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我和我的前女友双方都自愿发生关系但是她要告我强奸罪这个会成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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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问题来了,假如异性同住酒店被查房,不是夫妻关系算违法吗,如果异性同住酒店被查房,不是夫妻关系算违法吗,第二种是非夫妻关系与未成年人发生不正当关系的是违法的,这种情形属于刑法上的强奸罪,是很严重的违法行为,这个罪名是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即使是未满14岁的女性跟行为人属于恋爱关系、双方自愿发生了性关行为,在法律层面也是会判定为强奸的,一、酒店入住条件人们在平时的生活中多少都会有住酒店的需要,现在入住酒店,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且进行实名登记。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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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企业间借贷关系能否成立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陈某和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谢某是朋友,因乙公司经营困难,谢某遂以乙公司的名义向甲公司借款数次。谢某作为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参加了庭审,谢某表示,根据最高院关于民间借贷的相关司法解释,民间借贷只能发生在自然人和自然人之间,以及自然人和法人之间,甲公司和乙公司都是企业法人,其主张的借贷关系不成立,属于请求法院驳回甲公司的诉讼请求。庭审时,最高院关于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已经生效,理应适用该规定,甲乙双方的借贷关系合法有效。那么企业间借贷关系能否成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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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1997年3月25日,王*明再次提起离婚诉讼。青浦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明主动起诉,请求法院判决解除与钱某的婚姻,法院一审判决准予离婚后,双方对此均无异议。虽然该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但被告人王*明与被害人已不具备正常的夫妻关系。在此情况下,被告人王*明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手段,强行与钱某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应依法惩处。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明的犯罪罪名成立。一审宣判后,被告人王*明服判,未上诉。第三种意见认为,在婚姻关系正常存续期间,丈夫不能成为强奸罪的主体,而在婚姻关系非正常存续期间,丈夫可以成为强奸罪的主体。那么娄底离婚律师谈丈夫可否成为的主体强奸罪。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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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居强行发生关系属于强奸罪吗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但婚姻是建立在性爱和情爱的基础上的双方互享有性权利和履行性义务丈夫在妻子不同意的情况下虽然是强行发生性关系但不宜认定为强奸罪但可以就对方实施严重的家庭暴力报警。但是在下列特定的期间是否构成强奸由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确定1双方签订有分居协议且协议中明确约定互不享有性权利不履行性义务。2在离婚诉讼期间。那么分居强行发生关系属于强奸罪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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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不过呀,在现实生活中,如果婚前的双方确实是存在债务关系,那么结婚后这种关系是否就完全消失了呢?在婚前自己是债权方,就是债权方,是债务方,就是债务方,结婚之后自己也同样是债务方。在婚前的债务关系还是要偿还的,借了多少钱还是要还多少钱。否则就算结婚了,也可以以违约这种行为来起诉对方,有一定的赔偿。那么婚前双方为债务关系,结婚后相互抵消成立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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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小李采取欺骗的手段,持伪造驾驶证上岗,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应属无效。而劳动保障局在作出工伤认定时,未审查劳动合同关系的合法性,所以货运公司请求撤销劳保局作出的认定工伤的具体行政行为。法院认为,虽然货运公司坚持,因小李应聘时所持的机动车驾驶证是伪造的,所以公司与小李之间没有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关系,小李的受伤也不应当认定为工伤。小李在曾经使用伪造的驾驶证的同时,持有真实合法的驾驶证,其为逃避交管扣分而使用假证与本次工伤事故的发生,并无因果关系。那么持假证上岗,劳动关系也成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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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婚姻关系自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成立,所以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不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那么未登记结婚是否成立婚姻关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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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法院认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订的财产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丈夫不履行合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因此依法判断丈夫是否继续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并向妻子支付违约金200万元,夫妻在上述情况下签订的财产协议虽然受夫妻身份关系的制约但其实质是一种财产契约是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的是双方表示的真实意思一旦成立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值得注意的是财产协议一经签订对夫妻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履行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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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如何认定借贷关系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民间个人借贷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自愿互助、诚实信用原则。借贷关系成立的认定标准:一是有借贷的意思表示,最主要的借款借款数额。二是发生借贷行为。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那么如何认定借贷关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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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教师胁迫女生发生关系,构成强奸罪吗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教师胁迫女生发生性关系的会构成强奸罪发生性关系并不是女生自愿的而是在威胁、逼迫等暴力手段下发生的符合强奸罪构成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其次在实践中婚内强奸是否构成强奸罪的问题主要考虑的是有无证据证明以及刑事政策的影响。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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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借款到期后,孙红多次催促赵刚还钱未果,随即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赵刚及时偿还借款27万元及借款期间利息,并支付违约金。庭审认为,婚姻关系的建立并不能使双方的独立人格丧失,亦不能使双方间的债权债务发生混同,夫妻间的债务可以成立。孙红和赵刚虽然是夫妻,但实行AA制生活,并书面约定了双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经济独立,夫妻分别财产制成立。法官表示,孙红与赵刚的借款行为真实、合法,符合民间借贷关系的基本形式,不因其处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而发生混同,故其借贷关系成立。因此,对于AA制家庭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纠纷,夫妻一方是可以起诉对方的。那么AA制夫妻起纠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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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很多借贷关系纠纷中,借款人都不承认双方之间存在借贷关系,向要借此逃避还债。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也提醒了借贷双方如果要采取写借条的方式来形成借贷关系,务必要严格规范借条的格式,保存好支付证明等重要证据。那么双方的借贷关系怎么才算成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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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关于事实收养关系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收养法施行后,各级人民法院必须严格执行。收养法施行前受理,施行时尚未审结的收养案件,或者收养法施行前发生的收养关系,收养法施行后当事人诉请确认收养关系的,审理时应适用当时的有关规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四条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应当双方自愿。收养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那么关于事实收养关系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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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非夫妻关系的男女同住宾馆是否违法1. 男女双方之前并不熟悉,而是通过金钱交易,发生不正当关系这种情况下,虽然说双方都满足年龄要求了,但也进行了登记,总结一下:不是夫妻关系的男女同住宾馆,会不会涉及到违法,其实这和入住人的行为有着很大的关系,但是如果双方当中有一方是军人的配偶,并且还是在婚姻存续期间,那么就要注意了,两人同住宾馆的行为很有可能就是属于破坏军婚罪了,当然,那也不必担心过,两个人如果即使不是夫妻关系,正常的异性男女住在同一间宾馆,只要不做出违法的事情,也都是没有任何关系的。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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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丈夫强行与妻子发生性行为构成强奸罪吗婚内强奸目前在中国没有明文法律规定只有两种情况才会判处强奸。第种情况夫妻方已经提出离婚诉讼但最终离婚判决没有生效的时间发生丈夫强奸妻子的行为。这种情况由于特殊夫妻关系处于不确定状态所以法院般会判处丈夫强奸罪成立。第种情况夫妻连续分居超过两年。那么丈夫强行与妻子发生性行为构成强奸罪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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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朋友问我,上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到底怎么赔偿最划算呢?这个问题呢是这样的,有些支持双赔的省份,那你就不用考虑了,既能调到交通事故的赔偿,也能走工伤的赔偿。第二呢,不支持双赔的省份呢,我建议你直接走工伤的赔偿,不要走交通事故的赔偿了,尤其是你有社保的情况下,原因有三点,第一呢,社保基金不会没钱,交通事故呢,就算你赢了,对方没钱也白搭。第二呢,交通事故呢,还要看责任,如果你有同等责任或次要责任,是不能全额赔偿的,而工伤赔偿是全额赔偿。第三呢,交通事故的评摊标准很高,你不一定能评得伤残,而工伤的平摊等级标准呢就很低,一般都很容易评上伤残,能不能评上伤残,是直接关系到你能拿到多少钱的,如果你不懂,选择错了赔偿方式,也会吃亏很多。
前天啊,后台有这么一个案例和大家分享一下,妹妹出车祸身故了,和解解决之后呢,妹夫拿到了200多万,一个多月了不给他的父母,这种情况下我建议可以起诉了,避免这个钱被挥霍掉或者转移走,到时候呢就追不回来了,毕竟这个不像房产,车辆转移起来办理过户比较花时间,现金转移起来相对容易得多,所以就得抓紧起诉保全。有人说都是一家人啊,发生这么大的变故轻易不愿意。对吴中堂这种情况也可以先委托律师进行谈判和解,争取呢通过和解来解决,毕竟谈判处理起来呢也会更快一些,但是如果该说的都说尽了,还是解决不了,那就得抓紧起诉了。
就是有我们那儿有个人欠我工程款,嗯,我是着急想要这个钱,但是他又在我们那儿挺有势力的,我也不想跟他得罪他,这怎么办呀?哦,这个是工程领域总遇到的一些问题啊,就是呃,一直碍于各种情面,就是比如说啊,是朋友介绍,比如说未来他还有能合作的空间和可能,那面对这样的问题,你就问一下自己,你跟他的关系啊,是关系重要还是说收入更重要,这个你要确认一下,还是眼前的这个,眼前这个实在的为对吧,这个不好说,眼前是实实在在的未来是啊,虚无缥缈的对不对?那接下来的话,方法可能就出现了,也就是说我们找律是一定要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嘛,诉讼我们都知道伤和气对不对,对呀,那律师还有一种方式是什么?律师他其实核心是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去解决问题,那解决问题的方式可能就是通过和解,和解的话,我觉得双双方坐在和解的桌子前,对吧,不伤和气的把这件事情更妥善的处理掉,而且速度还相对来说比诉讼要快一些,那太好了,真的和解那可太好了,我们可以和解一下。
试试看,因为我们有专业的调解团队来解决咱们这种类型的一个纠纷,嗯,好吧,嗯。
【天用案例】分包人与承包单位为挂靠关系,实际施工人该如何要回70万工程款?一次又一次的努力要账,却换来屡屡失败的结果,江先生就这样在挣扎与放弃中徘徊!一年多时间过去了,江先生可谓是“磨破了嘴,跑断了腿”,但工程款要账问题依然毫无进展!直到2023年1月,江先生咨询了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天用律师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给出详细的解决方案,这让江先生又看到了希望与曙光,燃起了要账的信心与勇气! 天用律师指导江先生收集合同、工程日志等全面的证据资料,启动“和解优先、以诉促调”的解决方案。立案程序推进的同时,成功申请财产保全。 对方账户被冻结后,迫于压力,主动提出和解的想法,天用律师优先谈判和解的预想尽在掌控之中! 经法院主持调解,江先生与孙某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双方共同确认未付工程款总额为65万元,被告孙某于担保人银行账户解除查封日,通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转给江先生账户,在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情况下剩余5万元质保金,于调解书生效后一年内无息返还江先生。
生活中这类案件时有发生,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相互赠送礼物和金钱来表达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爱情中,双方应当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标准,也不要被感情冲昏头脑。为了避免双方在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情侣之间的转账可进行备注款项性质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如果能够查明转账款项用途,双方对此产生争议时该如何认定恋爱期间转账的性质?一般来说,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在特殊节日里转账的有特殊意义的数额,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法院无法支持要求返还的诉求。而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还。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双方往来款项超过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数额较大,一方主张是为促使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财物时,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上述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性质,从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