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是否允许房地产开发资质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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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按照债权形式主义立法模式下的物权变动原则,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即是当事人就土地使用权转让达成的意思表示的债权合同,该合同成立生效后,还必须通过履行土地使用权权属变更登记行为才能实现物权变动,而不能直接发生物权变动的效果。由于土地使用权转让是通过合同行为进行的一种物权变动形态,合同行为为物权变动的基础行为,因此,对合同行为的效力认定关系到物权变动的能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作为物权变动的根本原因和内在动力,其成立生效应当符合债权合同的生效条件。那么未取得资质订立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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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2、企业资质证书实际上就是指企业有能力完成一项工程的证明书。那么三级建筑公司资质转让注意事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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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企业遗失资质证书,必须在新闻媒体上声明作废后,方可补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实行年检制度。对于不符合原定资质条件或者有不良经营行为的企业,由原资质审批部门予以降级或者注销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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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企业资质和营业执照需要一致,但是企业资质升级,企业经营范围没有变化,所以没有必要变更企业营业执照和企业名称。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需要与企业名称一起更改。同样是建筑企业取得资质,但与自己处理相比,建筑资质转让真的有很多优点。建筑资格转让比资格处理需要更少的时间,获得资格的时间更快,可以获得的资格等级更高。资质升级不再审查员,但企业工程业绩审查更加严格,资质升级不容易。一般来说,未来建筑资格转让是受欢迎的选择,尤其是高级资格。那么建筑资质转让是什么原因。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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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首先,建筑资质单独转让是不合法的。根据建筑资质的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借出资质证明书,或者允许其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包工程的,责令纠正,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责令停业,降低资质等级的情形严重的,将资质证明书吊销。那么转让建筑资质合法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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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建筑资质单独转让是不合法的。根据建筑资质的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借出资质证明书,或者允许其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包工程的,责令纠正,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责令停业,降低资质等级的情形严重的,将资质证明书吊销。那么建筑资质转让合法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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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那么国家对承包人的资质有何要求。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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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三、资质转让应该注意哪些问题1、一定要调查了解清楚要收购的企业的财务状况是否有负债,不然到时候你把对方的公司收购过来却还要替对方还钱那就不划算了,(3)转让企业需要进行资质信息公示:此资质公司已经转让,今后与己无关,工程资质转让怎么办理在工程建设领域,许多工程项目在招标中,对公司的资质有相应的要求,只有达到相应的资质才能进行相应的工程建设,所以对于企业来说,取得相应资质是做工程的前提条件,那么工程资质转让怎么办理,我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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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根据《建筑法》的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那么国家对承包人资质有何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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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只有将公司的法人进行变更,在法律意义上,才是真正的建筑资质转让。那么公司破产二建资质还能转让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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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合资企业外资股权转让的限制内容,以及相关的条件和程序,综上所述,合资企业外资股权转让在中国具有一定的限制和程序,此外,合资企业外资股权转让还需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等相关规定,如果您有意向进行外资合资企业股权转让,建议您提前了解相关规定和流程,以免因为不了解规定而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此外,合资企业外资股权转让还需要考虑到其他一些限制因素,其次,合资企业外资股权转让的程序相对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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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债权转让的生效时间是,由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后才生效。债权转让协议是债权人与第三人签署的协议,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为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合同成立并生效,对双方有约束力。债权转让协议要对债务人产生效力,需要将债权转让协议及时通知债务人。否则,债权转让协议对债务人没有效力,债务人对原债权人履行债务的,仍然有效。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双方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不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债权转让无效。那么国家规定的债权转让的时间是多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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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债务人股东为国家机关能否转让债权不能进行转让。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转让通知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转让时从权利一并变动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第五百四十八条债权转让时债务人抗辩权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第五百五十条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行费用的负担因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行费用由让与人负担。那么债务人股东为国家机关能否转让债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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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个人转让住房,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之后,根据我国经济形势发展需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个人转让住房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和换购住房的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做了具体规定。目前,在征收个人转让住房的个人所得税中,各地又反映出一些需要进一步明确的问题。那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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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建筑工程资质挂靠转让有哪些风险吗?筑工程资质挂靠转让要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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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们只想着“降本增效”,可是如何实现“降本增效”?有哪些方法呢? 资产剥离指企业通过出售、分拆、关闭或转让部分非核心资产有效帮助企业“瘦身健体”,实现降本增效。但需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剥离策略,才能最大化价值。如果您也有以上困扰,请联系我们,作为专为企业发展服务的专业团队,针对您企业特有问题针对性的出具解决方案,欢迎咨询!
50后、60后、70后创一代的课题,他们的企业正面临着传承和交班的困惑。 仅从财富传承的角度讲,富不过三代几乎成了中国人的宿命。那么基业或企业呢?至少中国大陆的企业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考验。我们看到的是:很多50后、60后、70后的创一代正面临这样的尴尬,他们的儿女大都经历过很好的教育,却有很多都看不上父辈辛苦创下的基业,企业正面临后继无人的局面,创一代们不得不在自己创立的事业舞台上苦苦支撑,至今都未能享受到事业和财富带来的天伦之乐。 A企业,曾经是行业的奠基者,后来者早已经远远走在了前面,而自己的企业因理念老化、团队老化、机制老化而后继乏力,但接力棒怎么都交不出去,……; B企业,创业者曾经是行业的领头羊,但儿女留学归来立志要成为第一代,而不愿意活在富二代的光环下,……。 C企业,儿子还在美国的大学读大二,老板去年刚刚做完手术的第三天,就回到工作岗位上了,因为企业一天都离不开他,……。 世界上有一种蝴蝶,叫帝王蝶,可能是世界上知名度最高的蝴蝶,体重不过6克重。 成就其美名不仅因为它的美丽,更因为它的迁徙,它是世界上唯一的迁徙性的蝴蝶,令人不可思议的是这个迁徙必须经过四代的接力才可能完成。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都知道了,财富的传承必须借助完善的信托机制,才可能富过三代;而基业的传承,不仅仅财富传承那么简单,需要像帝王蝶那样基因式安排来完成一代又一代的接力。这个基因从哪里来? 日本企业传承中“基因式的安排”包括:1、厂训、家规+坚守;2、有儿传儿,无儿传婿,无儿无女立子以传;3、固守本业,精益求精,持续改良。从日本企业的传承中可以看出,他们把血缘关系当作传承的法宝,尤其是以立子以传为代表,同时也不难看出他们的传承深受中国儒家文化的影响。 日本的经验无法照搬中国来,因为儒家文化的影响虽然还在,但根基早已经动摇了。加之我们国家还远没有建立起西方社会那样的外部保障机制和体系,却也无法跳出以人为本的传承脉络,唯一可以做的功课就是团队的传承,关键是核心团队的传承。联想、阿里和万科的成功之处,其实都是核心团队的传承。 我们团队的《企业结构治理》体系和课程,重中之重的是企业的组织结构治理,把传统文化的经脉和现代企业结构融为一体,把核心团队的培养和建设当作如生命的传承一样重要。为企业的基业长青保驾护航。
案例:隐名股东引发的协议无效纠纷 基本案情:C委托D代持某科技公司股权,协议约定C为实际出资人。后D擅自将股权转让给E,E不知代持关系并完成工商变更。C起诉要求确认转让无效。 法院裁判要点: 1. 代持协议本身有效,但D作为显名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符合“商事外观主义”,E善意取得股权; 2. C仅能依据代持协议向D索赔,无法追回股权。 风险提示: 隐名持股协议存在第三人善意取得风险; 若涉及上市公司、国有企业,代持协议可能因违反监管规定直接被认定无效。 法律建议:规避瑕疵股权协议风险 尽职调查:受让股权前核查公司账目、出资凭证、债务情况; 协议条款:要求出让方承诺“股权无权利瑕疵”; 约定若存在隐瞒债务或出资瑕疵,出让方承担违约责任; 工商登记:及时办理变更登记,避免“一股二卖”;
股权转让过程中的常见法律风险有哪些? 案例:出资不实的股权转让纠纷 基本案情 甲公司股东A认缴出资500万元,实缴100万元后将40%股权以300万元转让给B。后公司负债无法清偿,债权人起诉要求A、B在未出资范围内(400万元)承担连带责任。B抗辩称受让时不知A未实缴,拒绝承担责任。 争议焦点 1. 股权转让时未如实告知出资瑕疵,受让方是否需承担责任? 2. 原股东A与受让方B的责任如何划分? 法院观点(依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18条) 1. 出资瑕疵的股权转让有效,但受让方B明知或应知出资瑕疵的,需与原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2. 本案中,B未核实出资证明书(显示实缴100万元),存在重大过失,被推定为“应知”瑕疵,需在400万元未出资范围内与A连带清偿。 裁判结果 A、B连带向债权人支付400万元。 案例启示 股权受让方必须尽到尽职调查义务(如验资报告、公司章程、银行流水等); 协议中需明确约定:若存在出资瑕疵,出让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未实缴的股权转让价格应显著低于实缴股权,否则可能被推定“明知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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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炙手可热的教培行业,在“双减”政策后一落千丈。 有的项目投资人刚刚交费,还没来得及开展业务,就被狠狠“泼了一盆冷水”,这种情况下,加盟费还能退吗? 1加盟培训机构遇难题 步入退休年龄的张阿姨一直非常热爱教育行业,想着正好利用退休时间做一些自己喜欢的事情。与家里人多次商量后,张阿姨计划开展课外培训班,女儿刘女士对母亲的想法非常支持。于是在2019年12月,张阿姨与北京某教育有限公司签订《***美术中心特许经营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书》,约定教育有限公司授权张阿姨在约定期限内使用其经营资源在天津市某市区经营所许可的业务。张阿姨先后向教育有限公司支付特许经营费15万元、两年特许权使用费共4万元,另支付培生项目定金1000元。但协议签订后没多久,2020年全国疫情暴发,线下培训班纷纷关门停业,行业势头不断下滑。而此时,张阿姨多次与项目负责人电话、微信沟通开业地点,教育有限公司始终未能确定张阿姨的经营场所位置,导致张阿姨无法按照协议约定正常经营。 2创业选择行业至关重要 屋漏偏逢连夜雨,疫情还未完全散去,国家又在2021年突然发布“双减”政策,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张阿姨无法取得开办运营加盟分中心所需的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等。培训班未开业就“凉凉”,张阿姨心里也开始打退堂鼓,于是在2021年8月,她向教育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武先生发微信,多次提出“希望和总部商量一下退出加盟工作事宜”,武先生回复说会安排人员联系,但一直没有解除合同,也没有给张阿姨退费,就这样不了了之。在半年多的时间里,此事就成了张阿姨的心病。为了减轻张阿姨的焦虑与无助,女儿刘女士主动承担解决问题的重任,积极帮助母亲寻求法律帮助。 3解决退费同时解决情绪问题 在2022年2月,刘女士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希望能帮助母亲要回费用。天用律师仔细研究资料后,发现张阿姨与教育有限公司签署的协议中,有多个条款对我方当事人来说十分不利。与刘女士沟通情况后,她有点想要放弃,对案件信心不足,天用律师鼓励她说:“毛主席曾说过,做最坏的打算,尽最大的努力。我们一定会全力争取,胜利的希望还是有的!你不信我,还不信毛主席吗?”天用律师的一番话点醒了刘女士,也激励了她重拾信心。做任何事都是有风险的,但要相信律师的专业能力,积极配合、共同努力,才能获得胜利。资料准备、立案程序在有序进行中,而在此期间,刘女士非常焦虑常常夜不能寐。她的焦虑一方面来自母亲对于本案的各种担忧与喋喋不休地唠叨,另一方面自己处于离婚状态,独自抚养孩子,而前夫拒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与抚养费,导致自己养育孩子经济压力非常大。两方面的心理压力使刘女士忧思过度,陷入轻微抑郁的状态。她频繁给天用律师发微信诉苦,言语间也曾透露出“生活太难了,活着没意思……”这种危险的信号。天用律师在办案的同时,总是抽出空闲时间对刘女士给予暖心安慰和耐心开导,甚至在刘女士心情极度消极的时候,天用律师特意到刘女士所在地见面沟通。“你是女儿,也是母亲,要担负起家庭的责任,不能这样消极下去!面对困难也要坚强起来,给自己的孩子做一个好榜样!”......或许是天用律师的真诚解开了刘女士的心结,在精神上极大鼓舞了她,自此与她沟通案件情况,很明显看出她比之前变得乐观与积极。终于迎来了开庭的日子,刘女士与天用律师一同参加了庭审。天用律师在庭审中表明,自协议签订后,因教育有限公司无法确定我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的坐落位置,且取得特许经营资质是签署特许经营协议书的基础,但教育有限公司无相关资质及因“双减”政策落地后无法办理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致使双方之间签订的《协议书》目的无法实现,所以教育有限公司应将相关费用退还给我方当事人。面对天用律师举证的协议、信息查询样本、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录音等十几项证据,法官十分认可,一审判决双方解除合同,教育有限公司退还张阿姨全部费用。 4是律师也是人生导师 在困难与挑战面前,天用律师表现出专业与不屈,最终获得了胜诉! 天用律师不仅解决了张阿姨一家人的法律难题,同时也给了她们母女精神上的激励与振奋,让她们看到了生活充满阳光与美好的一面!张阿姨与刘女士特意为天用律师送来一面锦旗!律师的职责不仅是解决法律难题,更是对当事人的一种人生救赎!后续张阿姨又把自己亲戚遇到的法律难题委托给天用律所,这就是专业与口碑的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