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第一继承人父母包括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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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在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之间既可均等分配也可以协商分割遗产,在达成一致意见的前提下,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也可以进行不均等分配,这是继承人自主自愿的行使其继承权的结果,法律对此不加以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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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何为合法第一继承人,包括哪些人是指法定继承遗产的继承顺序,排在第一顺序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是针对第二顺序继承人而言。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如果被继承人不要扶助,或者继承人没有能力和条件尽扶养义务,都不适用该规定。那么何为合法第一继承人,包括哪些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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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我国民法典确定的法定继承人有:1、配偶。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3款规定:对子女遗产享有继承权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儿媳和女婿是公婆和岳父母的姻亲,彼此不发生法律上的抚养、赡养的权利和义务,一般情况下,亦不产生继承权的问题。但为了鼓励那些照顾、赡养公婆和岳父母的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和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是否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应从赡养的时间、内容等方面认定,主要指长期提供生活上的经济帮助或在劳务方面给予主要扶助。那么法定继承人包括哪些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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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二、哪些人可以继承遗产以下的人,可以继承遗产:1、法定继承人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那么配偶、子女和父母可以继承遗产,2、第二顺位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那么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也可以继承遗产,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继承遗产时,有一个前提,那就是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才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3、自然人还可以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那么这些人也可以继承遗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法律法规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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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应不分或少分遗产: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条件;不尽扶养义务;继承人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均分。那么第一顺序遗产法定继承人包括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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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哪些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以法定的方式继承遗产的,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那么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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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继承人死亡后没有法定继承人,分享遗产人能否分得全部遗产的复函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1991民请字第21号关于沈玉根诉马以荣房屋典当一案的请示报告和卷宗均以收悉。依照我国继承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可分给沈玉根适当的遗产。根据沈戴氏死亡后没有法定继承人等情况,沈玉根可以分享沈戴氏的全部遗产,包括对已出典房屋的回赎权。虽然继承人有继承能力,又位居继承顺序,但并不意味着继承人就可以享有继承权,如果继承人有《继承法》第7条所规定的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时,继承人则丧失其继承人的地位。那么被继承人死亡后没有法定继承人,分享遗产人是否分得全部遗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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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遗嘱继承可以是非法定继承人吗法律分析:遗嘱可以是非法定继承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根据法律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根据法律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根据法律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在遗嘱继承中,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定的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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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财产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被收养人对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赡养较多的,除可依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以依照继承法第20条的规定分得生父母的适当的遗产。继子女继承继父母遗产的,仍可作为生父母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同样,继父母继承了继子女遗产的,仍可作为亲生子女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收养他人为养孙子女的,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一顺序继承人相关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存在着法定的、无条件的扶养和赡养的义务关系。在被继承人死亡时,享有法定的继承权。那么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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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均应当确认其丧失继承权。首先,在主观上,继承人存在杀人的故意,不包括过失杀人。在犯罪动机上,不以继承人为了取得被继承人的遗产为前提。首先,主观上,必须有杀害的故意,且动机为争夺遗产;其次,在客体上,所侵害的必须是其他继承人的生命;最后,在客观上,实施了杀害行为,不论犯罪行为是否既遂,都将丧失继承权。不论继承人是采取欺诈手段还是胁迫手段,只要导致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思歪曲,情节严重的,就构成丧失继承权的法定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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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法定继承的顺序,是指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次序。被继承人死亡后,并非所有的法定继承人都可以同时继承遗产,而是要按照法律所规定的先后顺序,依次继承。那么,我国合法继承顺序是怎样的?法定继承人包括哪些?下面跟大律网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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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现在民法典进行了修改,如果老人设立有多份遗嘱,在内容冲突的情况下,那么就以最终的遗嘱为准,这也是充分尊重了立遗嘱人的生前遗愿。(三)扩大了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现在民法典规定侄子、外甥等都列入了继承人的范围,但这是有条件的。那么民法典继承人包括什么包括哪些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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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首先,配偶是法定继承范围中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这里所指的父母不仅仅包括生父母养父母,还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等等,这些人群同样具有法定的继承权。通过我国继承法,我们可以了解到继承顺序为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在我国法定继承人范围如此广的情况下,其实法律还对继承顺序有了相应的规定,分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如果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存在的话,第二顺序继承人是不能继承的,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才可以有第二顺序继承人进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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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法定继承财产分配协议大概包括哪些内容继承财产分配协议需要包含的内容有:各继承人和有关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和职业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等;被分割遗产的名称、数量、地点等;具体分割方案。相关法律知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那么法定继承财产分配合同包括哪些内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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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那么第一继承人包括。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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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经常听到的是“假离婚”一说,实践中也有“假结婚”,这个假我们是从感情角度出发,但从法律角度出发,这个就是真的,产生的法律后果当事人都要承担。 我这个案件案件是当事人的父亲与段女士达成协议,与段某结婚,帮她孩子解决北京上学问题,段某每年给2万元费用。他俩结婚后也没有一起生活过,2022年当事人父亲因车祸去世,可以拿到100多万元赔偿款,段某和她孩子要求作为继承人分割遗产。 假结婚一说,法院不认可,后续法官认定法定继承人就是段某和我当事人,财产分割比例为我们60%。 案件审理了3年才有了最终的结果。婚姻不是儿戏,还是要慎重对待!
我们经常听到的是“假离婚”一说,实践中也有“假结婚”,这个假我们是从感情角度出发,但从法律角度出发,这个就是真的,产生的法律后果当事人都要承担。 我这个案件案件是当事人的父亲与段女士达成协议,与段某结婚,帮她孩子解决北京上学问题,段某每年给2万元费用。他俩结婚后也没有一起生活过,2022年当事人父亲因车祸去世,可以拿到100多万元赔偿款,段某和她孩子要求作为继承人分割遗产。 假结婚一说,法院不认可,后续法官认定法定继承人就是段某和我当事人,财产分割比例为我们60%。 案件审理了3年才有了最终的结果。婚姻不是儿戏,还是要慎重对待!
三人经商议合伙干工程, 由于合作期间分歧较大,两人退股, 导致后期发包人拒绝支付工程款, 869万欠款该如何快速要回? 三人商议合伙干工程 2017年,工程公司(化名)经招投标取得某县区交通运输扶贫“建养一体化”工程的施工。 经由市政建设公司(化名)的法定代表人及胡先生与工程公司商谈一致,将工程中的其中五个标段的施工进行转包。 胡先生与沈某、孙某三人经过协商,由胡先生和孙某负责出资,沈某负责承接工程,三人共同承包该标段的工程施工,以市政建设公司的名义开展业务,于2017年6月20日正式开始施工。 由胡先生与孙某负责现场项目施工管理,组织人力、机械设备、原材料等,并在现场临时搭建混凝土搅拌站,对上述标段进行实际施工。 两人退股导致工程款拖延 2017年7月9日,沈某、孙某与胡先生共同补签《项目合作协议书》一份,约定合作承包施工范围、股份比例、工程管理责任及分工、资金、财务管理等内容。 2018年11月4日,市政建设公司与工程公司签订协议,约定工程内容、工程地点、工期、定价方式、工程款支付等。 2019年1月16日,因沈某、孙某与胡先生在合作期间出现分歧,故沈某、孙某退出合作,由胡先生继续施工,各方签订合同一份,由胡先生支付沈某、孙某相应股份转让款,承接的上述工程由胡先生继续施工。 2019年12月31日,胡先生按期完成上述所有工程的施工义务,并交付业主使用至今。市政建设公司与工程公司已支付了一部分工程款,还剩余约869万元工程款一直拖延支付。 申请仲裁要回全部款项 2020年—2023年间,胡先生无数次与多个合作方沟通时,产生了严重的分歧与矛盾,所以款项一拖再拖,一直未解决工程款纠纷。 于是在2023年6月,胡先生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天用律师帮助胡先生梳理了案情,指导收集证据,包括合同、施工情况记录、合作协议书、结算会议纪要等全面的证据资料。 资料准备齐全后向北京仲裁委申请仲裁,由两位资深的天用律师参与出庭。庭审中,天用律师对全面的证据进行观点论述,对被拖欠的工程款据理力争,得到了仲裁院的认可与支持。 经合议,仲裁庭裁决如下: 1、工程公司向胡先生支付工程款869万元; 2、本案支出的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和律师费全部由工程公司承担; 3、本案仲裁费由胡先生承担20%,由工程公司承担 80%。 经过天用律师的不懈努力,胡先生的全部诉求达成,胡先生对天用律师的专业能力非常认可,特意送来一面锦旗表示感谢!
近两年全国建筑市场不景气,发包人也面临着巨大资金压力。然而有的发包人虽然无力支付工程款,但其公司的股东却各各富得流油。那面对这样的情况我们该如何讨要工程款呢?今天我就来给大家支几招,认真看。 1、很多拖欠工程款的案件是由于违法分包和非法转包造成的,实际施工人在起诉发包人时应当同时将业主(包括开发商、政府、项目所有人)列为共同被告。这样就加大了取得工程款的几率。 2、通过专业的建设工程律师尽快取得法院生效判决。很多施工人被拖欠工程款时,往往存在观望和侥幸心理,期待着发包人能良心发现,因此错过了最好的诉讼时机。如果没有法院的生效判决,任何强制措施都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3、就建设工程主张优先受偿。依法施工人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主张就涉案工程优先受偿,而不专业的律师往往不知道或者不会合理使用此条法律规定。 4、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查封被执行人财产的主要手段是账户查封,很多发包人账户中虽然没钱,但该账户如果不能使用对其影响巨大,因此其在账户被封后往往会积极解决欠款问题。 但如果经法院调查确定发包人无执行能力,大部分施工人(包括律师)就不再继续处理或者不知道如何处理了,其实此时我们可以因发包人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而申请发包人公司破产,在清算过程中查找股东有无违反公司法的情形,一经查实可依法向股东主张权利。同时还可以向法院申请限制高消费等措施,进而实现取得工程款的目的。
【案例分析】约定利息超过法定限额,借款人可否主张返还?2021年2月9日,杨某因为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向杨某科借款30000元,约定月利率2%,杨某科当天通过微信向杨某支付了30000元借款,杨某收到借款后向杨某科出具了借条,并马上向杨某科转账3000元作为利息。从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杨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分15次共计转给杨某科27000元。 2021年8月28日,杨某科在向杨某催讨其他债务时,杨某的姑父刘某误以为杨某科在催讨27000元这笔债务,遂自作主张代杨某又向杨某科支付了27000元,杨某科当即将杨某出具的借条交给刘某,由刘某将借条销毁。杨某认为,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间,杨某科收取利息共计27000元,其中多收取利息 24747元。杨某向杨某科多次讨要多支付的利息,但杨某科拒不退还,杨某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案争议的焦点在于,杨某科是否收取了超过法律规定上限部分的利息,并且杨某科收取该部分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据。 首先应当确定杨某向杨某科借款的本金金额。杨某向杨某科借款当天,即支付给杨某科3000元,按照一般交易习惯,利息应当在借款之次日开始计算,故该3000元应当认定是偿还的杨某科的本金,杨某科实际支付给杨某的借款本金应当认定为27000元。 其次应当确定杨某、杨某科之间的利息计算标准。杨某、杨某科约定的月利率2%过高,应当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2021年2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四倍,即为15.4%计算,杨某科所收取的杨某利息,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杨某科应当返还给杨某。 最后,应当计算出杨某应支付给杨某科的利息,结合杨某已经支付的本息,确定杨某科应当返还多收取的金额。27000元本金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按照年利率15.4%计算的利息为1940元。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8日,该1940元的利息计算为25元。杨某姑父在2021年8月28日代替杨某向杨某科支付27000元,多支付25035元,该款应当由杨某科返还给杨某,但杨某起诉只要求杨某科返还24747元,法院予以支持。
继承人若与被继承人共同居住且尽到主要赡养义务的,法院可以酌定多分遗产。打官司打的是证据,在孝敬老人时,别忘了留下相应证据备用,在产生继承纠纷时方能占据主动权。
有了遗嘱后,我想什么时候办理继承都可以吗?答:不一定。如果遗嘱受益人为非法定继承人的,则该遗嘱属于遗赠,受遗赠人应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意思表示,逾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遗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