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律行为包括行政立法吗?



包括,行政立法是一种抽象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管理对象实施的制定法规、规章和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行政规则的行为,其行为形式体现为行政法律文件,其中包括规范文件和非规范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包括,行政立法是一种抽象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管理对象实施的制定法规、规章和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行政规则的行为,其行为形式体现为行政法律文件,其中包括规范文件和非规范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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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涉外合同,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合同,即合同的当事人、合同的客体或者产生、变更、终止合同关系的法律事实中任何一个具有涉外因素的合同。④外资承包在中国领域内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不强制适用中国法。合同之债的诉讼时效是多久1、一般的合同纠纷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诉讼时效为3年。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当应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那么涉外合同之债的法律适用原则包括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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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婚前财产的界定时间为双方结婚登记之日,结婚登记前双方分别所有的财产归一方所有,结婚登记日后一方单独获得或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特别约定外,作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这样规定的目的在于简化财产关系,便于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该10余万元赔偿金只能归受害的一方即某男个人所有,其妻不得主张以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那么法律规定的婚前个人财产包括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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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中国法律保护妇女的生育权,生育权的主体也不区分已婚或未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也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可见生育权的权利主体不限于已缔结婚姻关系的夫妻,既包括已缔结婚姻关系的夫妻也包括没有缔结婚姻关系的公民。虽然中国立法中对未婚女性生育权只有一些原则性的、模糊的规定。但是非婚妇女为他人生下孩子,并不必然就成为他的妻子,受到法律保护,但是生下的孩子受法律保护,因为抚养孩子是父母的义务。那么非婚妻子生下的孩子受法律保护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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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但是对于严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免责条款,法律也是应当禁止的,否则不但将造成免责条款的滥用,而且还会严重损害一方当事人的利益,也不利于保护正常的合同交易,合同法规定这两种免责条款无效,是因为这种条款严重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如果允许这类条款的存在,有的当事人可能利用这种条款欺骗对方当事人,同时至少也是纵容了一方当事人故意不履行合同,任意损害对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是与合同法的立法目的完全相违背的,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约定的用以免除或限制其未来合同责任的条款,2、在条款利用人可能负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的情况下,如果免责条款未指明所免除的责任是否包括过错责任时,如何约定免责条款的内容使用清楚、明确,不易产生歧义的文字表述免责条款的内容,是当事人提出免责条款所追求的基本目标&mdash,例如:1、在免责条款未指明是免除违约责任还是侵权责任时,由于侵权责任规范&ldq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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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合同债权质押的法律效力应包括什么内容合同债权质押的法律效力应包括三方面的内容:被担保的主债权的效力范围;对出质合同债权的拘束力;对各方当事人的效力。出质债权金额超过质押担保范围的部分,质权实现后,质权人应退还出质人;不足部分,质权人可向主债务人追偿。这主要体现在出质人和第三债务人受到不得实施侵害出质债权之行为的约束。所以,为延续诉讼时效,保全出质债权,出质人应当采取中断诉讼时效的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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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双方都依靠所谓的信誉来维护,贷款过程不完整,缺乏抵押品,没有可靠的法律保障,情况发生变化,容易引发纠纷和刑事犯罪。法律没有保护复利借贷和扣留高息。贷款期限届满后3年内,贷款人未确认已收回贷款的,法律不予保护。为防止超过诉讼时效,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在诉讼时效届满前制定还款计划,诉讼时效可从新的还款期限重新计算。这样一来,贷款人不仅有权提起诉讼,更重要的是,仍然拥有胜诉权。必要时,法院可采取强制执行措施。那么借贷关系的法律要素主要包括哪些内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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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即使主债务人有履行能力,债权人要求主债务人履行之前,便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人也不得拒绝履行保证义务。为他人担保会带来的法律风险包括哪些为他人担保会带来的法律风险包括: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担保人需要按照约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保证责任。第七百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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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如果遗赠的财产因此而灭失,扶养人有权要求解除遗赠扶养协议,并要求补偿已经支出的扶养费用。那么遗赠扶养协议法律特征包括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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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那么法律规定探望权包括哪些内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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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立法、通说关于抵押权对抵押物之孳息,添附后之补偿金、新物、共有份额,附属物、从物、从权利的效力的主张,法律逻辑不一致。抵押物如因添附为第三人所有,第三人应向抵押人给付补偿金。抵押权效力及于补偿金,包括处分效力和次序决定效力。如抵押人为添附后新物共有人,债务人不清偿债务,抵押权人应有权处分共有份额,不能处分添附物,其优先受偿范围,限于共有份额价值。可见,抵押物发生添附,抵押权效力及于补偿金,包括处分效力和次序决定效力;对添附后新物,有处分效力,无次序决定效力;对抵押人之共有份额,有处分效力和次序决定效力。那么抵押物效力的范围及法律关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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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民事借贷纠纷,是指因借款人与贷款人达成借款协议,由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而产生的纠纷。当前,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大量出现在司法诉讼中,就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适用何种法律问题。从我国现行立法的情况来看,应适用以下几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进行处理:《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实际上是一种合同行为,因而为合同法律所调整。《合同法》总则部分对所有合同都适用,当然也就包括了民间借贷合同。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行为,当然适合用《民法总则》的有关规定,如民间借贷的主体、行为、代理、责任等等,都应当符合《民法总则》的规定。那么什么是民间借贷纠纷以及法律对于民间借贷的解释。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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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监护人的义务包括:保护被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进行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教育和照顾被监护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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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网友提问:我国行政补偿制度的立法现状律师解答:我国2004年的《宪法》(修正案)第13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这对我国健全和完善行政补偿制度具有里程碑似的时代意义。那么涉及行政补偿的立法主要包括哪几方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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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那么抚养子女的法律义务包括哪些内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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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的主体包括哪些施工中劳务分包的主体是:建设工程总承包人或者专业分包的承包人与具有建筑业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承包人,总承包单位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的主体包括哪些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的主体包括建设工程总承包人或者专业分包的承包人与具有建筑业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承包人,总承包单位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法律依据《建筑法》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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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景山一楼盘,我接的活儿,但是这活儿干完都十多年了,房子人家都住上了,还剩40多万工程款,你看还有路的吗?但是我是说一点,绝对不打官司啊,因为有一些沾亲带故,我真是舍不下这脸,你要了十多年啊,对方不给你钱,因为你的心里对方知道了,在要账的过程当中,你的底牌不要让对方过早的知道,对方就知道反正我不给你,你最终不会打官司,可以通过谈判来进行介入,比如说你自己要要了十几年要不过来,但是亲戚突然发现确实你要立志正式的来去面对这个事情,让专业的人士帮助了,他可能觉得要真认真的来去解决这个事情了,那有可能是给的,我们不建议说你十几年前的账让律师给你去要的,你要积极的主张权利,因为法律上的时效是3年呀,所以你本身就已经存在这么一个风险了,我们的方式有很多,诉讼呢只是最后一种方式而已,但是你不要把这个给堵死,那怎么能解决这个时效的问题,诉讼时效的解决有很多种,包括我们接下来的就是说再次和对方沟通,通过一些律师函,通过一些沟通函,或者是说对方良心发现,咱们哪怕让他还。
100块钱,这都是有可能中断诉讼时效的,关注西主任,有事不求人。
近两年全国建筑市场不景气,发包人也面临着巨大资金压力。然而有的发包人虽然无力支付工程款,但其公司的股东却各各富得流油。那面对这样的情况我们该如何讨要工程款呢?今天我就来给大家支几招,认真看。 1、很多拖欠工程款的案件是由于违法分包和非法转包造成的,实际施工人在起诉发包人时应当同时将业主(包括开发商、政府、项目所有人)列为共同被告。这样就加大了取得工程款的几率。 2、通过专业的建设工程律师尽快取得法院生效判决。很多施工人被拖欠工程款时,往往存在观望和侥幸心理,期待着发包人能良心发现,因此错过了最好的诉讼时机。如果没有法院的生效判决,任何强制措施都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3、就建设工程主张优先受偿。依法施工人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主张就涉案工程优先受偿,而不专业的律师往往不知道或者不会合理使用此条法律规定。 4、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查封被执行人财产的主要手段是账户查封,很多发包人账户中虽然没钱,但该账户如果不能使用对其影响巨大,因此其在账户被封后往往会积极解决欠款问题。 但如果经法院调查确定发包人无执行能力,大部分施工人(包括律师)就不再继续处理或者不知道如何处理了,其实此时我们可以因发包人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而申请发包人公司破产,在清算过程中查找股东有无违反公司法的情形,一经查实可依法向股东主张权利。同时还可以向法院申请限制高消费等措施,进而实现取得工程款的目的。
他要是有钱不还,不找你们也能要,嗯,他要是没钱还找你们也要回来,不见得,不见得有很多都是他说我没钱,我没钱,其实他是真没钱吧,他是哭穷,就怕这种人,如果说真没钱了,那可能像这位粉丝说的,律师介不介入或者怎么介入可能都解决不了问题,但是就怕他哭穷的那种人,资产状况也很好,但就说我们,我没钱,今天拖明天,明天拖后天,我们见惯了这种人,那这种怎么办?查一下他的财产情况,包括他有没有什么房产啊,车辆啊,这些信息你知道吗?他说没钱就是没钱吗?对吧?像这个粉丝说的,刚刚就存在这一个问题,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他说有钱,有钱,但是人家就不还你,你有什么办法吗?他也不说别的,他就骗你说我没钱,你怎么来判定他是否真的有钱吗?你能判断吗?你好像判断不了,你也没有权利去判断,但是谁有权利啊,律师有权利,手持律师证,我们就可以调查他的财产线索。律师权利。
啊,那这是法律赋予的。
一面锦旗,一份荣誉,一份责任。感谢当事人的信任和支持,我们会一如既往地提供专业、全面的法律服务。
元甲普法:空置房要交物业费吗?答案来了! 空置房到底要不要交物业费?答案是:要交!因为物业服务具有公众性空置房业主也享受到了物业服务。 此前,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物业合同纠纷案件房屋空置拒不缴纳物业费的当事业主杨某败诉被判交纳拖欠的物业费! 业主房屋空置5年不交物业费 物业公司起诉! 2015年5月,杨某在湖南省平江县某小区购买了一套住宅并办理了收房手续。同年,杨某与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协议。 此后,由于杨某一直未交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多次致电和书面催交,但杨某以未真正入住为由拒不交纳物业费。 2020年9月,物业公司将杨某起诉至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要求杨某支付物业费,并承担近千元的违约金。 杨某辩称,其房屋在交付后一直处于闲置状态,既未对房屋进行装修,也未居住或使用,根本未享受过物业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务,所以不应支付物业费和违约金。 而物业公司坚称,虽然杨某的房屋处于闲置状态,但物业公司仍为其房屋的安全、公共设施的维护、小区的整体绿化和保洁提供了服务,故杨某理应交纳物业费,并承担违约金。 法院判决 业主应按合同支付物业费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杨某作为业主,物业公司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为杨某提供物业服务,因此,当事人之间系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杨某应按物业服务合同及相关规定向原告交纳物业费。 杨某辩称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实际居住,未享受过物业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务,所以不应支付物业费和违约金的主张,不予采纳。 依据《合同法》第六十条(现《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判决杨某支付2015年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的物业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地方立法空置房物业费打折,与上位法不一致,应予以纠正) 审理法官怎么说? “交纳物业费是业主应承担的一项基本合同义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 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温馨提示 物业服务具有公众性,它的价值在于在满足公共性服务的同时,达到对整个居住环境品质的提升,最终体现对业主个体的服务价值。 物业费的构成包括保洁费、保安费、绿化费等,大部分是为全体业主公共部分的管理、共用设备设施维护的费用,并非针对专门某个业主的服务。 虽然房屋空置,但小区卫生仍需天天清洁打扫,公共秩序必须时时巡查维护,所有设施设备如电梯、消防等费用也要正常支出。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