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为限制大股东权利有哪些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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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公司法人应当熟悉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购买保险,定期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委托专业律师等方式来避免法律风险的发生,确保公司经营合法、规范,为公司和个人带来更好的发展前景,公司法人责任的案例分析案例:某公司法人代表王某在公司经营过程中,由于决策失误导致公司亏损严重,且存在违法经营行为,公司法人责任的法律分析1. 公司法人责任的性质:公司法人责任是一种法律责任,是公司法人在经营过程中必须承担的义务。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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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竞业限制制度,作为一种平衡用人单位利益和部分劳动者自由择业权的制度,就是主要出于建构。近年来,经济发展引起的人才竞争使得由于员工“跳槽”而引发商业秘密侵权的事例屡见不鲜。我国《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劳动法》等对此有相关规定,但对于劳动者离职以后的竞业限制问题未作具体规定。而竞业限制条款关乎劳动者自由选择职业的权利,甚至关乎劳动者的生存权,所以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应该纳入劳动法讨论的范畴。《德国商法典》第74条规定,与低薪水的劳动者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无效。那么我国竞业限制制度的构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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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由此可见,现行法缺乏非婚生子女认领制度使得非婚生子女与其生父之间无法通过正当、便捷的法律程序确立身份关系。因此,为完善我国婚姻家庭法,充分保护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权益,明确父母与子女间权利义务关系,为各部门提供具体的法律依据,提高办事效率,在婚姻家庭法中建立非婚生子女认领制度是必要的。因此建立非婚生子女认领制度是我国现实社会的客观要求。那么建立非婚生子女的认领制度的意义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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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公司的股东是公司的投资者,仅以其投资对公司债务负责,与公司利害关系一致,依公司法规定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②而公司债权人除上述请求权外,对公司并不享有更多的权利。显然,确立完善的债权人权益保护制度实属必要。那么公司法中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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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合同保全制度有哪些合同保全包括代位权与撤销权。例如,债务人已受破产宣告,其对次债务人的权利有清算人行使,债权人不得代位行使。但在合同法中没有这样的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事由如同时履行抗辩、先履行抗辩、不安抗辩、时效抗辩均可向债权人主张。债权人可以直接接受次债务人的履行,行使代位权的诉讼费由债务人承担,没有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债权人不得接受次债务人的履行。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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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三)公司清算结束阶段的债权人保护制度公司清算结束阶段的债权人保护是公司法中债权人保护制度的最后一道屏障,在司法实践中,也是适用最普遍的一种制度,它主要体现在公司因合并、分立、破产、解散等各种原因引起公司终止而导致清算程序时债权人享有的一系列特别权利上。公司营运阶段的债权人保护制度公司营运阶段的债权人保护主要体现在公司法中的资本维持制度、资本不变制度、股份转让限制制度、公司转投资制度、董事责任制度、公司越权行为的处理原则以及债权人对公司经营的制约机制如公司重整制度、债务和解制度等具体制度中。那么债权人保护制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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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合同保全制度的构成元素有哪些债权人代位权与债权人的撤销权构成了我国的合同保全制度。以充分保障债权人合法权利的实现。例如,债务人已受破产宣告,其对次债务人的权利有清算人行使,债权人不得代位行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0条的规定“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在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事由如同时履行抗辩、先履行抗辩、不安抗辩、时效抗辩均可向债权人主张。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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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监护制度的概述是怎样的(一)首先来看下哪类人需要监护人。 注意这里的监护都是有顺位的,排在前面的有优先担任的权利和义务。 2、协议监护:上述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指定后,监护人之间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兄长仍需承担监护人的责任。 6、临时监护 在指定监护情况下,指定监护人未确认的,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那么监护制度的概述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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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刑事强制措施制度的完善与公民权利保障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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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所谓合同转让,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法将其合同的权利或者义务或者合同权利以及义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由第三人享有合同权利或者承受合同义务或者概括承受合同权利义务的法律制度。仅仅将合同转让理解为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是不正确的。合同转让旨在使原合同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地从合同一方当事人转移给第三人,因此不会从实质上更改原合同的权利义务内容。合同转让主要是在转让人和受让人之间完成的,但因为合同的转让往往会涉及原合同另一方第三人的利益,因此法律要求义务的转让应当取得原合同权利人的同意,而转让权利应及时通知原合同义务人。那么合同权利义务转让制度。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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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代位权制度的根本目的,是为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实现。所以,为了充分地、最大化地保障债权人的权利,在债权人行使代位权诉讼确认次债务人就债款数额向债权人负有清偿责任的同时,应确定债务人对该债款数额负有连带清偿责任。也就是说,债权人在取得次债务人向其清偿债务的权利的同时,债务人对其原本所负有的清偿责任并不丧失,这才符合代位权制度的立法本意18。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后,有权就相应数额向次债务人主张债权。那么代位权制度中设定债务人的责任及权利限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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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受让人在接受财产时不知,也不可能知道转让人无处分权时才为“善意”,否则为恶意,就不能适用善意取得;善意受让人取得占有的动产须是依所有人的意思合法脱离所有人占有的财产;2、关于善意取得的效力,善意取得一旦成立,善意受让人即时取得财产所有权,成为财产的合法所有人,而原权利人的所有权并请求权一并丧失。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赃物与遗失物不能适用善意取得制度。那么善意取得制度成立的要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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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对于流动性大的人员,可由法院来设立一个专门的帐户,由法院来作为中间人,进行抚养费给付的结算,以此来保障子女的权利。那么如何完善抚养费制度。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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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如生父母间的结婚为无效婚姻,则不发生准正之效力,因无效婚姻本为欠缺婚姻成立要件的婚姻,不发生结婚之效果。关于准正后之法律效力,各国法均规定非婚生子女准正后当然成为婚生子女或视为婚生子女,其权利义务与婚生子女相同。有的规定从父母结婚之日起生效,有的规定具有溯及力,自子女出生之日起发生婚生之效力。其实大部分学者都认为准正是非婚生子女取得婚生子女地位的最佳途径,生父和生母结婚后,子女身份上原有的缺陷已完全得到弥补,其一切法律后果与自始为婚生子女的无异。那么因生父母结婚使非婚生子女取得婚生子女资格的制度。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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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科学发展的第一步: 寻求学习与培训, 建立基本的工作流程和管理系统; 主要包含: 销售模式、纪律制度、员工手册、 生产流程、管理理念、沟通模式、领导力!
一个好的企业,必须传承,只有传承,才能让企业发展紧随时代的脚步不落伍,一个企业传承什么? 传承不是一个人的事,而是将制度、体系、具有的活力传承下来。中国改革开放很多年,很多创业者创业时间很早,现在年龄都较长,思想也会逐渐老化。必然的规律就是“长江后浪推前浪”,企业传承不仅是传承给某个人,而是将其传承给一个体系、一个团队,在企业中形成一种传承机制,如何让企业更加富有朝气,更加“年轻”?就必须在市场竞争中赢得一席之地,因此传承对企业来说是至关重要的
老板局限性的主要表现 1. 战略视野局限 表现:过度依赖经验决策,缺乏行业前瞻性,错失转型机会(如传统企业忽视数字化转型)。 2. 管理能力瓶颈 表现:企业规模扩大后,仍用“人治”代替制度,导致效率低下或团队失控。 3. 思维固化与学习惰性 表现:拒绝新知识(如数字化工具、新兴商业模式),凭直觉否定专业建议。 4. 用人局限 表现:任人唯亲、忌惮下属能力过强,导致团队平庸化。 5. 风险偏好失衡 表现:要么过度保守(不敢投资创新),要么盲目扩张(如乐视生态化反)。 6. 价值观与文化缺陷 表现:老板个人价值观(如功利主义、专制)渗透企业,阻碍长期健康发展。
“成事不说,遂事不谏,既往不咎”出自《论语•八佾》,原指对已定局的事情不必再议论、已实施的事情不必再劝谏、过去的错误不必再追究。在企业发展管理中,这句话蕴含着深刻的管理智慧,既能提高决策效率,也能塑造企业文化 1. "成事不说"——聚焦未来,减少内耗 对已经成功的事情不过度讨论,避免陷入自我陶醉或争论功劳。 管理意义: ✅ 避免沉溺过去:企业成功容易滋生惰性,管理者需引导团队向前看,而非反复复盘功劳。 ✅ 减少内部争功:过度讨论"谁做的"易引发团队矛盾,应更关注"下一步做什么"。 2. "遂事不谏"——尊重执行,提高效率 影响:对已经决策并执行的事不再反复劝谏,确保行动连贯性。 管理意义: ✅ 维护决策权威:避免因事后质疑导致执行者犹豫,削弱团队信心(如战略已定,中途反复修改易失败)。 ✅ 强化执行力:亚马逊贝索斯推崇" disagree and commit"(异议后仍全力执行),确保团队行动一致。 ✅ 警惕例外:仅适用于常规决策,若发现重大风险仍需及时纠偏。 3. "既往不咎"——容错创新,轻装前行 影响:对过去的错误不苛责,创造敢试错的环境。 管理意义: ✅ 鼓励创新:谷歌允许"败得起的失败",员工敢尝试高风险项目(如Google Glass虽终止,但积累了AR技术)。 ✅ 减少官僚文化:若过度追责,员工会掩盖问题(如丰田"不责备文化"鼓励主动暴露隐患)。 ✅ 边界意识:原则性错误(如渎职)仍需问责,但战术性失败应宽容。 对企业管理的综合价值 1. 提升决策效率:减少对"过去"的纠结,聚焦资源解决未来问题。 2. 塑造务实文化:团队更关注行动和结果,而非空谈或推诿。 3. 降低创新成本:容忍试错能激发突破性创新(如SpaceX多次爆炸后成就可回收火箭)。 应用建议 管理者表率:公开表态"不翻旧账",如雷军小米内部强调"向前看五步,不回头一步"。 制度配套:建立"快速复盘→总结→清零"机制(如阿里"裸心会"只反思不追责)。 平衡艺术:重大战略错误仍需深度复盘,避免重复踩坑。 "管理注意力资源"——企业最宝贵的不是金钱,而是团队心智的聚焦方向。用好这一原则,能有效减少内耗,推动持续增长。
近两年全国建筑市场不景气,发包人也面临着巨大资金压力。然而有的发包人虽然无力支付工程款,但其公司的股东却各各富得流油。那面对这样的情况我们该如何讨要工程款呢?今天我就来给大家支几招,认真看。 1、很多拖欠工程款的案件是由于违法分包和非法转包造成的,实际施工人在起诉发包人时应当同时将业主(包括开发商、政府、项目所有人)列为共同被告。这样就加大了取得工程款的几率。 2、通过专业的建设工程律师尽快取得法院生效判决。很多施工人被拖欠工程款时,往往存在观望和侥幸心理,期待着发包人能良心发现,因此错过了最好的诉讼时机。如果没有法院的生效判决,任何强制措施都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3、就建设工程主张优先受偿。依法施工人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主张就涉案工程优先受偿,而不专业的律师往往不知道或者不会合理使用此条法律规定。 4、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查封被执行人财产的主要手段是账户查封,很多发包人账户中虽然没钱,但该账户如果不能使用对其影响巨大,因此其在账户被封后往往会积极解决欠款问题。 但如果经法院调查确定发包人无执行能力,大部分施工人(包括律师)就不再继续处理或者不知道如何处理了,其实此时我们可以因发包人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而申请发包人公司破产,在清算过程中查找股东有无违反公司法的情形,一经查实可依法向股东主张权利。同时还可以向法院申请限制高消费等措施,进而实现取得工程款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