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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就是指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是指我国居民户口薄登记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通常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即俗称的籍贯;但由于就业,搬迁,升学等事宜居民不在原出生地生活居住时会形成居住地址,如未发生户口迁移等,户籍所在地将不变。《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1、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2、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3、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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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办理籍证明应回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提交申请,不能到其他派出所办理,不过京津冀地区的家庭户居民可以就近申请,办理籍证明一般需要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相应的情况说明等,如果是非本人到场申请办理,还需要提供当事人的委托证明以及受托人的户口簿,一、办理户籍证明需要提供什么材料,二、户籍证明应到哪里申请办理,办理户籍证明相对简单,大多数情况下当天办理当天就能拿到,但需要注意的是户籍证明一般只有一个月的使用期限,所以如果要拿来登记结婚,应该在证明未过期时尽快办理,否则就需要重新开具户籍证明才能使用,本人带上证-件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详细说明其原因和用途,只要不是用于违法犯罪,申请材料齐全不存在其他问题,提交申请后派出所一般都会同意受理。
毋磊颖律师
2023.07.12832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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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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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户口所在地,指中国公民的户籍所在的地区。一般用“省级+县(市)级”表示户口所在地。2、行政区划:简称政区,是国家为了进行分级管理而实行的区域划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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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户籍迁走土地不能继承吗土地的所有权是不能继承的,而土地的使用权是可以继承的,村民将户口迁出后,如果合法取得土地承包权的,土地承包权是可以继承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第四条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那么户籍迁走土地不能继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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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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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4、可以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或任一方的户籍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视情况而定:离婚可以异地办理,但是异地只能办理诉讼离婚,不能办理协议离婚,因为离婚必须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自愿离婚的,应订立书面离婚协议,并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是你们双方协议离婚的,可以到你们双方中任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或者到原婚姻登记处办理。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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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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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户籍行政区划指的是所在地属于那个省市区的。那么行政区划是城市户口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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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户口不在农村的子女,对农村父母的房屋,有继承权。宅基地使用权不能继承,只有本村村民才能继承。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但是对于宅基地使用权能否继承的问题没有明确,对通过继承房屋取得宅基地的能否办理登记也没有政策明确。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及房屋,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经该农民集体出具证明并公告无异议的,可依法办理土地登记,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那么户籍不在本村是否能继承遗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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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广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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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起诉离婚应当到被告住所地起诉立案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立案如果被告有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到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立案。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那么两人都在外地,可以到原告户籍地起诉离婚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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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包括土地、农具、建材、农作物、矿藏等;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那么民法典户籍不在本村是否能继承遗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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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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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在户籍所在地提出离婚法院不受理,是否到被告居住地起诉
内容:离婚诉讼属于民事诉讼法律规定是原告需要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被告经常居住地区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你的朋友可以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那么女方在户籍所在地提出离婚法院不受理,是否到被告居住地起诉。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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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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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深圳市户籍居民办理补领结婚登记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原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三、当事人提交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彩色合影照片。补领结婚登记程序:初审→受理→审查→登记。那么深圳市户籍居民办理补领结婚登记条件和程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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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户籍证明其实大都是指集体户口的居民,在需要准备户籍资料的过程中,必须要开具相关的户籍证明,而在开具户籍证明的时候,可能很多人对于户籍证明怎么开的问题并不是太了解,不懂得如何开具这样的证明,从而让自己花了很多时间和精力。事实上对于集体户口的居民来说,如果需要户籍资料的时候,是需要凭借着本人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打印户籍证明的,通常来说长居居民的话,户口本可对外办理各种事宜。不过也有一些人在办理户籍证明的时候,发现自己的户口本找不到了,如果一时找不到户口本的话,怎样开具户籍证明呢?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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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起诉离婚老公离开户籍地多年该怎么办关于离婚诉讼的法院管辖权不能以当事人的户籍所在地确定。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那么起诉离婚老公离开户籍地多年该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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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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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起诉离婚必须去对方户籍所在地吗一般情况下需到对方户口所在地或常住地法院起诉离婚。1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6法院依照原告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判决是否准予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子女归谁抚养。那么起诉离婚必须去对方户籍所在地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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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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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离婚诉讼中孩子的抚养费以哪一方的户籍为准在离婚案件中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总的来说子女抚养费数额的计算需要综合考虑以下三个方面的因素①子女的实际需要②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①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那么离婚诉讼中孩子的抚养费以哪一方的户籍为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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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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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1)办理条件户籍居民因个人事务,请求查询本人和本人家庭户籍档案的,可申请查询,(4)工作要求① 家庭户户主可查询户内所有户籍人员户籍档案,集体户户主及户成员、家庭户户成员可查询本人户籍档案,②户籍档案只供查询,不对外提供,(2)需审核材料① 书面申请报告(陈述事由)② 本人居民身份证(3)办理流程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办结。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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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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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条 国家保护自然人的继承权。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并对接受或放弃遗赠作了相应的规定受遗赠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那么民法典中国外户籍能否继承国内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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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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