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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如果钱是在他们婚姻存续期间借的那么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你可以起诉他的妻子偿还债务,但是高出法定的那部分利息不会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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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对于胁迫形成的欠条,是可以申请法院撤销的,但是需要您主张权利,申请撤销。就本案而言,只能收集证人、录音等证据证实欠款事实并不存在。开庭过程中,法庭一般也会调查欠条形成背景,如若其不能自圆其说,对其不利。但是因欠条一般不需要银行转账,所以这点对您来说,不太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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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开始后,对被继承人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除非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证明。本案中,房屋登记于李某名下,在无其他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应认定为李某出资购房并享有全部所有权。因房屋取得时间在王某与李某结婚登记之前,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李某偿还房屋贷款部分本息40多万元,对此部分,应从该房产价款中先予以分出20多万元给王某,剩余部分作为李某遗产进行分割。王某、小李与李某父母均为被继承人李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均享有继承权。考虑到李某父母实际居住情况,将该房屋由李某父母共同继承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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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 1、按您描述,可以起诉 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