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条第一款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程序合法的,应当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七十六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程序合法的,应当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程序合法的,应当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七十六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程序合法的,应当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内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其次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并确定保险公司有预付抢救费用的义务。规定肇事车辆虽然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但是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那么交通事故的解决途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特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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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人身伤亡”有哪些损害人身损害是道路交通事故对人格利益的有形损害。侵害公民的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其人格利益的损害为有形损害。这种有形损害其次表现为自然人为医治伤害、丧葬死者所支出的费用这种财产上的损失也表现为有形的损害。此外人体伤害、死亡还可能造成其他财产上的损失如伤残误工的工资损失、护理伤残的误工损失、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所造成的其扶养人的扶养费损失等等这些损害也是有形的损害。相关法律链接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那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人身伤亡”有哪些损害。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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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第六十八条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除按照本规定执行外,还应当按照办理涉外案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第六十九条外国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在未处理完毕前,公安机关可以依法不准其出境。第七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过程中,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的语言文字。第七十二条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外国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交通警察认为应当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外国人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检验、鉴定的,其损害赔偿事宜通过外交途径解决。那么涉外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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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第四条被多次转让但未办理转移登记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最后一次转让并交付的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依法不得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行人,进入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自身损害,当事人请求高速公路管理者承担赔偿责任的,适用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第十条因在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物品等妨碍通行的行为,导致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那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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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行人横过道路的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认定在认定机动车与行人横过道路发生的交通事故责任时应考虑以下两个问题第一、行人横过道路与机动车发生事故的特殊原则的使用仅限于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的情形即行人在没有交通信号的路面上横过道路与机动车发生事故的情形并非适用于所有行人与机动车发生的事故。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所规定的机动车与行人或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所承担的责任仅限于民事责任并非交通事故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着重保护行人和非机动车等交通环境中的弱者同样也强调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法律法规。那么行人横过道路的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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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第四条被多次转让但未办理转移登记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最后一次转让并交付的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依法不得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行人,进入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自身损害,当事人请求高速公路管理者承担赔偿责任的,适用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第十条因在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物品等妨碍通行的行为,导致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那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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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这些路上发生的车辆事故,也不属于道路交通管理范围,公安交警部门不具有法定管理的职权。但大量的这类非道路交通事故,若无人受理,或受理后在处理上存在很多实际困难,导致事故不能得到及时适当的处理,也会给社会带来不稳定的隐患。鉴于此,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本法有关规定办理的规定,将非道路交通事故也交由公安交警部门比照道路交通事故进行处理。那么不列入道路交通事故的情况。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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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第四条被多次转让但未办理转移登记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最后一次转让并交付的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依法不得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行人,进入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自身损害,当事人请求高速公路管理者承担赔偿责任的,适用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第十条因在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物品等妨碍通行的行为,导致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那么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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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第四条被多次转让但未办理转移登记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最后一次转让并交付的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依法不得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行人,进入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自身损害,当事人请求高速公路管理者承担赔偿责任的,适用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第十条因在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物品等妨碍通行的行为,导致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那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失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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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发生在非道路上的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可以进行协商调解调解不成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机动车交通事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以外的地方通行时发生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赔偿比照适用本条例。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本法有关规定办理。那么非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如何认定书。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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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由原来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改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它的性质发生了变化,由原来的行政行为变成了现在法院审理案件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证据在法院审理案件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现在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证据,不能够提起行政诉讼,是对当事人诉权的限制。我认为国家应健全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救济措施并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那么浅析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救济措施。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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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2年9月1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5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12月21日起施行。依法不得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行人,进入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自身损害,当事人请求高速公路管理者承担赔偿责任的,适用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第十条因在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物品等妨碍通行的行为,导致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那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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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此可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前后事故认定程序的最大不同就是现在的程序取消了上级机关的重新认定即不能提起行政复议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即使一般性的调解也是基于当事双方自愿进行可随时终止。另外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前交通事故分两种类型非道路交通事故不属于公安交通部门责任认定范畴而现在公安交通部门则都应依法作出事故认定。那么《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前后交通事故认定的程序变化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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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复核《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那么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复核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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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发生在非道路上的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可以进行协商调解调解不成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事故责任属于机动车一方的当事人仍然可以将保险公司一并告上法院。机动车交通事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以外的地方通行时发生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赔偿比照适用本条例。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本法有关规定办理。那么非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书。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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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交通事故,解决赔偿的道路只有2条:要么和解,要么打官司。哪些情况适合和解?和解要多少钱合适?4月26日14:00-15:00第380期《和解大讲堂》讲座帮您少走冤枉路,快拿赔偿款!
走夜路时未注意道路施工情况,导致摔伤,能找施工单位要求赔偿吗?施工单位找到我们,经过调查施工现场和监控发现是因伤者未尽到注意安全义务,一审二审中天用律师用专业赢得法官认可,为我方当事人减少损失3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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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车上人员受伤的赔偿责任: 1、车辆驾驶员责任:如果交通事故是由车辆驾驶员的过错或违法行为导致,驾驶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车辆所有人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车辆所有人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除非能够证明交通事故发生时车辆处于被盗、被抢、被骗等情况下。 3、第三者责任:如果交通事故是由第三者的过错或违法行为导致,第三者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在线咨询:小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 对于小区内的道路发生的交通事故,原则上应当作为普通民事侵权行为,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辖和职责范围。其损害赔偿事宜,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当事人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公安机关原则上也可以接受。为了方便事故当事人及时解决纠纷,如果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的,公安机关可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即指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应当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理交通事故等相关规定处理,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进行现场处理,搜集证据,进行相关鉴定;根据事故现场勘察、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接受当事人的请求,对当事人之间关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进行调解,赔偿标准参照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执行,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