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缴纳拘留罚款?

2021-12-09 14: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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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玉君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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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 行政罚款应当交纳到指定的银行,指定的银行一般是行政机关所在地。无法到指定银行交纳的,可以与办案机关联系,采取办案机关认可的方式交纳。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四条 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1、被处五十元以下罚款,被处罚人对罚款无异议的;2、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被处罚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被处罚人提出的;3、被处罚人在当地没有固定住所,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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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玉君
2025-07-19 19: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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