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性别女,和对象(性别女)未婚,由于性格不合屡次分手失败,每次分手他都会自杀、吃过药、割过腕、拦住我不让我出门,甚至是抢我手机,报过警,警察威胁下把手机还给了我,仍然限制我不允许我搬走;前些天由于情感纠纷他先对我动了手(打腿,不是非常用力),但我由于还脚,踢了他 踢断了他的下唇线,缝合八针,依然不同意分手;分手没成第二天每天发生新的情感纠纷,摔东西,要求我跪下道歉之类,我不同意,于是疯狂要自杀,我非常用力的把他按在床上防止他去拿菜刀,身上多处淤青,最后以我哭着道歉结束;后几天每天依然会发生新的情感纠纷(因为他气不顺 找茬),分手依然未遂,并且次次都是以死相逼,直到现在也是,要求我好好爱他,说我对他不够好,并且还是以死相逼,求助,如果我报警的话,他若是追究我的生理伤害责任,我没有证据证明是他先动手的,警方会如何处置?

2022.02.20 15:4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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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凯旋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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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您好,用极端手法来达到目的的人通通都要远离。我觉得你需要主动和他家里人联系、把你遇到的情况告诉给他家里人。如果接到对方电话,或者对方前来威胁,请全程录音录像,尽量稳定对方情绪,然后报警,把证据交给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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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陈凯旋
交通事故

陈凯旋律师,具有深厚法学功底和丰富办案、管理经验;目前就任于北京元甲律师事务所;陈凯旋律师擅长各类民商事、刑事案件的办理,尤其在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上经验丰富,获得锦旗、奖杯两百余个,得到受害人一致好评,个人办理案件500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