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合同中旅客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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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因为,一切合同行为均属于债权行为,权利质押合同也不例外。质押合同是引起权利质权设定的原因,与权利质权的设定之间是原因与结果的关系。当出质人不移交质物给质权人时,即构成违约,质权人可以根据质押合同的约定要求出质人移交质物。那么权利质押合同的性质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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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下面,律师365的小编为大家提供了一份权利最高额质押合同的样本,希望对您签订该类合同有一些参考作用。权利最高额质押合同的样本贷款方:借款方(抵押人):借款方为取得借款,贷款方为确保贷款安全,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本财产抵押契约。第九条抵押合同依法需变更或解除的,必须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那么权利最高额质押合同怎样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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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通过上文对出租车客运合同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分析,可以发现承运人的违约形式主要包括:中途拒绝承运、不合理地弯道绕路、不合理驾驶、车辆不适载。乘客的携带危险品未声明时,司机可以拒载;如果危险品给司机车辆造成损害,承运人可以向其求偿。如果乘客不合理干扰驾驶,承运人可以对其要求作出相应的解释或加以拒绝甚至终止运输,并要求乘客支付相应的运费。在客乘双方就合同的履行的内容如价款、方式、期限、地点等发生争议时,双方应该平等协商,如果在协商的基础上仍然不能解决时,可以将争议提交双方一致同意的第三方调解或仲裁。对调解的结果不服的,可以提起诉讼,从而解决双方的争议。那么出租车客运合同的违约及争议如何解决。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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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诉讼保全中权利质押反担保合同是什么意思?又称偿还约定书或反保证书。土地使用权抵押应依法在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股权质押应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质押登记。(八)专利权质押反担保专利权质押是指被担保人或第三人将其合法所有的专利权质押给保证人一种反担保方式。那么诉讼保全中权利质押反担保合同是什么意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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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这些权利义务在反担保抵押合同通都是明确规定的,合同签订后就有一定的法律效应,并且也能约束双方。那么反担保合同抵押中双方的权利义务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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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五、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甲方责任:1、客运使用车辆业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二)乙方责任:1、向甲方提供符合客运手续车辆且车内各种设施齐全有效,客运合同范本甲方:乙方:甲方因工作需要,拟使用乙方辆中型客车客运,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有关客运事项达成协议如下:一、甲方客运使用乙方的五辆中型客车,每台车辆座位座,乙方的上述车辆证照齐全,符合甲方客运的要求,三、甲方客运使用乙方车辆的营运区间为:四、客运费用及其结算方式:客运费用为元(含路桥费、燃油税等),六、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客运费用20%的违约金。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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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第五百五十八条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第五百五十九条债权债务终止时,债权的从权利同时消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而合法经营权的具体体现形式就是分公司对外可以以自己名义在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相关的商事活动。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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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出租车运输合同中,承运人(司机)以承运乘客及其货物(行李)为条件收取运费。而乘客在享有司机提供的这一权利的同时,负有履行支付相应运费和有关费用的义务。一般来讲,出租车运输合同的成立并不需要客乘双方订立书面合同,只要双方达成运输的合意,合同即告成立,至于其个性,出租车客运这类特殊运输合同显著的特征,在于其运输方式的便捷灵活性及合同形式的不要式性。如果承运人的履行运输合同已经作出必要的准备,而乘客单方终止合同,则应该赔偿对方所遭受的损失。那么出租车客运合同的含义、特点及分类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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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涉及对旅客的人身安全保护上,《合同法》第302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下文就承运人的一般违约行为责任、对旅客人身伤亡的损害赔偿责任以及对旅客自身物品的损害赔偿责任分述之。承运人免责的可能性仅仅在于证明有法定的免责事由。在承运人违约,表现为不履行、不适当履行以及迟延履行合同义务,侵犯了旅客的合同权利时,承运人享有其他合同当事人同样的抗辩事由,如不可抗力、旅客的过错等等,由此可以减轻或者免除责任。那么客运合同承运人赔偿责任归责原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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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合同生效应当具备以下要件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及缔约能力才能成为合格的合同主体。若主体不合格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那么权利义务没有履行完合同会失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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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这是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客运合同也不例外。客运合同的成立要件包括: 第一,客运合同的主体存在双方当事人,即旅客与承运人,他们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对乘客而言,其登车行为即视为承诺,合同即告成立,其有主动投币的义务。那么客运合同的成立要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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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设定质押。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以上述股权为主合同项下债权之担保。第四条 最高额决算期与质押登记4.1、最高额质押担保的债权的决算期间为二年,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日止;每笔贷款具体起止日以甲方向乙方开立的收款凭证(即借据)或当票上标注的日期为准。第五条 质物占管5.1、质押期间,甲方应将有关出资证明书原件交乙方保管。第六条 质权的行使6.1、绝当发生以及出现主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乙方有权行使质权。那么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应该怎么签订?范本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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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第五百五十八条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第五百五十九条债权债务终止时,债权的从权利同时消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而合法经营权的具体体现形式就是分公司对外可以以自己名义在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相关的商事活动。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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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双方当事人约定居间人的报酬居间人的报酬标准国家有限制规定的当事人约定的报酬额不能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标准。居间人行使报酬请求权采取报酬后付即以合同因其报告或媒介成立而为限。当居间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方法由相对人收受利益或违反其对于委托人的义务而为有利于相对人的行为的不得向委托人行使报酬请求权。但当事人在居间合同中约定由委托人承担费用的居间人对其已付的费用有偿还请求权。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那么居间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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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后合同义务主要是法定义务,违反后合同义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履行哪些义务,并没有一定之规,依诚实信用原则应履行的义务,均应为后合同义务的范围。合同的内容不同,后合同义务也不同,法律不可能针对个案确定后合同义务的内容,但按照交易习惯,某类合同终止后,当事人通常的行为准则,应作为后合同义务。比如,合同解除后,需要恢复原状的,对于恢复原状给予必要的协助;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对于需要保管的标的物协助保管。国家秘密事关国家安全和利益,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合法接触。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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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一些股权纠纷典型案例及法院裁判要旨 1. 美康生物股权纠纷案 案情:美康生物与全资子公司原股东姚丹华因股权转让纠纷,历经多次审理,最终在2025年3月4日由宁波中院维持一审判决,驳回姚丹华上诉。姚丹华需承担14万元案件受理费。 裁判要点:股权转让纠纷中,若受让方未按协议履行义务,转让方有权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后,执行情况可能影响公司利润。 2. 出资瑕疵股权转让纠纷 裁判要旨:出资瑕疵的股东转让股权,若受让方明知或应知瑕疵,仍需承担出资瑕疵责任。股权转让的本质是股东资格的转移,而非单纯出资义务的转移。 3. 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纠纷 裁判要旨: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合同需经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2016年后,负面清单以外的股权转让适用备案制,备案不再构成合同生效要件。 股权纠纷的常见类型 1. 股权转让合同效力争议 包括代签行为、隐瞒债务、侵犯优先购买权等问题。例如,转让方隐瞒目标公司债务,受让方可主张撤销合同。 2. 股权转让款支付纠纷 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转让款,转让方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支付违约金。例如,某仲裁案例中,受让方未支付第二笔转让款,被裁决支付840万元及50%违约金。 3. 出资瑕疵与责任承担 未届出资期限的股权转让后,原股东仍需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责任。 4. 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纠纷 隐名股东虽未登记,但可通过协议确认股东资格。例如,某案例中,法院依据《股权认购协议》确认隐名股东身份。 最新动态与司法实践 1. 股东损害债权人利益纠纷 北京西城法院发布典型案例,明确股东抽逃出资、违法减资等行为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一人公司财产混同时,适用举证责任倒置规则。 2. 仲裁案例中的违约金争议 某仲裁案例中,违约金约定为转让款的50%,仲裁庭综合考虑资金占用损失,支持了该约定。 建议与启示 1. 对转让方的建议 确保股权转让协议条款明确,避免隐瞒债务或出资瑕疵。 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保障自身权益。 2. 对受让方的建议 在受让股权前,进行尽职调查,核实目标公司债务及股权状况。 明确约定转让款支付方式及时间,避免纠纷。 3. 对债权人的建议 关注公司股东出资情况,发现抽逃出资或违法减资时,及时主张权利。
未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生效? 举个栗子:大牛将股权卖给富贵,签约后未在30天内办理变更登记,之后大牛觉得卖亏了,遂反悔并主张合同未生效。 关于合同生效与报批义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该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关于市场主体变更登记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决定或者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属于依法须经批准的,申请人应当在批准文件有效期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此条规定是指决议和决定,并非协议。 (2008)开民初字第134号判决书的观点:未经登记并不能认定股权转让协议的无效,因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是宣示性登记而非设权性登记。是市场部门为了便于管理,为满足公开查询目的所进行的股东信息登记。真正决定股东身份的并非登记行为,而是股东名册、股东出资证明以及股东实际行使股东权利等实质行为。所以大牛的主张不予成立。 那么如何防范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相关风险呢? 如果是卖方: 1.尽量约定先收钱,再办理变更登记; 2.约定自己只有配合义务; 3.不接受未及时配合办理登记过重的违约责任; 4.移交后及时办理登记; 5.约定买方不配合办理登记的违约责任。 如果是买方: 1.尽量约定先登记后付款,或者分期付款(留较大尾款); 2.就卖方不配合办理登记约定较重违约责任; 3.约定公司本身为登记的义务人且承担违约责任且与卖方承担连带责任(买方原因除外)。
朋友忽悠我买保险,后来发现合同内容不符,钱不给退怎么办?
合同审查如何避开“坑”?《民商律师分享会——合同纠纷专题》防范合同风险!合同审查一般包含3个阶段:合同签订前、签订时以及合同履行中。邢颖律师指出,在每个阶段中要关注“人、财、物”的安全性,在合同签订前要对签订方有一个全面清晰的认识,一方面是对主体的形式审查,另一方面是对主体的实质性审查。 针对合同签订方的审查内容包含多个方面,例如对方是否具有独立签订合同主体的资格、企业经营范围、是否有履约能力、资信能力、注册资金的真实性、验资报告的真实性、会计资料的审查、股东的审查、固定资产变现能力、流动资金是否充足等,需要对此逐一排查核实。 看似简单的事情,做起来却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合同审查相对来说流程繁琐、专业性强、难度大,对此邢颖律师建议,一定谨慎对待,要咨询专业律师进行处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喝酒后签的合同有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