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底与最高投标限价的区别



最高限价是实行清单计价后的拦标价,投标报价不能高于最高限价,高于最高限价就视为脱标;而标底是定额计价时的投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可在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高于或低于标底价。招标控制价就是最高限价,意思是投标报价不能超过招标控制价,否则是无效投标。招标投标是基本建设领域促进竞争的全面经济责任制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
最高限价是实行清单计价后的拦标价,投标报价不能高于最高限价,高于最高限价就视为脱标;而标底是定额计价时的投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可在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高于或低于标底价。招标控制价就是最高限价,意思是投标报价不能超过招标控制价,否则是无效投标。招标投标是基本建设领域促进竞争的全面经济责任制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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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法律上,串通投标罪是指投标者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或者投标者与招标者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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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由于建设工程的复杂性,影响因素的多变性的特点,工程实施阶段往往会出现一些意想不到的费用。对于公开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单位须设置投标限价。投标限价不同于“标底”,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标底”必须保密;而投标限价须在招标文件或开标前三天向投标单位公开。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必须明确“凡投标总报价高于投标限价的,一律视为无效标书”。那么关于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思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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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EPC项目总承包投标报价,在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前提下,为企业在中标后,提高项目利润水平,减少项目经营风险,一般在投标报价编制中,采用如下策略及技巧: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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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1、围标串标的处罚标准是:围标串标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构成串通投标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刑事处罚:围标串标情节严重的,构成串通投标罪,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刑事处罚:围标串标情节严重的,构成串通投标罪,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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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所以,投标单位在购买标书后要抓紧时间认真阅读、反复研究招标文件,列出需要业主解答的问题清单和需要在工地现场调查了解的项目清单,三、确定投标最终报价投标最终报价是投标单位以标书编制的预算价(标价)为基础,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对预算标价进一步修订的报价,可以在标书中列报,也可以以降价函的形式另报,,投标单位的投标最终报价与业主的标底相比较,误差在业主限定的合理范围之内的投标单位,才有资格中标,工程施工方案是其中的关键,直接影响到预算标价及投标的成败,投标单位要根据现场考察情况,初定几套方案进行测算、比较。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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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劳务分包属于施工单项合同的一种,需要按照以上规定确定招标与否,需要,中铁劳务分包要内部招标的,5、问题六:劳务分包需要招投标吗 不需要招标,但是需要商务谈判,择优录取,4、所以劳务分包如果不属于暂估价的内容是不需要招标的,2、法律主观:工程分包需要招投标,法律特别规定的项目除外,法律主观:工程分包需要招投标,法律特别规定的项目除外。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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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本文将就资质借给别人去投标的行为是否违法进行法律知识解析。文章介绍了资质借用的法律要求和限制,详细解释了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和可能面临的处罚。通过本文的阐述,读者将对资质借用行为的合法性有更清晰的了解。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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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串通投标罪的刑事责任主要包括拘役、有期徒刑、罚金等,因此,如果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就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需要缴纳罚金,但并不是所有的串通投标罪都会判处罚金,具体情况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判断,比如犯罪情节、危害程度、涉案金额等因素,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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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投标中,企业人会需要投标人提供过去3年、5年或者10年内的相关诉讼及仲裁情况,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应当仔细查看招标文件中有关投标人须知和前附表的具体要求,并根据要求进行相关材料的提供,根据查询相关资料信息,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诉讼及仲裁判决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不超过三年)发生有关建设工程类质量、履约等诉讼的扣2分,属于骗标行为,招投标中近三年指哪三年,需要精确到月吗在招投标中,对于近三年内转包等严重违约情形的时间认定,一般应该从招标公告或者投标文件规定的合同履行期限开始计算。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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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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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经商议合伙干工程, 由于合作期间分歧较大,两人退股, 导致后期发包人拒绝支付工程款, 869万欠款该如何快速要回? 三人商议合伙干工程 2017年,工程公司(化名)经招投标取得某县区交通运输扶贫“建养一体化”工程的施工。 经由市政建设公司(化名)的法定代表人及胡先生与工程公司商谈一致,将工程中的其中五个标段的施工进行转包。 胡先生与沈某、孙某三人经过协商,由胡先生和孙某负责出资,沈某负责承接工程,三人共同承包该标段的工程施工,以市政建设公司的名义开展业务,于2017年6月20日正式开始施工。 由胡先生与孙某负责现场项目施工管理,组织人力、机械设备、原材料等,并在现场临时搭建混凝土搅拌站,对上述标段进行实际施工。 两人退股导致工程款拖延 2017年7月9日,沈某、孙某与胡先生共同补签《项目合作协议书》一份,约定合作承包施工范围、股份比例、工程管理责任及分工、资金、财务管理等内容。 2018年11月4日,市政建设公司与工程公司签订协议,约定工程内容、工程地点、工期、定价方式、工程款支付等。 2019年1月16日,因沈某、孙某与胡先生在合作期间出现分歧,故沈某、孙某退出合作,由胡先生继续施工,各方签订合同一份,由胡先生支付沈某、孙某相应股份转让款,承接的上述工程由胡先生继续施工。 2019年12月31日,胡先生按期完成上述所有工程的施工义务,并交付业主使用至今。市政建设公司与工程公司已支付了一部分工程款,还剩余约869万元工程款一直拖延支付。 申请仲裁要回全部款项 2020年—2023年间,胡先生无数次与多个合作方沟通时,产生了严重的分歧与矛盾,所以款项一拖再拖,一直未解决工程款纠纷。 于是在2023年6月,胡先生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天用律师帮助胡先生梳理了案情,指导收集证据,包括合同、施工情况记录、合作协议书、结算会议纪要等全面的证据资料。 资料准备齐全后向北京仲裁委申请仲裁,由两位资深的天用律师参与出庭。庭审中,天用律师对全面的证据进行观点论述,对被拖欠的工程款据理力争,得到了仲裁院的认可与支持。 经合议,仲裁庭裁决如下: 1、工程公司向胡先生支付工程款869万元; 2、本案支出的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和律师费全部由工程公司承担; 3、本案仲裁费由胡先生承担20%,由工程公司承担 80%。 经过天用律师的不懈努力,胡先生的全部诉求达成,胡先生对天用律师的专业能力非常认可,特意送来一面锦旗表示感谢!
他们有一个专门的法务部门,嗯,陪着我打,嗯,打到啥时候呢,就打到强制执行的时候再给我钱,就故意恶心我的,那就拖时间,对赚多少钱呀,400多万,400多,我怀疑他就拿着400多万赚利息的,呃也也有的,对方也是这么一个想法,那你怎么办?就想跟他打官司,想打官司,但是这样的就是反正反正我下一个项目也不找他了,无所谓,现在的这个情况来讲的话,对方的思路已经很清晰了,就是拖时间,对啊,那现在其实问题就交给咱们了,咱们怎么办啊,就是怎么样不让他拖时间,你肯定要有制约他的点啊,他才能不拖时间,不然的话你就不疼不痒的,就说咱们起诉了,立案了,然后一审二审什么到时候再执行,那整个周期下来可能是1~2年的时间是很久的,所以就是说那不打官还有比打官司更快的方法吗?那可以啊,那咱们要调查这家公司存不存在其他的问题,以这个点来去给他做。
他怕其他的问题,对啊,你公司经营它有各种各样的问题,比如说有没有员工关系问题,税务问题,就这些之类的,可以先拖,这些问题跟我要账有什么关系,那你谈判你总要找到一些点来制约对方对不对?对方反正是抓到你的把柄,知道你想要钱,但是他想拖时间,但你现在你怎么样打破他这个想法,那你要有点制约他啊,所以咱们先从外围关系上来去调查这家公司啊,还有他现在有没有招投标呀啊,那如果招投标出现咱们现在这个情况的话,对他招投标是不利的,对不对?他有没有申请其他的事项啊,比如说有计划上市啊等等之类的啊,那这些的话,咱们通过外交关系来进行调查,调查完之后找他去谈判啊,我们很多和解成功的案子都是通过这种方式来进行解决的,你肯定不能跟着他的思路走,跟着他的思路走,你2年以后还拿不到钱,那就是跟他谈和解是吧。和解是一条。
全是亮点的胜诉案件👍🏻 1、离婚时把财产赠与给孩子,后孩子放弃接受赠与,房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对方存在婚内过错,离婚分割财产时未主张多分,离婚多年亦可以对方存在过错要求少分财产份额 3、限价商品房上市交易是需要交纳35%土地溢价款,法院在判决折价款时会扣除溢价款部分进行财产分割 4、离婚案件申请房屋归我方,对方腾退房屋,丰台法院一并进行了处理,不要求我方另案解决
司法部发布律师工作指导案例 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做好新时代律师工作,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2022年12月30日,司法部发布3篇律师代理成功的诉讼案例。 此次发布的3篇案例均为民事诉讼案例。案例一“律师代理某建设集团诉某置业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案”,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涉及工程招投标、招投标过程中备案合同和非备案合同的效力之争以及结算合同效力问题,在一审判决败诉的情况下,代理律师围绕结算协议的独立性进行论证,最终赢得法院支持。案例二“律师代理某商业经营公司参与汪某伟诉某蔬菜集团、某蔬菜批发市场、某商业经营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再审案”,为债权转让纠纷案,涉及不良资产处理以及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与公司法人的认定,律师从事实认定和二者法律适用的不同作为切入点,释法说理,最大限度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案例三“律师代理某银行分行参与某融资担保公司提起的执行异议之诉二审、再审案”,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案,涉及在执行标的上同时存在质权与抵押权如何确定清偿顺序的问题,律师适用民法典以及《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相关规定进行分析论证,逻辑清晰、结构严谨,对相关案件的处理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以上案例均可在中国法律服务网的“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中搜索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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