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的情况有几种

2021-12-01 09:2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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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建国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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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上述四类情形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十九条 高级法院管辖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第二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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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段建国
2024-04-27 11:19:24
段建国律师,本科学历法学专业;电话:13501131448;执业证号:11101198710150208;目前就任于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段建国律师擅长立遗嘱、继承、起诉离婚、债权债务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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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纠纷原告被告管辖权如何规定的?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合同纠纷原告被告管辖权如何规定的?

    内容:第二种意见认为:本案的《对账单》是基于双方签订了《工矿产品购销合同》而成立的买卖法律关系,应以该买卖合同的履行地确定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确定经济纠纷案件管辖中如何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的规定》,交货地点为该买卖合同的履行地,作为合同履行地的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五、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纠纷管辖地合同纠纷管辖地【一】一、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孔孟廷律师
    2023.04.13570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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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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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上述四类情形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第十九条 高级法院管辖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第二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合同纠纷诉讼所在地(合同纠纷能在原告所在地起诉吗)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合同纠纷诉讼所在地(合同纠纷能在原告所在地起诉吗)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纠纷有实际关系的地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等级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姚平律师
    2024.01.31522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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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贷案件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吗

    毋磊颖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毋磊颖

    借贷案件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吗

    内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据此,现在原被告所在地法院对于民间借贷案件均享有管辖权,便于原告提起诉讼,也符合民事诉讼立法的趋势。但是住所不代表其所在,有可能住所的产权都不是他的,更不代表其本人真实的身份。那么借贷案件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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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08152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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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欠钱起诉可以在原告所在地吗?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欠钱起诉可以在原告所在地吗?

    内容:要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可以向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如果是合同中约定了管辖法院,按照合同约定,还可以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如果借钱时有其他人在场见证,那么可以找到这些人对债权进行证明。依债权人可以撤销的债务人的行为,一是放弃到期债权的行为;二是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三是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行为。为了避免拿不回财产的情况,就要搜集对方转移财产的证据以行使撤销权。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那么欠钱起诉可以在原告所在地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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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960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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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告服刑起诉离婚怎么离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原告服刑起诉离婚怎么离

    内容:法律这么规定的原因在于,服刑人员被关押的地方往往与其配偶居住的地方不同,为了方便服刑人员配偶履行诉讼程序,减少其负担,因此其可以向自己住所地的法院起诉离婚,法律这么规定的原因在于,服刑人员被关押的地方往往与其配偶居住的地方不同,为了方便服刑人员配偶履行诉讼程序,减少其负担,因此其可以向自己住所地的法院起诉离婚,也就是说,如果服刑人员的配偶提出离婚诉讼的,那么应该向原告(即服刑人员配偶自己)住所地的法院起诉,提起离婚诉讼后,根据情况,由法院工作人员去监狱,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达成离婚协议,这样比较实际,也更加便于操作,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如果要对服刑人员起诉离婚的,可以去原告所在地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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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12662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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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个月内又起诉的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个月内又起诉的

    内容: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个月内又起诉的有些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的第次起诉时如果法院认为双方感情未破裂往往会判决不准离婚或动员原告撤诉此后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在个月之内是不能再提起离婚诉讼的但此期间双方可通过协议的方式到民政局办理离婚。那么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个月内又起诉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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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91046人收看
  • 陈凯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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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双方发生争议向哪里起诉(合同纠纷诉讼所在地)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合同双方发生争议向哪里起诉(合同纠纷诉讼所在地)

    内容:合同争议诉讼地点的规定是什么法律分析:一、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五、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五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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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4.19226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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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间借贷可不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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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冰峰

    民间借贷可不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

    内容: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民间借贷可不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民间借贷纠纷一般由被告地法院管辖,如果被告失踪或者被监禁等情形的,可以由原告地法院管辖。其次,如果没有约定的,因为民间借贷属借款合同的范畴,民间借贷纠纷属合同纠纷的一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贷款方应先将借款划出,从而履行了贷款方所应承担的义务。综上,民间借贷案件中,首先按照约定确定管辖,如果没有约定的,出借方可在其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那么民间借贷可不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2.02.09784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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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到方户口所在地办理协议离婚的程序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到方户口所在地办理协议离婚的程序

    内容:到方户口所在地办理协议离婚的程序1.双方持以下材料双方户口本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寸免冠近照两张离婚协议书到民政局填写申请离婚登记申明书2.婚姻登记机关审查3.通过后发给离婚证异地诉讼离婚手续1.写好离婚起诉书2.准备诉讼离婚所需要的证据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离婚起诉书和证据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书副本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离婚诉讼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那么到方户口所在地办理协议离婚的程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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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8481人收看
  •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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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欠款能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吗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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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东洁

    个人欠款能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吗

    内容:相关的案例半年前,市民靳先生借给一个好朋友5万元钱用来购房,当时朋友特意写了欠条,并保证三个月内一定归还欠款。因为平时关系甚好,靳先生根本没看借条,就收了起来。但半年过去了朋友还是迟迟没有还钱,靳先生有些着急了,这时他才打开欠条查看,发现欠条上只有借款的金额,根本没有写明归还日期。但是还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靳先生才能够得到法律的支持。那么个人欠款能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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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7740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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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起诉离婚可以在原告户口所在地吗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起诉离婚可以在原告户口所在地吗

    内容:起诉离婚可以在原告户口所在地吗起诉离婚应当到被告住所地起诉立案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立案如果被告有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到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立案。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对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离婚案件原告在起诉离婚时应当提供有关被告去向的证明材料。如对下落不明的被告提起的离婚诉讼应当提供被告原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证明材料对被宣告失踪的被告提起的离婚诉讼应当提供失踪人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的生效裁判文书。那么起诉离婚可以在原告户口所在地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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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31588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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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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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诉讼适用特别规定的情况有哪些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离婚诉讼适用特别规定的情况有哪些

    内容:适用特别规定的情形是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对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的人对被劳动教养的人和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四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受理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院管辖。六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的离婚案件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八国内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对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不予承认的当事人可到国内原户籍所在地或婚姻缔结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那么离婚诉讼适用特别规定的情况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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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31590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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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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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起诉离婚必须去对方户籍所在地吗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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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梦云

    起诉离婚必须去对方户籍所在地吗

    内容:起诉离婚必须去对方户籍所在地吗一般情况下需到对方户口所在地或常住地法院起诉离婚。1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6法院依照原告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判决是否准予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子女归谁抚养。那么起诉离婚必须去对方户籍所在地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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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1177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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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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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告所在地法院对离婚案有管辖权的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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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一凡

    原告所在地法院对离婚案有管辖权的条件是什么

    内容:一管辖权管辖权是指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的权力或权限。1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13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1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那么原告所在地法院对离婚案有管辖权的条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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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31347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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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辩称对于事故的发生及责任认定被告无异议。但原告诉请的74,000元系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损失根据机动车损失保险第条第项约定被告不同意承担74,000元的发动机损失费用。另原告没有购买发动机涉水损失险因此在有救济的情况下原告不购买相应保险相应损失应该由原告自行承担。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辩称对于事故的发生及责任认定被告无异议。但原告诉请的74,000元系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损失根据机动车损失保险第条第项约定被告不同意承担74,000元的发动机损失费用。另原告没有购买发动机涉水损失险因此在有救济的情况下原告不购买相应保险相应损失应该由原告自行承担。

    内容:但原告诉请的74,000元系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损失根据机动车损失保险第条第项约定被告不同意承担74,000元的发动机损失费用。另原告没有购买发动机涉水损失险因此在有救济的情况下原告不购买相应保险相应损失应该由原告自行承担。法院另查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条款第条第()项约定因雷击、暴风、暴雨、洪水、龙卷风、冰雹、台风、热带风暴造成的被保险机动车的直接损失且不属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范围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第条第()项约定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发动机损坏保险人不负责赔偿。那么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辩称对于事故的发生及责任认定被告无异议。但原告诉请的74,000元系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损失根据机动车损失保险第条第项约定被告不同意承担74,000元的发动机损失费用。另原告没有购买发动机涉水损失险因此在有救济的情况下原告不购买相应保险相应损失应该由原告自行承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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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0186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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