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和监事必须是股东吗?

2022.01.04 17:5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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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精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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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不是必须的。监事会由全体监事组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一十七条 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可以设副主席。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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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
交通事故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向股东会负责,股东会否决董事会决议不构成越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第九十八条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第九十九条 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大股东违规担保小股东可以追责吗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大股东违规担保小股东可以追责吗

    内容:大股东违规担保小股东可以追责吗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如果大股东违规担保对公司的利益造成侵害的,小胨是有权追究大股东责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二十一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那么大股东违规担保小股东可以追责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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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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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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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向股东会负责,股东会否决董事会决议不构成越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第九十八条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第九十九条 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中小股东的利益如何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如何保护呢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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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学瑞

    中小股东的利益如何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如何保护呢

    内容:保证其撤销权,当股东会、董事会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规定,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时,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保证其撤销权,当股东会、董事会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规定,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时,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保证其撤销权,当股东会、董事会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规定,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时,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保证其撤销权,当股东会、董事会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规定,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时,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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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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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监事是公司中常设的监察机关的成员,又称“监察人”,负责监察公司的财务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执行情况,以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规定的监察职责。董事是指由公司股东会或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的具有实际权力和权威的管理公司事务的人员,是公司内部治理的主要力量,对内管理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进行经济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控股股东必须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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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海明

    控股股东必须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内容:7、资源整合能力:控股股东应当具备资源整合能力,能够有效地整合内外部资源,推动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管理提升,4、资金实力:控股股东应当具备雄厚的资金实力,以便在公司面临资金需求或市场风险时提供必要的支持,5、管理能力:控股股东应当具备高效、专业的管理能力,能够有效地组织和协调公司的内部管理、业务拓展及市场开发等工作,一、控股股东的定义与职责控股股东是指通过持有公司股份或其他方式,对公司的经营决策产生实质性影响,并具备控制公司董事会和高层管理人员任免权的股东。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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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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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法律对股东会与董事会的职权规定如下:1、根据《公司法》第37条的规定,股东会行使的职权有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修改公司章程等;2、根据《公司法》第46条的规定,董事会行使的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会议、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 公司欠款监事有责任吗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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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嘉娱

    公司欠款监事有责任吗

    内容:为保证监事会和监事的独立性,监事不得兼任董事和经理。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全面的监督,包括调查和审查公司的业务状况,检查各种财务情况,并向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提供报告,对公司各级干部的行为实行监督,并对领导干部的任免提出建议,对公司的计划、决策及其实施进行监督等。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公司应采取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及时向监事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料,以便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和评价。监事会是由全体监事组成的、对公司业务活动及会计事务等进行监督的机构.以上规定是法律对监事会在公司法中的具体规定。那么公司欠款监事有责任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2.06433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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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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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向股东会负责,股东会否决董事会决议不构成越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第九十八条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第九十九条 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股东之间股权转让流程是什么,股东与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规定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股东之间股权转让流程是什么,股东与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规定

    内容:股东转让股权流程是什么股权转让是指股东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转让给他人或其他机构的行为,公司的股权转让需要什么流程1、股权转让的一般程序 召开公司股东会议,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研究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4、公司转让具体流程如下:股东会讨论表决 欲转让出资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转让出资的中请,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

    任冰峰律师
    2023.11.29360人收看
  •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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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东一般而言是能做监事的。法律规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因此股东能做监事。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可以设副主席。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 公司董事承担什么责任,公司董事的责任及法律义务

    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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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荣静月

    公司董事承担什么责任,公司董事的责任及法律义务

    内容:一、公司董事的责任作为公司董事,他们承担着以下主要责任:1. 忠实义务:董事应当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以公司的最佳利益为导向,不得利用职务谋取私利,二、公司董事的法律义务除了上述责任外,公司董事还承担着一系列法律义务,包括但不限于:1. 法律遵从:董事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公司的经营活动符合法律的要求,2. 勤勉义务:董事应当勤勉尽责,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三、违反责任和义务的后果如果董事违反了自己的责任和法律义务,可能会面临以下后果:1. 民事责任:董事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公司或其他受损方因其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失,5. 报告义务:董事应当及时向股东和监管机构报告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3. 谨慎义务:董事应当以谨慎的态度对待公司的事务,审慎决策,避免对公司造成损失。

    荣静月律师
    2023.09.011585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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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东变更原债务如何追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股东变更原债务如何追

    内容:股东未履行出资责任转让股权的以应缴出资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受让人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向该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员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那么股东变更原债务如何追。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2.01.30287人收看
  • 李广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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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债务可以用股东个人财产偿还吗?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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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旭

    公司债务可以用股东个人财产偿还吗?

    内容:《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股东为公司债务担保需要承担哪些责任1、虚假出资《公司法》第28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包括到期应缴未缴的出资,以及依照公司法第二十六条和第八十条的规定分期缴纳尚未届满缴纳期限的出资。《公司法》第115条: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那么公司债务可以用股东个人财产偿还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2.09315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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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东变更是否清查债务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股东变更是否清查债务

    内容: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公司应当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变更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员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那么股东变更是否清查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1.30786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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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股权有什么用,公司股权1%有用吗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1%股权有什么用,公司股权1%有用吗

    内容:持有1%的股份有什么用法律分析:一般而言股份公司股东转让股份是没有什么限制的,只要是在法定的场所并依法定方式就可自由转让股份公司股份,但是以下几种人转让股份有一定的限制:(1)股份公司发起人: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也有限制: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并且其所持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吴梦云律师
    2023.11.23481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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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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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破产股东个人财产有影响吗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公司破产股东个人财产有影响吗

    内容:公司破产股东个人财产有影响吗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公司破产后如果股东履行出资的责任,并且没有侵害公司利益的,不需要对破产债务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第三十六条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的非正常收入和侵占的企业财产,管理人应当追回。第三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可以通过清偿债务或者提供为债权人接受的担保,取回质物、留置物。那么公司破产股东个人财产有影响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2.11503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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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常情况下,公司章程变更是需要股东进行签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公司股东和法人变更后修改公司章程的,不需要原法人和股东在新的公司章程进行签字,由新的股东和法人签订就可以了。
  • 被别人用身份证注册了公司监事和股东怎么办

    李广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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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别人用身份证注册了公司监事和股东怎么办

    内容:关于被别人用身份证注册了公司监事和股东怎么办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广荣律师
    2021.11.23794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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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怎么退出挂名监事或股东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怎么退出挂名监事或股东

    内容:关于怎么退出挂名监事或股东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1.11.23133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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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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