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拖着不给验收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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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4、法律主观:公司欠着工程款不给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协商方式发生工程款拖欠后,承包单位应主动与建设单位沟通,了解拖欠原因,制定相应的对策,施工单位拖欠工程款怎么办1、法律主观:工程款被拖欠,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协商方式,发生工程款拖欠后,承包单位应主动与建设单位沟通,了解拖欠原因,制定相应的对策,2、法律主观:工程款被拖欠,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协商方式,发生工程款拖欠后,承包单位应主动与建设单位沟通,了解拖欠原因,制定相应的对策。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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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02搜集双方存在建设工程关系的证据材料一般情况下,证明双方存在建设工程关系的证据材料通常为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合同、工程签证单等,01搜集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材料在工程欠款案件中,我们要准确的选择被告,明确欠付工程款的义务主体,3、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1)工程预、决算报告,(3)当事人对工程量、工程质量共同确认的证据,如工程验收、结算凭证,质检报告等,(3)当事人对工程量、工程质量共同确认的证据,如工程验收结算凭证,质检报告等。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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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已由发包人使用发包人不能以质量问题拒付工程款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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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签订施工合同时,通常会对工程款的支付方式和时间进行明确约定,在工程竣工并通过验收后,业主会根据合同约定的付款比例,支付相应的工程款给施工方,如果发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工程款,承包人可以依据合同条款进行催告,要求发包人支付拖欠的工程款,2. 分阶段结算:对于大型工程,业主可能会与施工方约定按照工程进度分阶段结算工程款,作为律总管,我将为你分析工程款的结算时间,并提供一些建议,以确保你的权益得到保障,结语工程款的结算时间是建筑工程中一个重要的问题,直接关系到双方的利益。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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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甲方拖欠乙方工程款的解决方式如下:在欠款人比较强势的情况下,被欠款人一般都会主动与发包人、转包人、违法分包人等进行协商解决,争取能够达成还款协议,工程结束甲方不验收怎么办法律主观:甲方拖着不验收乙方可按合同约定向甲方申请验收,甲方无故拒绝验收的,乙方可要求其按照合同支付工程款和利息或者违约金,甲方欠工程款耍赖不给怎么办延期付款协议予以公证,经公证的还款协议不必诉讼,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3、法律主观:公司欠着工程款不给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协商方式发生工程款拖欠后,承包单位应主动与建设单位沟通,了解拖欠原因,制定相应的对策。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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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因此,在承包人对已完工工程质量合格承担初步的举证责任,并且在以下情况中承包人可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之规定主张工程价款:一是发包人同意支付工程价款,结算工程款的基本原则是尊重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因此即便工程未竣工验收,在发包人同意支付已完部分工程款(包括发承包双方就已完工程部分完成结算)的情况下,承包人可以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当然,之所以在竣工验收后承包人才能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主要是因为在工程尚未完工时工程质量是否合格则无法判断,同时承包人最后实际施工的工程量也将无法确定。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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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譬如对于因没有支付能力而拖欠工程款的行为,应当通过专业的建设工程 律师 尽快取得法院生效判决,理由是如果没有法院的生效判决,任何强制措施都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如果经法院调查确定发包人无执行能力,大部分施工人(包括律师)就不再继续处理或者不知道如何处理了,其实此时可以因发包人的资产不足以清偿 债务 而申请发包人 公司破产 ,在 清算 过程中查找股东有无违反 公司法 的情形,一经查实可依法向股东主张权利,建设工程合同已签约但没有验收完成的,对方能要求全额支付工程款吗1、你和客户之间存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客户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尾款。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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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法律分析:承包人熟知工程进展情况,应当在工程完成后及时向发包人发出关于工程验收的请求,提交竣工验收报告,若承包人没有请求工程验收直接起诉要求工程款,法院不应支持,工程完工甲方不结算不付工程款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欠付工程款,工程没有结算怎么起诉1、不结算工程款怎样起诉 起诉不结算工程款的行为如下:施工单位拖欠工人或其他劳动者工资的,受害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提起诉讼时,应当提交起诉状和相关的证据材料。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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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工程款拖欠怎样诉讼法律主观:工程款拖欠诉讼需要当事人携带起诉状、工商登记资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验收凭证等材料向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立案,追要拖欠工程款时通常需要下列三类证据:(1)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包括原告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告的工商登记资料,(2)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本类证据主要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过程中增减工程量的补充合同或协议、备忘录、现场工程签证单等,涉及招投标的,还应当提供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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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天用律师认真研判原审一审及二审的案件材料,此案件工程期间为2007年-2012年,时间太久远,没有与村委会签订合同,当时也没有留存有效证据,只有村委会财务个人签字出具了一份对账单,天用律师分析认为本案主要争议点为三个:1.村委会是否应该支付工程款,庭审中三个开发商公司为了免除各方的付款义务,承认工程实际为村委会开发,原村主任认可财务签字对账单的真实性,调查取证结果喜人,案涉工程竣工验收材料齐备,为我方提供了强有力的证据。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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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最终法院判决建筑公司向李先生支付工程款23万余元及从2014年开始计算的利息,通过天用律师的专业处理及多方努力,向法院提交了《施工合同》、工程结算单、收据、催款记录录音等11项有力证据以及相关证人,法官对于天用律师提交的完善的证据十分认可,2012年3月至9月期间,李先生与某建筑公司对位于山西省河津市某维修工程签订《施工合同》,约定钢结构制作安装1600元/吨,彩板安装10元/㎡,本月支付完工工程量的80%,完工后支付总工程量10%,剩余10%作为质保金在竣工验收一年后支付完毕。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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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工程不能验收的责任在发包方,发包方不能以未验收拒付工程款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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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工程未经验收投入使用,是否能以质量问题拒付工程款?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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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通常,工程款分为两部分:定额工程款和调整工程款。定额工程款是按照合同中限定的工程定额支付给施工单位,相当于工程量成本基数,一般占合同总价的主要部分;调整工程款是根据施工单位依据竣工验收检查验收最终确定的实际工程量的总成本和定额支付的区别,由项目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支付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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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万工程款欠3年,债主急了找律师,怎么办?
工程款找各种借口,拖着不给怎么办?#附近#靠谱律师#北京靠谱律师#法律#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债权债务#打官司#财产线索#律师#拖欠工程款#工程款纠纷#以物抵债#工程纠纷#资质挂靠#诉讼时效#工程款#欠款#总包#分包#实际施工人#合同纠纷#工程人#建设工程律师#北京建设工程律师#工程签证单#工程质量#工程利息#工程进度款#工程结算#工程审计#工程造价#工程量#工程量纠纷#停工#窝工#承包#工程纠纷律师#违法分包#违约金#利息#资质#起诉费
三人经商议合伙干工程, 由于合作期间分歧较大,两人退股, 导致后期发包人拒绝支付工程款, 869万欠款该如何快速要回? 三人商议合伙干工程 2017年,工程公司(化名)经招投标取得某县区交通运输扶贫“建养一体化”工程的施工。 经由市政建设公司(化名)的法定代表人及胡先生与工程公司商谈一致,将工程中的其中五个标段的施工进行转包。 胡先生与沈某、孙某三人经过协商,由胡先生和孙某负责出资,沈某负责承接工程,三人共同承包该标段的工程施工,以市政建设公司的名义开展业务,于2017年6月20日正式开始施工。 由胡先生与孙某负责现场项目施工管理,组织人力、机械设备、原材料等,并在现场临时搭建混凝土搅拌站,对上述标段进行实际施工。 两人退股导致工程款拖延 2017年7月9日,沈某、孙某与胡先生共同补签《项目合作协议书》一份,约定合作承包施工范围、股份比例、工程管理责任及分工、资金、财务管理等内容。 2018年11月4日,市政建设公司与工程公司签订协议,约定工程内容、工程地点、工期、定价方式、工程款支付等。 2019年1月16日,因沈某、孙某与胡先生在合作期间出现分歧,故沈某、孙某退出合作,由胡先生继续施工,各方签订合同一份,由胡先生支付沈某、孙某相应股份转让款,承接的上述工程由胡先生继续施工。 2019年12月31日,胡先生按期完成上述所有工程的施工义务,并交付业主使用至今。市政建设公司与工程公司已支付了一部分工程款,还剩余约869万元工程款一直拖延支付。 申请仲裁要回全部款项 2020年—2023年间,胡先生无数次与多个合作方沟通时,产生了严重的分歧与矛盾,所以款项一拖再拖,一直未解决工程款纠纷。 于是在2023年6月,胡先生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天用律师帮助胡先生梳理了案情,指导收集证据,包括合同、施工情况记录、合作协议书、结算会议纪要等全面的证据资料。 资料准备齐全后向北京仲裁委申请仲裁,由两位资深的天用律师参与出庭。庭审中,天用律师对全面的证据进行观点论述,对被拖欠的工程款据理力争,得到了仲裁院的认可与支持。 经合议,仲裁庭裁决如下: 1、工程公司向胡先生支付工程款869万元; 2、本案支出的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和律师费全部由工程公司承担; 3、本案仲裁费由胡先生承担20%,由工程公司承担 80%。 经过天用律师的不懈努力,胡先生的全部诉求达成,胡先生对天用律师的专业能力非常认可,特意送来一面锦旗表示感谢!
甲方不给工程款,乙方能不能停工?
今天听一个老板说了这么个事儿啊,工地框架呢,其实已经全部完工了,甲方呢,临时通知说今年彩板不打了,刚才啊算了一下账,如果不打彩板啊,甲方应该付于总工程款的70%,当时合同呢也是这么签的,有个朋友啊,可能会不信,付到总工程款的70%怎么还会赔钱呢?那造成亏钱啊,也不是单一的一个方面,吊车和辅材呢,当时是加了10块钱一平,结果呢,做到现在是超出了这个预算的。再有呢,就是当时制定的啊,是40天全部完工,结果呢45天放假刚完工,原因呢,就是下了场雪,气温呢一直没有回升,导致后期的进度一直跟不上来,大家引以为戒吧,以后再接工程啊,甚至要把天气预报考虑在其中了,关注张家余,要账别犹豫。
【天用案例】乡镇政府拖欠277万工程款,敢怒不敢言,怎么办?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乡镇政府拖欠工程款277万元,起诉后案件胜诉,乡镇政府仍拖延支付,查询名下未发现银行存款,怎么要回工程款? 工程完工 乡镇政府拒不支付工程款 2021年1月29日,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功中标某乡镇人民政府发包的“×××村委综合楼”工程,工程中标价3170000元,并于2021年7月28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约定:“基础工程竣工后,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30%工程款;主体工程竣工后,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35%工程款;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32%工程款;剩余3%工程款,待工程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李总对于成功中标喜笑颜开,且对此项工程信心满满! 他想着“这是政府的工程,后期工程款应该不会出现差池,而且还能在乡镇政府面前留下一个好印象”,于是他带领施工团队辛辛苦苦依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 施工过程中,签证增加工程款102340元。2022年11月28日,该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然而,事情并非如李总想象中那样顺利,乡镇人民政府在施工期间,仅仅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支付了一小部分款项,从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判决胜诉 获得277万工程款 李总陷入了深深地焦虑之中,他曾多次尝试向乡镇政府提出付款要求,但对方总是找借口拖延,甚至有时负责人根本就不见他。 这样的情况持续了几个月,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由于资金紧张,运营已变得十分困难。 此时,李总感到了深深地无助和绝望,如果再这样下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可能会因为资金链断裂而垮掉。 然而,尽管心中有无数的不满和愤怒,李总对乡镇政府却是敢怒不敢言,万一不小心得罪了乡镇政府,以后的企业发展甚是堪忧! 在犹豫与纠结的挣扎中,李总决定寻求法律帮助,向北京天用律所进行咨询,天用律所专案组对案件进行多角度、深层次的分析后,给出了解决方案。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施工合同纠纷为案由起诉了乡镇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于2023年8月21日出具判决书,判决乡镇人民政府支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工程款277万元。 多方寻找财产线索 保障执行 一审判决生效后,乡镇人民政府仍然未按判决书约定还款。虽然天用律所多次与乡镇政府负责人积极沟通,但是效果不大。 天用律师积极转变办案思路,抓紧时间立执行案。好在该省份作为试点法院,效率比较高,不到半个月就成功立案。 但是经法院的查控系统查询,被告名下未发现银行存款。但是被告作为政府机构,与普通的法人主体毕竟不一样。 条条大路通罗马,天用律师积极与李总沟通,让其打探一下身边的人,尤其是与政府合作的人,看看有没有相应的支付账号。 天用律师的这个方法果然起到关键性的作用,最终发现了乡镇政府的两个账户,提供给法院后,冻结了其700余万元! 现被执行人已全额冻结款项,后续等待划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277万元工程款的执行回款有了有力保障! 办案亮点 政府作为被执行人,会有其特殊性,往往查控系统很难发现财产线索。我们不能仅仅依靠系统查控,而是需要多方面寻找财产线索,积极查找政府常用的银行账户,从而拿到执行款项。
因拖欠工程款打官司,律师费谁承担? 在建工案件中发包人欠付工程款,承包人起诉后,在合同未约定律师费、保全费的情况下,能否主张律师费和保全费? 最高人民法院在一起建工案件的再审审查中给出回应。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15年,万某挂靠在华宇公司名下承包工程,宏星房地产对此明知,仍与之签订《工程承包意向书》,将旧城改造工程发包给没有施工资质的万某。 2016年,宏星房地产与华宇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其后华宇公司与万某签订《内部承包协议书》,将旧城改造项目转包给万某。 但截至2019年11月,万某向宏星公司交付了案涉房屋,但一直未结清工程款,也未办理竣工验收。 万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华宇和宏星承担连带责任,支付工程进度款686万,律师费20万,保全费用2.7万及逾期利息1657万。 一审法院判决—— 支持386万的工程款及相应利息请求;就律师费和保全费,因律师费、诉讼保全担保费均为万某在诉讼过程中自行支出的诉讼成本,该费用双方未有明确约定,且非因诉讼必须产生的费用,故其主张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关于一审判决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向万学才支付工程款是否正确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之规定,宏星公司、华宇公司应向万某支付工程款。一审判决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向万某支付工程款386万正确,本院予以维持。 关于一审判决对律师费200000元及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的认定是否正确的问题。本院认为,关于万某主张的律师费200000元的问题。 尽管万某与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对律师费的承担并无约定,但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在工程已经被擅自使用的情况下,仍以各种理由抗辩,拖延承担支付工程款义务,属不诚信的诉讼行为,造成了司法资源的额外消耗和万学才的额外支出。 且万某因此次诉讼发生的律师费,既是其为对抗华宇公司、宏星公司拖延支付工程款行为的额外支出,也是其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合理费用。故万某的此项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关于万某主张的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的问题。本案诉讼系因华宇公司、宏星公司欠付万学才工程款引起,万某为实现其债权,申请财产保全,并以保险公司提供保全保险的方式进行财产担保,系万某为实现其债权所支出的合理、必要费用,属于万某的损失。万某的此项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判决,宏星房地产和华宇公司支付万某律师费200000元及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其它项予以维持。 华宇公司和宏星房地产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 宏星公司、华宇公司是否应承担律师费的问题。万某因诉讼所发生的律师费和保全费属于确定发生的支出,原审法院认为案涉工程已经实际交付使用,宏星公司、华宇公司拒不支付相应的工程款以致引发本案诉讼,宏星公司、华宇公司应向万学才支付万某为维护其合法权益所支出的费用并无不当。 故对宏星公司、华宇公司主张不应承担律师费的再审请求,本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