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可以转让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和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除外。法律、法规并不禁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项下的债权债务转让,只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当事人没有约定合同项下的债权债务不得转让,债权人向第三人转让债权并通知债务人的,债权转让合法有效,债权人无须就债权转让事项征得债务人同意,但是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就必须经过债权人的同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和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除外。法律、法规并不禁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项下的债权债务转让,只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当事人没有约定合同项下的债权债务不得转让,债权人向第三人转让债权并通知债务人的,债权转让合法有效,债权人无须就债权转让事项征得债务人同意,但是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就必须经过债权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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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建筑工程可以债权债务转让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可以进行债权债务转让的进行转让时一般要签订书面的协议。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解除建筑工程合同可以要求按照合同结算吗在实践中建筑工程的任何一方都有可能严重违约的而出现违约又无法协商处理时守约方就会解除合同并要求结算相关的工程款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即双方应当按照施工方实际已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结算付款。那么建筑工程可以债权债务转让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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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法律依据《建筑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活动,实施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法。《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建筑工程转包是指承包人在承包工程后将工程建设任务转让给第三人,转让人退出承包关系,受让人成为承包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法律依据《建筑法》第二十四条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第二十八条 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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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必须由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达成协议,该协议应该是平等协商的,而且应当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否则,该转让行为属无效行为或可撤销行为。对于按照法律规定由国家批准成立的合同,转让合同应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否则转让行为无效。那么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可否转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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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工程的估算评审应当由发改委等部门组织实施《办法》规定,政府投资工程的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评审,应当由发展改革、财政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印章、造价事项的严格禁止《办法》还列明了一系列禁止性规定,如:工程造价从业人员不得涂改、倒卖、租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格证书或者执业印章;不得为获得不当利益而有意抬高或者压低工程造价;不得在执业过程中索贿、受贿、实施商业贿赂,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等。那么北京建筑工程造价新规解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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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7、《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三条规定“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是指对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后在保修期限内出现的质量缺陷,予以修复。”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因承包人的过错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承包人拒绝修理、返工或者改建,发包人请求减少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按部就班的进行在建工程转让协议以及事项,才不会犯根本性的错误。那么最新的在建工程转让流程是怎么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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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第三条 工程合同总价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___元。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发包方负责。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双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属材料人员失职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责任一方负责。那么在建工程转让协议书范本。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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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建筑工程转包是指承包人在承包工程后将工程建设任务转让给第三人,转让人退出承包关系,受让人成为承包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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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建筑工程层层转包定性1、转包则指承包人在承包工程后又将其承包的工程建设任务转让给第人转让人退出承包关系受让人成为承包合同的另方当事人的行为。由于转包容易使不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者进行工程建设以致造成工程质量低下、建设市场混乱所以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均作了禁止转包的规定。那么建筑工程层层转包定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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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三、资质转让应该注意哪些问题1、一定要调查了解清楚要收购的企业的财务状况是否有负债,不然到时候你把对方的公司收购过来却还要替对方还钱那就不划算了,(3)转让企业需要进行资质信息公示:此资质公司已经转让,今后与己无关,工程资质转让怎么办理在工程建设领域,许多工程项目在招标中,对公司的资质有相应的要求,只有达到相应的资质才能进行相应的工程建设,所以对于企业来说,取得相应资质是做工程的前提条件,那么工程资质转让怎么办理,我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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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建筑工程挂靠协议哪些情形会无效工程挂靠协议无效。根据建筑法规定凡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接工程任务的均属挂靠承接工程。这是所有建筑工程挂靠协议最核心的内容也是当事人签订挂靠协议的最主要目的。但建筑法已明文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那么建筑工程挂靠协议哪些情形会无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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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建筑工程质量保险合同中权利转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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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承包方在承包到工程以后因为一些原因而需要做出转让的处理,在这个过程中双方建筑公司一定要按照法律流程进行。在建工程转让规定是怎样,的小编就介绍到这里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若有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的相关律师。那么在建工程转让规定是怎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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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必须由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达成协议,该协议应该是平等协商的,而且应当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否则,该转让行为属无效行为或可撤销行为。对于按照法律规定由国家批准成立的合同,转让合同应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否则转让行为无效。那么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否可以转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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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甲方代表:乙方代表:年月日二、建筑工程违法转包的后果《建筑法》第26条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建筑法》第67条第一款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那么建筑工程转让合同范本。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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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建筑工程资质挂靠转让有哪些风险吗?筑工程资质挂靠转让要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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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经商议合伙干工程, 由于合作期间分歧较大,两人退股, 导致后期发包人拒绝支付工程款, 869万欠款该如何快速要回? 三人商议合伙干工程 2017年,工程公司(化名)经招投标取得某县区交通运输扶贫“建养一体化”工程的施工。 经由市政建设公司(化名)的法定代表人及胡先生与工程公司商谈一致,将工程中的其中五个标段的施工进行转包。 胡先生与沈某、孙某三人经过协商,由胡先生和孙某负责出资,沈某负责承接工程,三人共同承包该标段的工程施工,以市政建设公司的名义开展业务,于2017年6月20日正式开始施工。 由胡先生与孙某负责现场项目施工管理,组织人力、机械设备、原材料等,并在现场临时搭建混凝土搅拌站,对上述标段进行实际施工。 两人退股导致工程款拖延 2017年7月9日,沈某、孙某与胡先生共同补签《项目合作协议书》一份,约定合作承包施工范围、股份比例、工程管理责任及分工、资金、财务管理等内容。 2018年11月4日,市政建设公司与工程公司签订协议,约定工程内容、工程地点、工期、定价方式、工程款支付等。 2019年1月16日,因沈某、孙某与胡先生在合作期间出现分歧,故沈某、孙某退出合作,由胡先生继续施工,各方签订合同一份,由胡先生支付沈某、孙某相应股份转让款,承接的上述工程由胡先生继续施工。 2019年12月31日,胡先生按期完成上述所有工程的施工义务,并交付业主使用至今。市政建设公司与工程公司已支付了一部分工程款,还剩余约869万元工程款一直拖延支付。 申请仲裁要回全部款项 2020年—2023年间,胡先生无数次与多个合作方沟通时,产生了严重的分歧与矛盾,所以款项一拖再拖,一直未解决工程款纠纷。 于是在2023年6月,胡先生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天用律师帮助胡先生梳理了案情,指导收集证据,包括合同、施工情况记录、合作协议书、结算会议纪要等全面的证据资料。 资料准备齐全后向北京仲裁委申请仲裁,由两位资深的天用律师参与出庭。庭审中,天用律师对全面的证据进行观点论述,对被拖欠的工程款据理力争,得到了仲裁院的认可与支持。 经合议,仲裁庭裁决如下: 1、工程公司向胡先生支付工程款869万元; 2、本案支出的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和律师费全部由工程公司承担; 3、本案仲裁费由胡先生承担20%,由工程公司承担 80%。 经过天用律师的不懈努力,胡先生的全部诉求达成,胡先生对天用律师的专业能力非常认可,特意送来一面锦旗表示感谢!
近两年全国建筑市场不景气,发包人也面临着巨大资金压力。然而有的发包人虽然无力支付工程款,但其公司的股东却各各富得流油。那面对这样的情况我们该如何讨要工程款呢?今天我就来给大家支几招,认真看。 1、很多拖欠工程款的案件是由于违法分包和非法转包造成的,实际施工人在起诉发包人时应当同时将业主(包括开发商、政府、项目所有人)列为共同被告。这样就加大了取得工程款的几率。 2、通过专业的建设工程律师尽快取得法院生效判决。很多施工人被拖欠工程款时,往往存在观望和侥幸心理,期待着发包人能良心发现,因此错过了最好的诉讼时机。如果没有法院的生效判决,任何强制措施都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3、就建设工程主张优先受偿。依法施工人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主张就涉案工程优先受偿,而不专业的律师往往不知道或者不会合理使用此条法律规定。 4、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查封被执行人财产的主要手段是账户查封,很多发包人账户中虽然没钱,但该账户如果不能使用对其影响巨大,因此其在账户被封后往往会积极解决欠款问题。 但如果经法院调查确定发包人无执行能力,大部分施工人(包括律师)就不再继续处理或者不知道如何处理了,其实此时我们可以因发包人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而申请发包人公司破产,在清算过程中查找股东有无违反公司法的情形,一经查实可依法向股东主张权利。同时还可以向法院申请限制高消费等措施,进而实现取得工程款的目的。
【成功案例】工程款拖欠10年、项目负责人离职,还能要回钱吗?要账路漫漫、时间不等人,陆先生已将近70岁的年纪,折腾了将近快10年了,依然没有解决这个要账难题!2023年3月,陆先生委托了北京天用律所来帮助自己要回工程款。天用律所接案后立即成立专案组,帮助陆先生收集有力证据,因为工程距今时间久远,需要迅速启动立案程序。 庭审中,被告建筑工程公司对陆先生的实际施工人身份不予认可,认为工程是自己的项目部员工完成的。对此,天用律师提交了部分工程款的转账记录和会议纪要,证明陆先生是实际施工人身份;并提交了竣工结算文件等多份资料,法院让建筑工程公司核对账目,但其也没对出来,因此对方哑口无言。 最终法官按照天用律师的诉讼请求,全额支持了我方当事人主张的工程款本金及6年的利息合计225万余元!三月中旬接案,六月底一审胜诉!历时仅3个月,将十年之久的工程款成功收回!
工程合同无效,约定的管理费如何处理?收取管理费的方式及风险点有哪些?项目存在挂靠,怎么解决管理费问题?10年法院审判工作实践经验,谈判、调解、保全、债权转让、诉讼,多种定制解决方案,帮您快速要回工程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