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购期满后如何转让车牌?



以租代购这牌是不能过户的。原因: 1、车辆可以办理过户,只要双方携带卖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买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户需要出示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即可,但是车牌号不能办理过户业务; 2、原车牌只可以转移到车主的新车信息上,不可以过户给其他人。也就是说,即使车牌号过户到其他车辆.上,半年内车牌号仍归原车主所有,半年后该车牌将进入号牌资源库;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办理转移登记或是注销登记时,过户必须换号,只有小货车等货运使用性质的车辆可保留原号。
以租代购这牌是不能过户的。原因: 1、车辆可以办理过户,只要双方携带卖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买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户需要出示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即可,但是车牌号不能办理过户业务; 2、原车牌只可以转移到车主的新车信息上,不可以过户给其他人。也就是说,即使车牌号过户到其他车辆.上,半年内车牌号仍归原车主所有,半年后该车牌将进入号牌资源库;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办理转移登记或是注销登记时,过户必须换号,只有小货车等货运使用性质的车辆可保留原号。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实践中,股权转让纠纷日益增多,尤其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对外转让,因为《公司法》对其作出了较多的限制性规定,如转让时需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等,造成实践中关于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优先购买权等引发的纠纷不断增多,此外,《公司法》还规定了公司在特定情形下应收购股东的股权,这类纠纷也有不断增多的趋势,因此,《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将股权转让纠纷列为第三级案由,股权转让纠纷是指股东之间、股东与非股东之间进行股权转让而发生的纠纷,包括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纠纷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纠纷(即股份转让纠纷)两种情况。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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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对债务人而言,债权转让生效的时间点以通知为准,未经通知债务人,债权受让人无权请求债务人履行义务。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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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在准备给车辆上牌照的时候,马XX的女儿在学校组织的体检过程中被查出患有先天性疾病,需要大笔的医疗费用。经朋友介绍,马XX将未办理牌照的小桥车转让给郭XX,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在试用期间,郭XX反悔,不愿支付车款,提出解除车辆买卖合同,遭到对方的拒绝。2004年8月,马XX在多次要求郭XX支付车款未果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郭XX履行车辆买卖合同。马XX已按合同约定履行转移交付车辆的义务,郭XX即应当按约定履行其支付购车款的义务。在本案中,马XX与郭XX的新车买卖行为合法、有效。那么车辆为按照规定办理车牌照车辆能否正常买卖。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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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劳动合同的变更是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必须经过双方当事人的协商一致才能成立;而劳动合同的终止多数是因为法定的事实行为的出现而终止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合同的变更导致用新的条款代替变更前的条款,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从变更合同的协议约定之时起发生变更;而劳动合同的终止导致劳动关系的终止并消灭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因此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已订立的劳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或废止部分内容。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期满或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那么劳动合同的变更、转让与终止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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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第四条 合同自由原则故意遮挡号牌属于违反道路交通法规的行为,不会被行政拘留,会第二百七十五条 施工合同主要条款扣12分,依法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第八十九条 概括转让的效力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那么故意遮挡车牌拘留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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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店铺交给乙方后,乙同意代替甲向丙履行该租赁合同,每月交纳租金及该合同约定由甲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领回甲交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那么网店转让口头协议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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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保证责任期限是指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存续时间。在合同规定的保证期间和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在主债权转移的情况下,保证债务随之一并转移给新的债权人,并不需征得保证人的同意,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由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承担保证责任。那么保证期间的债务是可以转让的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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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建设工程领域,债权转让是一项常见的法律行为,它直接关系到项目资金的流动性和风险的分配。然而,由于建设工程的特殊性,债权转让过程中存在诸多需注意的法律问题。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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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有哪些可行的机动车牌照转让办法,转让条件是怎样的“原车牌只可以转移到车主的新车信息上不可以过户给其他人。也就是说即使车牌号过户到其他车辆上半年内车牌号仍归原车主所有半年后该车牌将进入号牌资源库。”通过这个可以完美的办理成功将号码牌转让并且将汽车也出售。其实对于机动车的号牌转让的问题正常情况下机动车的号牌是不可以进行买卖的而且转让也是比较难行的通的除非相应的机动车号牌满足了相应的条件才行当然如果说相应的号牌是在夫妻之间进行转换的话那么最有效的机动车牌照转让办法便是直接去相关机构进行过户就可以了。那么有哪些可行的机动车牌照转让办法,转让条件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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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股权转让纠纷是指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所有纠纷的总称。股权转让纠纷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不同的类型应该以不同的方式处理。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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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第三百三十条双层经营体制与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依法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其次如果合同中无约定那么承包方依法应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故承包方在土地承包期满后可以在同等条件下要求优先签订土地承包合同。那么荒山转让合同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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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债权债务转让需要哪些程序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债权债务转让时需要的程序是比较多的主要包括债权转让需要通知债务人、债务转让需要征得债权的同意并且要签订转让协议。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转让通知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那么债权债务转让需要哪些程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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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具体的相关车辆过户之后,车牌的使用规定如下: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五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让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让登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查验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或者电子资料,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让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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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机动车属于财产,可作为遗产继承,但号牌,即“铁皮”,本身并无单独存在的空间,不能作为遗产予以继承。因此,在北京,车牌是可以继承的,如果原牌照持有人没有留下遗嘱,则由法定继承人继承;如果留有遗嘱,则遵从遗嘱安排,由遗嘱中继承人继承。摇号所得的车牌,现行规定是不能转让的,就没有市场价格可言,各法定继承人可协商一个补偿价格;如无法协商一致,由法院按《民法典》第1156条“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的规定,将车牌判给更有需求的一方。《民法典》第一百二十四条自然人依法享有继承权。那么车牌照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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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不同于车牌的出租,北京市允许车主通过二手车交易市场将车牌进行正规的转让。车主在交易过程中可以选择直接将车辆整体交给拥有者,也可以在车辆交易的同时将车牌号码进行转移。但在进行车牌转让时,车主必须严格遵守北京市的牌照行驶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如无落户证明须提供购车发票、车辆注册信息等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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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过程中的常见法律风险有哪些? 案例:出资不实的股权转让纠纷 基本案情 甲公司股东A认缴出资500万元,实缴100万元后将40%股权以300万元转让给B。后公司负债无法清偿,债权人起诉要求A、B在未出资范围内(400万元)承担连带责任。B抗辩称受让时不知A未实缴,拒绝承担责任。 争议焦点 1. 股权转让时未如实告知出资瑕疵,受让方是否需承担责任? 2. 原股东A与受让方B的责任如何划分? 法院观点(依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18条) 1. 出资瑕疵的股权转让有效,但受让方B明知或应知出资瑕疵的,需与原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2. 本案中,B未核实出资证明书(显示实缴100万元),存在重大过失,被推定为“应知”瑕疵,需在400万元未出资范围内与A连带清偿。 裁判结果 A、B连带向债权人支付400万元。 案例启示 股权受让方必须尽到尽职调查义务(如验资报告、公司章程、银行流水等); 协议中需明确约定:若存在出资瑕疵,出让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未实缴的股权转让价格应显著低于实缴股权,否则可能被推定“明知瑕疵”。
【离婚时原始股怎么分?这5个关键点一定要知道!💼】 ✨离婚财产分割的水真的太深了!尤其是公司原始股这种特殊资产,稍不注意就会吃大亏!今天把律师才搞明白的干货整理给你们,建议收藏备用! 🔍【重点预警】 ✅ 婚前取得的原始股:配偶可能分到增值部分! ✅ 婚后取得的原始股:大概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公司上市前的"静默期":可能影响分割时效! 📝 必须掌握的5个知识点: 1?? 法律依据:《民法典》1062条+公司法司法解释 2?? 分割方式(3选1): ◽ 协商折价补偿(最快捷) ◽ 股权评估后分割(要找专业机构!) ◽ 诉讼确权(耗时但彻底) 3?? 避坑指南: ⚠? 注意公司章程是否有转让限制 ⚠? 保留所有出资凭证+股东协议 ⚠? 上市禁售期内的股票要特别约定 4?? 证据清单(建议截图保存): 🔸 股权代持协议 🔸 银行转账记录 🔸 股东会决议文件 🔸 公司估值报告 5?? 冷知识: 💡 离婚后发现的未分割股权,3年内可重新起诉! 💡 境外上市股票要按外汇管理规定处理 💬 暖心提醒: 离婚时对方故意隐瞒股权?赶紧申请财产调查令!遇到复杂情况建议直接找【婚姻家事且懂公司法】律师,千万别自己硬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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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一些股权纠纷典型案例及法院裁判要旨 1. 美康生物股权纠纷案 案情:美康生物与全资子公司原股东姚丹华因股权转让纠纷,历经多次审理,最终在2025年3月4日由宁波中院维持一审判决,驳回姚丹华上诉。姚丹华需承担14万元案件受理费。 裁判要点:股权转让纠纷中,若受让方未按协议履行义务,转让方有权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后,执行情况可能影响公司利润。 2. 出资瑕疵股权转让纠纷 裁判要旨:出资瑕疵的股东转让股权,若受让方明知或应知瑕疵,仍需承担出资瑕疵责任。股权转让的本质是股东资格的转移,而非单纯出资义务的转移。 3. 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纠纷 裁判要旨: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合同需经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2016年后,负面清单以外的股权转让适用备案制,备案不再构成合同生效要件。 股权纠纷的常见类型 1. 股权转让合同效力争议 包括代签行为、隐瞒债务、侵犯优先购买权等问题。例如,转让方隐瞒目标公司债务,受让方可主张撤销合同。 2. 股权转让款支付纠纷 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转让款,转让方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支付违约金。例如,某仲裁案例中,受让方未支付第二笔转让款,被裁决支付840万元及50%违约金。 3. 出资瑕疵与责任承担 未届出资期限的股权转让后,原股东仍需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责任。 4. 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纠纷 隐名股东虽未登记,但可通过协议确认股东资格。例如,某案例中,法院依据《股权认购协议》确认隐名股东身份。 最新动态与司法实践 1. 股东损害债权人利益纠纷 北京西城法院发布典型案例,明确股东抽逃出资、违法减资等行为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一人公司财产混同时,适用举证责任倒置规则。 2. 仲裁案例中的违约金争议 某仲裁案例中,违约金约定为转让款的50%,仲裁庭综合考虑资金占用损失,支持了该约定。 建议与启示 1. 对转让方的建议 确保股权转让协议条款明确,避免隐瞒债务或出资瑕疵。 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保障自身权益。 2. 对受让方的建议 在受让股权前,进行尽职调查,核实目标公司债务及股权状况。 明确约定转让款支付方式及时间,避免纠纷。 3. 对债权人的建议 关注公司股东出资情况,发现抽逃出资或违法减资时,及时主张权利。
未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生效? 举个栗子:大牛将股权卖给富贵,签约后未在30天内办理变更登记,之后大牛觉得卖亏了,遂反悔并主张合同未生效。 关于合同生效与报批义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该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关于市场主体变更登记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决定或者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属于依法须经批准的,申请人应当在批准文件有效期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此条规定是指决议和决定,并非协议。 (2008)开民初字第134号判决书的观点:未经登记并不能认定股权转让协议的无效,因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是宣示性登记而非设权性登记。是市场部门为了便于管理,为满足公开查询目的所进行的股东信息登记。真正决定股东身份的并非登记行为,而是股东名册、股东出资证明以及股东实际行使股东权利等实质行为。所以大牛的主张不予成立。 那么如何防范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相关风险呢? 如果是卖方: 1.尽量约定先收钱,再办理变更登记; 2.约定自己只有配合义务; 3.不接受未及时配合办理登记过重的违约责任; 4.移交后及时办理登记; 5.约定买方不配合办理登记的违约责任。 如果是买方: 1.尽量约定先登记后付款,或者分期付款(留较大尾款); 2.就卖方不配合办理登记约定较重违约责任; 3.约定公司本身为登记的义务人且承担违约责任且与卖方承担连带责任(买方原因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