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移交公安条件

2021.12.26 21: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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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精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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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

(三)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这是对移送案件法院的要求,即不得随意移送,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二条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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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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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 在下列条件下,公安机关要依法主动撤销行政处罚:无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处罚程序违法的;委托处罚的行为违法的;或者执法人员未取得执法证件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六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四)违反本法第二十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五)执法人员未取得执法证件的。 行政机关对符合立案标准的案件不及时立案的,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理。
  • 离婚协议书可以付条件和期限吗 离婚协议书应该怎么写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离婚协议书可以付条件和期限吗 离婚协议书应该怎么写

    内容:依据民法通说认为,离婚这种民事行为不允许附条件和期限,因为身份上的法律行为既不能附条件也不能附期限。因此违背法律规定的附条件和附期限的离婚协议属于无效的协议。离婚协议书应该怎么写离婚协议书是指当事人双方自愿离婚,出于合意而解除婚姻关系,对子女和财产等问题作适当处理而达成的一种书面约定。即在夫妻负共同债务的情形下以免离婚后不承担债务的一方被相关债权人追诉。如有涉及上述第、项的财产、债务处理,该离婚协议最好经过公证处的公证,以方便财产移交和过户。所以一般都应在离婚协议书中明确财产分割条款。那么离婚协议书可以付条件和期限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2.12535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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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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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收养外国孩子的条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收养外国孩子的条件

    内容:收养外国孩子的条件符合收养条件的收养人收养外国孩子应先在国外办妥法律手续后,再到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收养手续,最后到公安部门办理外国人移民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查找弃婴或者儿童生父母的公告应当在省级地方报纸上刊登。自公告刊登之日起满60日,弃婴和儿童的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那么收养外国孩子的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2.12515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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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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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情况下是两个月的侦察期限,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四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 合同诈骗罪立案程序是怎样的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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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邢颖

    合同诈骗罪立案程序是怎样的

    内容:一、合同诈骗罪立案程序是怎样的合同诈骗罪是公诉案件,案件流程大致如下:1、受害人需要向派出所或公安局报案;2、报案需要准备一系列的报案材料,警察审核以后符合立案条件便可以立案;3、立案后公安机关便进行侦查以确定事实和收集证据;4、公安机关侦查完毕后,便会将案件移交检察院;5、检察院受到材料后会审查起诉,经审查若构不成犯罪便不提起公诉,若初步认为构成犯罪变会向法院提起公诉;6、提起公诉后,最后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邢颖律师
    2022.04.184866人收看
  •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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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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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三)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这是对移送案件法院的要求,即不得随意移送,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二条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 强制送精神病院条件是什么,强行把人送进精神病院犯什么罪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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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熙

    强制送精神病院条件是什么,强行把人送进精神病院犯什么罪

    内容:强制送精神病院条件如下:1、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不能直接送精神病院,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检察院,2、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或者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或者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

    王熙律师
    2023.08.21438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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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合同纠纷、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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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派出所立案的条件是什么,派出所立案的流程是什么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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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芸

    派出所立案的条件是什么,派出所立案的流程是什么

    内容:派出所是我国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是现在维护我国的社会秩序的一个组织,对于社会上的案件也是由相应的派出所来进行处理的,但是派出所是有相应的立案条件的。派出所立案的条件是什么,立案程序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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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7.251263人收看
  • 李广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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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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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拐儿童收养条件是什么

    李广荣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广荣

    被拐儿童收养条件是什么

    内容:2015年9月19日,由民政部开发的全国打拐解救儿童寻亲公告平台正式上线使用。民政部、公安部下发通知,规定符合条件的被拐儿童被解救后可被收养。其之间的关系主要有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产生法定的父母子女关系,二是对被收养人及其生父母之间的父母子女关系以及基于此的其他亲属关系同时消灭。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年满三十周岁。那么被拐儿童收养条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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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2516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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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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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质押权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质押权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内容: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未按质押合同约定的时间移交质物的,因此给质权人造成损失的,出质人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赔偿责任。出质人代质权人占有质物的,质押合同不生效;质权人将质物返还于出质人后,以其质权对抗第三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我国担保法对质押权的生效原则上采取的交付主义:即交付生效。质押担保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或质权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质押合同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的内容基本相同。动产质权是指可移动并因此不损害其效用的物的质权;权利质权是指以可转让的权利为标的物的质权。那么质押权生效的条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2.10244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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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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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终身禁驾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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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东洁

    终身禁驾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内容:处罚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的规定,终生禁驾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一、是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处罚的,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二是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驾驶人信息将录入全国机动车驾驶员管理系统,公安机关会对这些&ldquo,终身禁驾&rdquo。

    黄东洁律师
    2023.07.12269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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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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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孤儿院收养的条件是什么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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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孟廷

    孤儿院收养的条件是什么

    内容:孤儿院收养的条件是什么法律对收养孤儿院孩子的条件作出了规定,包括收养人要符合的条件、被收养孩子的条件,收养的手续等方面。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个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年满三十周岁。办理登记的民政机关经审查后,对证件齐全,符合收养实质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收养证书。收养当事人各方或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最后,收养关系成立后,收养人应当到公安机关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那么孤儿院收养的条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2.17381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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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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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身安全保护令如何申请与执行,需要什么条件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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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玉君

    人身安全保护令如何申请与执行,需要什么条件

    内容:人身安全保护令如何申请与执行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由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72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24小时内作出。那么人身安全保护令如何申请与执行,需要什么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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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0732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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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安机关可能利用立案实施报复陷害怎么办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公安机关可能利用立案实施报复陷害怎么办

    内容:对于有证据证明公安机关可能存在违法动用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或者利用立案实施报复陷害、敲诈勒索以及谋取其他非法利益等违法立案情形尚未提请批准逮捕或者移送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书面说明立案理由。这是立案的首要条件。立案应当而且只能对犯罪行为进行。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第1项的规定有危害社会的违法行为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就不应立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六条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所有权人不得干涉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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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3.03467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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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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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移送到检察机关,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第十九条 高级法院管辖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第二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反担保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反担保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内容:一、反担保的成立条件是什么1、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才能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2、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3、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时,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4、须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担保应采用书面形式,依法需办理登记或移交占有的,应办理登记或转交占有手续。那么反担保的成立条件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2.10695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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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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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异地交社会超生抚养费减免征收的条件是什么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异地交社会超生抚养费减免征收的条件是什么

    内容:异地交社会超生抚养费减免征收的条件是什么《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3条第2款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调查违法生育者或者违法收养者实际收入需要税务、公安、统计、劳动保障、房产、价格等有关部门协助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那么异地交社会超生抚养费减免征收的条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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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2277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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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间借贷诉讼移交公安的条件是什么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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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嘉娱

    民间借贷诉讼移交公安的条件是什么

    内容:民间借贷诉讼移交公安的条件是什么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交案件移送到公安机关。公安或者检察机关不予立案,或者立案侦查后撤销案件,或者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经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不构成非法集资犯罪,当事人又以同一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民间借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1、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属于合同纠纷的范畴,原告有择地诉讼选择权对于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民诉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那么民间借贷诉讼移交公安的条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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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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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核申请条件是什么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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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金保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核申请条件是什么

    内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核申请条件是什么1、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日内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依法应当吊销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后由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同时具有逃逸情形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同时依法作出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核申请条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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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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