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答律师回复中...
-
任冰峰律师
2023.04.1426人收看
-
-
答律师回复中...
-
内容:房地产抵押权设定后,可以进行产权转让,因债务人不按约定履行债务,抵押权人可以行使抵押权,这个问题类似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能否买卖,有一定的区别,那么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能否设定抵押权呢?我国权属登记实行的是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有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权利主体一致的原则,集体土地也不应例外。由此可见,农村村民的住房及宅基地不能设定抵押权;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只有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可同时抵押。那么集体土地上的房子能抵押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2.09433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134 人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
答属于的,具体可以将您和对方的沟通情况对接给我们
-
内容:三、案例分析近年来,一些人在购买农村宅基地房屋时,往往会忽略相关的法律规定,导致后续出现非常麻烦的后果,通过上述案例可以看出,购买农村宅基地房屋需要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否则会遭遇法律纠纷,甚至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二、买卖农村宅基地房屋的合法性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是集体所有的土地,居民个人所有或者享有其他权益的土地,不能处置和转让,四、结论综上所述,买卖农村宅基地房屋是允许的,但必须要遵守相关法律规定。
张旭律师
2023.06.25479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174 人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房产纠纷、合同纠纷、法律顾问
-
答律师回复中...
-
内容:农村的房子所占用的土地是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个人只有使用权,所以不能自由转让。农村房子转让的条件有:双方均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受让人名下没有其它宅基地、已经确权登记的宅基地需要双方完成过户登记,未确权登记的宅基地由双方完成交接。也就是说只有在本村村民之间的购买协议才是有效的,其他都因违反法律的规定而被视为无效的。
杨一凡律师
2022.04.02282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462 人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
答律师回复中...
-
内容:儿子的户口农转非了将来农村的房子他还能继承吗只要属于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按照我照民法典的规定是可以继承的。不论是农村村民,还是城市户口的公民,都可以按照民法典的规定享受继承权,并且有权按照个人的意愿处置个人所有的房产,即城市户口的公民可以继承农村房屋。相关法律知识《土地管理法》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那么儿子的户口农转非了将来农村的房子他还能继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毋磊颖律师
2022.01.31200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
答律师回复中...
-
内容:2、出现纠纷购房者境地尴尬如果因面临房屋拆迁增值、继承等各种因素,村民开始对自己的出售行为感到后悔,鉴于集体产权的对外销售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出卖人完全有权利也有可能重新要回自己的房子,集体产权是指在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居住者没有完全独立的房屋产权,有的只有农村集体房屋的产权,也就是乡镇产权,买卖集体产权房的弊端目前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私下、变相的转让大量存在,不仅严重损害了国家、集体利益,导致了土地利用的混乱,影响了土地市场的正常秩序,而且造成了土地产权关系不清,交易的不安全,给农村的稳定带来了隐患,也给购房的消费者带来了各种潜在的风险。
翁玉素律师
2023.06.09693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343 人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
答在农村有房无户口的,因房屋系合法财产,所以在拆迁时应当给予房屋的货币补偿,但因没有该村的村民资格,因而不能享受到安置补助待遇,即不能得到安置房面积或者宅基地面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1、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2、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3、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依照前款第1、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
内容:农村房子放弃继承权吗农村的房子可以放弃继承,因为这个和土地不一样。《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指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指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该顺序排列不因性别之异区别对待。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如果没有遗嘱的,出嫁的女儿应当作为继承人共同分割房子。那么农村房子放弃继承权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1.31110人收看
-
-
答律师回复中...
-
内容:双方应了解土地流转的法律法规要求,并确保合同的合法性,一、农村土地流转的合法流程农村土地流转的合法流程通常包括以下步骤:1. 协商谈判:土地流转双方(出租方和承租方)首先进行协商谈判,明确土地流转的意愿、条件和约定,二、农村土地流转的注意事项在进行农村土地流转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 法律法规遵守:土地流转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5. 合同备案: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后,双方应将合同备案,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双方应将合同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批,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5. 履行合同:在土地流转期限内,双方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黄东洁律师
2023.09.01616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400 人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答律师回复中...
-
内容:在处理农村土地纠纷时,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尊重历史和现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通过合理、公正、及时的解决农村土地纠纷,可以减少因土地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保障农民对土地的权利和利益,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和农业现代化发展,村委会应当在深入了解纠纷情况的基础上,通过公正、公平的调解,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三、解决农村土地纠纷的意义解决农村土地纠纷对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陈明月律师
2023.09.26205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201 人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
-
答只有户口在村里,没有房屋在村里,这是得不到安置房的。对于农村房屋,实行一户一房的分配原则。也就是说,农村地区有一个宅基地。然后,农民盖房屋以遮风挡雨。该土地的所有权属于村庄集体,使用权是永久性的。它由农民使用,当然,房屋长度的使用权将得到延长。现在农村房屋已经确认。如果他们征地或拆迁,他们必须给农民一定的经济补偿。这是对农民住房基本利益的有力保障,至少可以确保农民拥有住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1、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2、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3、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4、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5、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依照前款第1、项、第2、项的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
内容:查询土地确权,需要了解相关政策和法律规定,同时可以通过咨询当地农村土地管理机构或请律师协助等方式实现,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了解:一、了解土地确权相关情况查询农村土地确权,首先需要了解具体的土地确权政策、法律规定和程序,此时,可以通过查询当地的农村土地管理机构,了解其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的情况,及地形图的准确性,律师了解土地确权的法律规定和规程,可以根据当事人的情况提供具体的查询建议和协助,农村土地确权怎么查询。
李广荣律师
2023.06.25910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
答律师回复中...
-
内容:国家征地补偿标准:农村征地补偿新政策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2)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始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应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土地征收补偿新标准具体如下: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张芸律师
2023.10.10789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412 人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答协商解决,收集你们已经还完钱的证据,协商不成诉讼
-
内容:在这个案例中,王某与李某因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纠纷,王某选择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而李某则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解决农村土地纠纷过程中,当事人应该选择合适的解决方式,注意证据的收集和保存,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在解决农村土地纠纷过程中,当事人应该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例如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流转协议、土地征收补偿协议等,案例分析王某与李某因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纠纷,王某认为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到了侵害,于是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王熙律师
2023.09.20307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299 人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
答律师回复中...
-
-
答律师回复中...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457 人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