作(如阿里“百年湖畔”新员工培训)。 通过“象征性行动”传递价值观(如任正非自己排队打车体现平等文化)。 老子的智慧提醒企业:伟大源于对简单的坚持,卓越来自对细节的执着。在VUCA(多变、不确定、复杂、模糊)时代,这一思想更能帮助企业稳扎稳打,构建长期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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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过程中,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代办不动产登记业务,不收取任何代办费用、加急费用。
工程那个结算单不给签字,一直拖累我有两年了,两年不给你签字,800多万不签字不给签对那想干嘛呀,就是想拖着我呗,想赚那个利息呗,谁知道赚利息。
800多万你也能沉得住气啊,能两年不给你签字,不给你结算,一般你看我今天上午有个当事人,他那个工人都住他家里边了,那你情况还算好的,你还能来到我们律师事务所工人那边我打发了,问题是我这边没人,谁打发我呀?那你还是有老底,他一方面说我那个项目这这个地方检查出一点问题,那个地方检查出了一点问题,他就拖我个几个月,另一方面又说他那边又有新项目,问我做不做,又拖我几个月,我天天就是弄一块肉给我面前掉了,但你现在应该不信了,我肯定不信,肯定不信,因为你这个钱太多了,所以你现在应该是下定决心以诉促调,因为你这个金额太多了啊,小1000万啊,你想说单独的通过一种方式让他啊,很你两年要不过来啊,想让他两个月或者是一个月立马给,也不是特别的现实,也就是和解和诉讼啊同时进行。
啊,这样的话可能能快一些帮你要到钱是。
交通事故“私了”后,还能反悔吗? 2021年2月28日,原告赵某驾驶的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原告赵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刘某处理与被告的纠纷。 原、被告双方协商原告预付给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车辆修理、入院检查,预付的款项多退少补。 事故当天,刘某通过银行账户将50 000元转入指定的张乙(张甲的妹妹)的银行账户。现刘某、赵某以张甲、张乙、孙某治疗伤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损车辆仅花费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还构成不当得利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返还上述38 000元款。 张甲、张乙、孙某辩称:案发时,赵某存在酒驾嫌疑,当时刘某为了平息该交通事故,阻止张甲报警,并提出支付5万元款项后私了此事。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时许,原告赵某驾驶宝马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长城车辆发生碰撞,同日17时04分,张甲拨打122电话报警。此后,原告刘某、第三人孙某分别赶到现场协商处理,被告张甲入医院治疗。因刘某劝阻,张甲取消报警。经协商后,刘某于同日19时12分许将50 000元款项转至张乙银行账户。张乙收到上述款项后随即转给张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刘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项,以张乙、孙某、张甲等构成不当得利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诉,其中,两次以撤诉结案,两次以当事人不适格驳回起诉。 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刘某、赵某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刘某、赵某提出上诉。二审过程中,刘某、赵某自愿撤回上诉,法院二审裁定:准许刘某、赵某撤回上诉。一审民事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本案案件标的额较小,只有3万余元,但双方当事人对于案件事实争议较大,这也是所有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的共同特点。原告一方认为,其支付给被告的5万元款项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预付款,在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多退少补;被告一方则认为,原告所支付的5万元款项是一次性处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费用,不存在多退少补,且原告赵某当时系酒后违法驾驶车辆。 本案中关于款项的交付仅系口头协商,双方没有出具书面证据,双方当事人也不能提供现场目击证人出庭作证,因此,给案件审理和事实认定带来较大的难度。在该案件审理之初,主审法官曾考虑根据如下思路作出处理:以原告没有证据证实交付的5万元系预付款后期多退少补,径行驳回其诉讼请求。 此后,主审法官经过慎重考虑后认为,根据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对案件作出快速处理,处理结果也不违反法律规定,但由于没有对存在争议的事实作出认定,所以难以让当事人信服,社会效果也不好。因此,应当在根据双方当事人所举证据认定事实的同时,还应根据生活经验、人情世故、法律法规,在最大程度上对存在争议的事实进行还原和推定,据此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决,力争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作为原告一方的当事人,在被告不认可其提出的诉求及事由的情况下,如果其所举证据不能证实其主张的事由,依法须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刘某、赵某主张,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项,是供张甲修理车辆及住院治疗伤情费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补,张甲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花费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项应作为不当得利予以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谁主张,谁举证。在本次庭审中,刘某、赵某所提交的主要证据是刘某通过张乙向张甲转账的银行交易明细一张,该证据仅能证明存在转账的事实,无法证实其曾与对方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事实,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诉案件庭审笔录一页也仅能证实张甲在该案件庭审中曾自述购买车辆花费70 000元、维修车辆花费10 000余元、治疗伤情花费检查费用2 000余元且伤情尚未痊愈。综合原告所举以上证据,无法证实其曾与张甲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口头协议的事实。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第二款规定:“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刘某、赵某作为对其所主张的被告构成不当得利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原告一方,所举证据不能证实上述事实,故依法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工程款拖欠起诉材料: 1、招标文件、合同文本及附件,其他各种签约,业主认可的工程实施计划,各种工程图纸,技术规范等; 2、往信件(书信、电子邮件等)。如业主的变更指令,各种认可信、通知,对承包商问题的答复信等; 3、各种会议纪要; 4、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记录; 5、施工现场的工程文件,如施工记录、施工备忘录、施工日报、工长和检查员的工作日记、监理工程师填写的施工记录和各种签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