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专用章和公章的区别

2021-12-01 21:5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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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楠楠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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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 公章指的就是行政公章,二没有区别。公章并不是公司名称章,而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使用的印章,一般加盖公章的文件都具有法律效力。 由于公安部对办理刻制印章的手续未作统一规定,所以各地公安机关对刻制印章手续的规定有所不同,并且刻制印章的种类不同,手续也不一样。我国对公章的管理相对有健全的管理体系,任何私刻公章的行为都是违法犯罪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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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李楠楠
2024-07-26 23:11:01
李楠楠律师,本科学历法学专业;电话:13810745113;执业证号:11101201811048214;目前就任于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李楠楠律师擅长侵权类、交通人损、工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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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机关并不等同于行政主体。行政主体为行政关系中的参加者,当行政机关不参与进行政关系中时,其也就不是行政主体。因此行政主体一定为行政机关,而行政机关不一定为行政主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诉讼。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酒驾和醉驾的处罚区别是什么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酒驾和醉驾的处罚区别是什么

    内容: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酒驾和醉驾的处罚标准有什么区别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酒驾案例李某在肇庆市七星岩路上驾车行驶,被肇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酒测站民警拦下进行酒精测试,结果测试结果显示,他的血液酒精含量为每百毫升70毫升,属于酒驾,被处以罚款2000元、吊销驾照6个月和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任冰峰律师
    2023.06.25502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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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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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强拆的具体程序如下:先催告被拆迁人及时搬走,如果对方不搬的,由有执行权的行政机关来强制拆除。司法强拆则是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二者的拆迁主体不同,程序也不同。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 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的区别在哪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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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海明

    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的区别在哪

    内容: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的区别在哪民间借贷是一种典型的民事行为,债权债务关系受民法、合同法等的约束,当事人违反民间借贷合同,将承担民事责任;而非法集资是对于我国公法规定的违反,轻者导致某种行政责任,严重的需承担更为严厉的刑事法律风险。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券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那么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的区别在哪。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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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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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涉外行政诉讼指涉及外国的行政诉讼,为不平等的公民与行政机关之间所进行的诉讼活动;而涉外民事诉讼则是因涉外民事纠纷而产生的诉讼活动,双方主体平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九条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行政诉讼,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组织的行政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人民法院对该国公民、组织的行政诉讼权利,实行对等原则。
  • 公民代理和律师代理的区别,公民代理的法律依据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公民代理和律师代理的区别,公民代理的法律依据

    内容:民事诉讼代理人必须是律师吗不是,除律师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和工作人员等都可以作为代理人代理诉讼案件,律师代理民事诉讼与代理行政诉讼、代理刑事诉讼的区别具体有以下不同点:(一)、案件性质不同,行政诉讼解决的是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行政争议,从上述简介可以看出,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作用就是行使自己的权益,代理当事人进行诉讼,有时候还会收集证据,使案件清晰,保护当事人的权益,民事代理人资格的最新规定为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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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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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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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的区别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的区别

    内容:行政赔偿只限于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违法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而行政补偿则包括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合法行使行政职权时造成的所有损失,一、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的定义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违法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赔偿,行政补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合法行使行政职权时,因合法行为造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损失的,依法给予补偿的制度,二、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的区别1. 性质不同行政赔偿是国家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的制度,在这个案例中,环保局拆除李某违法建筑的行为是合法的,因此不构成行政赔偿,但李某因为该拆除行为遭受了经济损失,因此环保局应当给予李某行政补偿,行政补偿是国家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合法行使职权的行为造成的损失给予补偿的制度。

    杨一凡律师
    2023.09.12890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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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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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章指的就是行政公章,二没有区别。公章并不是公司名称章,而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使用的印章,一般加盖公章的文件都具有法律效力。 由于公安部对办理刻制印章的手续未作统一规定,所以各地公安机关对刻制印章手续的规定有所不同,并且刻制印章的种类不同,手续也不一样。我国对公章的管理相对有健全的管理体系,任何私刻公章的行为都是违法犯罪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行政诉讼第三人与行政第三人有什么区别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行政诉讼第三人与行政第三人有什么区别

    内容:网友提问行政诉讼第三人与行政第三人概念的区别律师解答行政第三人又称“暗示第三人”10其定义为对已做出的行政行为有间接利害关系受行政权间接作用或约束在行政法律关系中潜在的或暗含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7日本学者也强调在建筑确认等复效性行政行为中行政第三人在行政程序中的地位能否参加听证程序在撤销诉讼中能否享有原告的资格等问题都值得研究。行政第三人与行政相对人是行政法上的一对概念是实体法上的概念而行政诉讼第三人是行政诉讼法上的概念是程序法上的概念。行政第三人在行政诉讼中可能以原告的身份存在也可能以行政诉讼第三人的身份存在。那么行政诉讼第三人与行政第三人有什么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1.31268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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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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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强制措施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或财产权利进行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则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 抵押期限和担保期限区别是什么?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抵押期限和担保期限区别是什么?

    内容:合同中除了明确抵押物、担保责任、贷款金额等基本条款外,还会约定抵押期限和担保期限。可见,保证期间经过构成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担保权利消灭的法律后果。第二十六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抵押担保期间的设定不利于债权人利益的保护,我国法律及司法解释否定了担保期间在担保物权存续上的任何意义。综上所述,抵押期限是主债务履行的期限,由行政机关强制规定。那么抵押期限和担保期限区别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2.10448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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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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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制裁的对象不同;制裁的行为性质不同;制裁的原则不同;惩罚的范围和程度不同;采取的形式不同;两者的救济途径不同。行政处分: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对所属的国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尚不构成犯罪,依据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权限而给予的一种惩戒。行政处分种类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六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 “交通事故责任”与“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区别是什么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交通事故责任”与“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区别是什么

    内容:“交通事故责任”与“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区别是什么做出认定的主体不同交通事故责任是由交警部门依行政职权确定民事赔偿责任是人民法院依司法审判权确定。认定内容不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主要是对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引发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进行判定。承担责任主体不同交通事故责任的主体是直接参与交通事故的当事人通常包括行人、司机、乘客。适用的法律不同在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时交通事故责任与民事赔偿责任的认定也适用不同的条款。那么“交通事故责任”与“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区别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2.10528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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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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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级公章是行政公章,是一致对外的行政章,二级公章是业务章,代表具体事务的公章。《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的规定》 十四、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印章,直径不得大于4.5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图十四)。制发办法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 合同签订与签定有什么区别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合同签订与签定有什么区别

    内容:签订与签定的区别具体是什么"订"和"定"只能说从许多人的使用习惯上来说,很多地方通用,但从法律角度严谨来说,应该用签订合同,而根本就没有签定这个词。也有人认为这是一组异形词,二者等义,但推荐使用签订。签约主体审查首先要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格。如果合同主体不合格,那么所签订的合同书无效。对于签字生效的合同,则必须由对方的法定代表人或给我方交付特别授权书后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第十条合同的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那么合同签订与签定有什么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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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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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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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的真公章和私自刻的公章主要有以下区别:伪造公司公章是违法犯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要承担刑事责任。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真公章具有法律效力,企业对此负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二款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
  • 肇事逃逸与肇事逃离是否有区别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肇事逃逸与肇事逃离是否有区别

    内容:肇事逃逸与肇事逃离是否有区别肇事逃逸与肇事逃离是有区别的到时考虑的话他就说明了已经构成我们刑法当中的交通肇事罪但是肇事离开之后逃跑并不定会构成刑法当中的罪名。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脱责任的行为。肇事者逃离现场是指在事故现场因害怕遭到被害人家属的殴打而逃离现场主观上并没有逃避法律追究的目的事后主动归案这样的行为不能以“交通肇事后逃逸”论处。那么肇事逃逸与肇事逃离是否有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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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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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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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处罚吗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处罚吗

    内容:社会抚养费是专门针对那些违反了民法典群体所给的处罚,缴纳社会抚养费也是会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平均收入来进行缴纳的,社会抚养费一般是不属于行政处罚的范围,而是属于行政强制征收,这都是有区别的,社会抚养费是国家强制性要收取的。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第四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那么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处罚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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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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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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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对于违反行政相关管理法规的当事人所进行的一种处罚措施;而行政强制措施则是对于当事人人身或者财产权利所适用的一种临时限制,不具有惩罚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 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哪个严重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哪个严重

    内容:例如:在某些情况下,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可能会对行政案件的处理产生影响,从可能的后果来看,刑事案件通常被认为比行政案件更严重,因为它们可能导致被告人失去自由,甚至影响到他们的生活,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哪个严重,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发现,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虽然都是对违法行为进行惩处的方式,但在诸多方面存在差异,行政案件通常由行政机关依法进行处理,例如:因违规停车被交警罚款、因违反环保法规被环保部门处罚等,二、刑事案件与行政案件的区别1、处理机构不同刑事案件由司法机关(如法院、检察院)处理,而行政案件由行政机关(如交警部门、环保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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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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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复议为当事人对于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不服,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重新决定的行为;而行政诉讼则是当事人对于该行政行为,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法。
  • 行政机关作出的违法行政行为是无效的吗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行政机关作出的违法行政行为是无效的吗

    内容:所以违法的行政行为一般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区别于行政事实行为主要包括建议性行政事实行为具体行政行为的补充具体行政行为的衍生行为或相关行为。内部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对行政系统内的组织或个人所进行的管理活动。内部行政行为包括三类行政机关的内部人事处理、公文来往和职权调整。那么行政机关作出的违法行政行为是无效的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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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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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的区别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的区别

    内容: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的区别1、行政处罚是对行政相对人权利的最终处分如没收财产之所以是行政处罚因为它是对相对人财产所有权的最终剥夺即处分而行政强制措施是对相对人权利的种临时限制如查封财物之所以是行政强制措施因为它不是对该财物所有权的最终处分而仅是在短期内对该财物使用权和处分权的临时限制。那么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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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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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制裁的对象不同;制裁的行为性质不同;制裁的原则不同;惩罚的范围和程度不同;采取的形式不同;两者的救济途径不同。行政处分: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对所属的国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尚不构成犯罪,依据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权限而给予的一种惩戒。行政处分种类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六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 追缴违法所得与没收财产的区别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追缴违法所得与没收财产的区别

    内容:追缴是指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即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因实施了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而获得赃款、赃物和非法利益。没收和收缴指违反治安管理的非法财物,包括违禁品、吸毒、注射毒品的用具以及直接用于违反治安管理的本人所有的工具。没收、追缴和收缴的财物中,属于被害人或者是善意的第三人的合法财物,应当及时返还。追缴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1条第2款,《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程序规定》第100条、161条和162条。没收财产与没收犯罪物品具有性质区别。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那么追缴违法所得与没收财产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2.04.285740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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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司法拘留三者之间的联系与区别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司法拘留三者之间的联系与区别

    内容: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司法拘留三者之间的联系与区别,行政处罚实施,行政处罚法,行政与行诉,法律知识大律为您提供快捷、高效的在线律师咨询、在线委托律师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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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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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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