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转让后补贴谁?

2022.02.08 17: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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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精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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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后,其补偿费归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中国法律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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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
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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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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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晓红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内容: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l、必须是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的行为。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严格依法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须符合上述规定否则即为非法转让。那么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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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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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流转后,其补偿费归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中国法律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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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梦云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内容: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显然违反了国家土地管理制度。该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单位也可以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不以牟利为目的的不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那么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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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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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转包与转让的区别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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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一凡

    土地转包与转让的区别

    内容:土地转包与转让的区别1、转包是在不变更原承包人与村里承包合同的基础上承包人把自己承包的土地再承包给第方。因转让承包经营权实质上是合同权利义务的转移义务转移必须取得发包方同意。农村土地不能转让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集体所有者不能买卖土地产权只能依法在定期限内有偿出租或让渡土地使用权也不能随意改变所属耕地的用途因特殊情况确需征占自己所有耕地时也必须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那么土地转包与转让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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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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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承包权转让合法吗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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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邢颖

    土地承包权转让合法吗

    内容: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第三十四条,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第三十五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

    邢颖律师
    2022.04.08106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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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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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铭芝

    什么是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

    内容:3、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是指在没有得到国家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并以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的行为,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是指在没有得到国家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并以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的行为,什么是非法转让土地1、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是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非法手段获得土地使用权或者在未批准转让的情况下,将所持有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获取经济利益的行为,属于犯罪行为。

    郭铭芝律师
    2023.10.11285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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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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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金保

    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

    内容:三、批复文件: 《国有土地使用证》 四、办理期限: 30 个工作日 五、办理部门: 土地房产交易所那么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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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01883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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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需要均分私自转让土地的费用。一人私自转让土地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对于个人违法所得不得进行均分。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二条  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通过出让、转让使用权或者出租等方式用于非农业建设,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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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孟阳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内容:对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显然是对国家土地管理制度的严重侵犯。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1、必须是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的行为。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严格依法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那么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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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19453人收看
  • 李广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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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要交哪些税费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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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春花

    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要交哪些税费

    内容: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要交哪些税费一、营业税及附加(出让方):1、按转让价与购置价的差价缴纳5%的营业税。那么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要交哪些税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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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0674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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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税费计算

    陈凯旋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凯旋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税费计算

    内容: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要缴纳的税费介绍,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第二十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第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第二十三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第二十六条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市、县人民政府有优先购买权。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市场价格不合理上涨时,市、县人民政府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第二十七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后,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的,依照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办理。那么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税费计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凯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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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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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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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中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吗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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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学瑞

    民法典中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吗

    内容:民法典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相关规定作了完善增加土地经营权的规定并删除耕地使用权不得抵押的规定以适应“三权分置”后土地经营权入市的需要。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那么民法典中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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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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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拖欠土地转让金属于债权债务吗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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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晓红

    拖欠土地转让金属于债权债务吗

    内容: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第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那么拖欠土地转让金属于债权债务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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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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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建工程转让土地增值税加计扣除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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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毋磊颖

    在建工程转让土地增值税加计扣除

    内容:(一)房屋在建工程权利人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在建工程转让申请;(二)房地产管理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批复;(三)转让双方签订在建工程转让合同。

    毋磊颖律师
    2022.03.21290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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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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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继承人要交土地转让金吗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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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甲交通律师

    继承人要交土地转让金吗

    内容:继承人要交土地转让金吗继承人继承房屋的时候,可供继承的房屋是要有完整所有权的,所以继承房屋后一般是不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的,但继承的土地使用权到期除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是指政府以出让等方式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土地价款。按照规定依法向国有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收取的定金、保证金和预付款,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生效后可以抵作土地价款。那么继承人要交土地转让金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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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31418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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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转让债权债务协议书应该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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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邢颖

    土地转让债权债务协议书应该怎么写

    内容:第四条生效4.1本协议自各方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转包后虽然土地不再由原承包人耕种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没有发生变化承包关系也并不是发包方与接包方之间的关系而仍然是原承包方与发包方的关系。如果出现承包的土地被用于非农业建设或对承包土地造成永久损害的情况及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承包合同的行为即使是由接包方或承租方原因引起的原承包方也要承担责任。反之如果发包方有干涉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或不依照承包合同约定提供生产、技术、信息服务等行为即使损害的是接包方或承租方的利益发包方也应向原承包方承担法律责任。那么土地转让债权债务协议书应该怎么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1.24315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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