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五证合一后有税务登记证吗?

2021-12-11 14:3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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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熙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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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 没有。上海五证合一之后没有税务登记证了,也就是说,办理完五证合一之后就不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证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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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王熙
2024-05-11 11:19:19
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中小企业协会调解中心调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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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没有。上海五证合一之后没有税务登记证了,也就是说,办理完五证合一之后就不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证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 什么是税务机关行使代位权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什么是税务机关行使代位权

    内容:什么是税务机关行使代位权在税收征管实践中,一些纳税人长期拖欠税款,又不积极行使自己的到期债权,甚至干脆放弃到期债权,还有的纳税人以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低价转让财产的方式,逃避偿还欠税,损害了国家利益。为了有效防止国家税收流失,新《税收征管法》第五十条规定了税务机关可以行使代位权、撤销权,同时规定了税务机关行使代位权、撤销权之后,不免除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尚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行使代位权与撤销权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欠税人负担。那么什么是税务机关行使代位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2.07499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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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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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人变更后债务如何处理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法人变更后债务如何处理

    内容: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第五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变化对合同履行的影响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三证合一与五证合一的企业只需要去工商局进行变更法人即可工商局会将公司变更信息同步共享给税务、社保等部门。那么法人变更后债务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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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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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税务总局 个人转让普通住房可享零税负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税务总局 个人转让普通住房可享零税负

    内容:至此,个人转让普通住房涉及的多个税种都有不同程度的优惠,且有可能享受免征全部地方税收的优惠。据广州市地税局介绍,个人转让房产涉及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等多个税种,对于普通住房转让在个税上早有优惠: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家庭生活用房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并在出售后一年内重新购房的,且出售及新购住房均坐落在广州市区范围内,若购房金额大于或等于原住房转让收入,全部退还已缴个人所得税款。那么税务总局。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2.01.06373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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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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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税务行政官司起诉书的内容与规则是什么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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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芸

    税务行政官司起诉书的内容与规则是什么

    内容:司法文书主要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如判决书、裁定书等;也包括不直接发生法律效力,但对执行法律有切实保证作用的文书。关于税务行政官司起诉书的内容与规则是什么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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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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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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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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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嘉娱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内容:税务机关应当认真审核上述材料,资料齐全并且填写正确规范的,在提交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上签字盖章后退提交人,将有关公证证书复印件留存,同时办理营业税免税手续。税务机关应积极与房管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房管部门对持有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契税完税凭证的个人,办理赠与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对未持有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契税完税凭证的个人,不予办理赠与产权转移登记手续。那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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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06186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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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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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税务机关代位权如何行使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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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艳英

    税务机关代位权如何行使

    内容:税收代位权是指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而对国家税收即税收债权造成损害时,由税务机关以自己的名义代替纳税人行使其债权的权力。税务机关代表国家行使代位权时,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以自己的名义向第三人行使纳税人的债权,具有自己名义性;税务机关行使代位权是为了防止纳税人责任财产不当减少,增强纳税人的偿还能力,以确保无特别担保的税收债权得以清偿,具有保全性;税收代位权在法定构成要件同时具备时成立,不受征纳双方约定的影响,具有法定性。那么税务机关代位权如何行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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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7555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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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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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债务相抵税务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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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甲交通律师

    债权债务相抵税务

    内容:债权债务相抵税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货款、劳务费用的对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运输费用所支付款项的单位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才能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根据上述规定大国税函2006126号文件中针对相互抹账的专用发票抵扣问题停止执行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凭有效合同及发票复印件确认抵扣的规定。税务管理企业财税管理是企业经营管理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竞争激烈企业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必须搞好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规避风险以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那么债权债务相抵税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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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25592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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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税务机关行使代位权什么意思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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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毋磊颖

    税务机关行使代位权什么意思

    内容:税务机关行使代位权什么意思1、代位权是指债权人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而取代其债权人地位自行追索债务的权利。为了有效防止国家税收流失,新《税收征管法》第五十条规定了税务机关可以行使代位权、撤销权,同时规定了税务机关行使代位权、撤销权之后,不免除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尚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另外,税务机关行使代位权与撤销权,不免除欠税人的违法责任。那么税务机关行使代位权什么意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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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7509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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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税务机关怎样行使代位权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税务机关怎样行使代位权

    内容:税务机关怎样行使代位权根据《税收征管法》第50条规定,税务机关可以依照《合同法》第73条的规定行使代位权。这表明税务机关行使代位权只能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行使,而不是由税务机关的执法行为直接实现。有学者认为,为使税务机关有效行使代位权和充分保障国家税收收入,法律应赋予税务机关可以采用直接行使方式行使代位权的权利。基于以上原因,税务机关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行使代位权。与此同时,在确定级别管辖时,可以考虑由参与诉讼的税务机关同级的人民法院管辖,这样将有利于诉讼的顺利进行。那么税务机关怎样行使代位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2.07105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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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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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税务局偷税漏税的处罚有哪些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税务局偷税漏税的处罚有哪些

    内容:对付偷税,除税法上规定增加偷税成本以外,达到一定数额就会移送公安追究刑事责任。税务局的存在便是更好地管理国家资源和财富,实现共赢。

    孔孟廷律师
    2022.04.153247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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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房流程:购房时要查看五证二书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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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东洁

    购房流程:购房时要查看五证二书

    内容:购房者在购房时应要求房地产开发商和销售商提供齐全的“五证”和“两书”,这是法律对销售方的基本要求。没有开工证的建设项目均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证的主管机关是武汉市城市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证书由市开发办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五证”中最重要的是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两者表明所购房屋属合法交易范畴。在审查时,应注意“五证”的用地单位、建设单位及销售单位是否与实际的售楼单位一致,用地范围、销售范围是否包括您所购买的房屋。那么购房流程:购房时要查看五证二书。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1.07183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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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税务部门详解“房税新政”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税务部门详解“房税新政”

    内容::家有房改房2套,其实当时房改是按一套算的,因为享受的总面积未变。房产证是2000年的。:不管原来有几套房,只要是卖旧房、买新房,并且新房房产证日期与旧房过户日期在1年之内,就可免征部分个税,即新房房价减去卖旧房所得超过旧房价格增值的部分免征个税。:我的房改房有75平方米,太小。那么税务部门详解“房税新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1.06351人收看
  •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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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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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税务行使代位权的条件有哪些

    李广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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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广荣

    税务行使代位权的条件有哪些

    内容:税务行使代位权的条件有哪些一、纳税人欠缴税款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代位权的行使必须基于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这意味着纳税人不仅应当对次债务人享有债权,而且次债权已经到期。尽管税收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必须如数征缴,但这并不意味着税务机关可以任意突破债务的相对性规则而行使代位权,因为这将直接影响到次债务人的权益。税收代位权的客体不应仅局限于以金钱为给付内容的债权,而且应包含以一般财产为给付内容的债权。将税收代位权客体适当扩大化,将有利于这一制度在实践中的贯彻实施。那么税务行使代位权的条件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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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7565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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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农村房房证不合一可以遗嘱继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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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金保

    民法典农村房房证不合一可以遗嘱继承吗

    内容:《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那么民法典农村房房证不合一可以遗嘱继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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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30292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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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组合方式清偿债务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都有哪些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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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铭芝

    以组合方式清偿债务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都有哪些

    内容:2、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在会计处理上,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非现金资产类别不同,其会计处理也略有不同:从债务人的处理来看,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分清债务重组利得与资产转让损益的界限,并于债务重组当期予以确认。那么以组合方式清偿债务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都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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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9334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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