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集体修路占地应该赔偿吗?

2021-12-16 16:2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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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甲交通律师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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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村里修路占用土地也应该有补偿,其补偿标准与国家征用土地的补偿标准是一样的。都应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来补偿。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一般有三种补偿方式:一是有条件的优先采取宅基地迁建安置,另补偿房屋重建成本价;二是纯货币补偿,就是房屋重建成本价+宅基地地价;三是房屋置换,相同地段按面积最低1:1。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四十九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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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甲交通律师
2024-04-27 09:5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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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赔偿定期金是什么,财产损失费包括哪些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离婚赔偿定期金是什么,财产损失费包括哪些

    内容:但定期金赔偿也存在风险,如赔偿义务人破产,导致赔偿不能,对赔偿权利人的利益造成损害。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赔偿义务人的给付能力和提供担保的情况,确定以定期金方式给付相关费用。但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已经发生的费用、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当一次性给付。但是,对财产损害的赔偿同样可单独提起。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那么离婚赔偿定期金是什么,财产损失费包括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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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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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各地征收政策不同,需根据当地征收公告以及综合片区地价来确定。第二、相关法律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第三、如是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需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给予相应货币补偿,并给予同等面积的宅基地来安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 交通事故赔偿协议的效力认定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交通事故赔偿协议的效力认定

    内容:交通事故赔偿协议的效力认定原则上说只要当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经过平等协商自愿达成赔偿协议并且该协议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公共利益的该赔偿协议应该就是有效的。相关法律依据1、合同法第条有下列情形之的合同无效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那么交通事故赔偿协议的效力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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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补偿费用属于集体(集体也可决定转付个人——林地承包人,具体按当地惯例或者政策规定),属于林木的补偿及停产停业损失,应补偿各林地承包人。
  • 占道施工村民可以要赔偿吗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占道施工村民可以要赔偿吗

    内容:占道施工村民可以要赔偿吗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时临时占用道路的和村委会协商致的情况下村民可以依据合同的约定主张经济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条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那么占道施工村民可以要赔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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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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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般来说,农村征地修路补偿费⽤应该包括这⼏项:附着物和⻘苗补偿费⽤;⼟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宅基地及房屋补偿,以及被征地农⺠的社会保障费⽤等。其实主要就是两部分,地⽅补偿和国家补偿。法律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 公司在集体合同中约定的工作时间违法员工可以要求赔偿吗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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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翁玉素

    公司在集体合同中约定的工作时间违法员工可以要求赔偿吗

    内容: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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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3.28330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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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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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车辆折旧赔偿是如何的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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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毋磊颖

    交通事故车辆折旧赔偿是如何的

    内容:交通事故车辆折旧赔偿是如何的交通事故车辆损失,可以进行物价定损后,要求对方赔偿车辆的折旧损失。从民法理论上讲,受害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是合理、合法的。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故车辆减值损失是一种属于民法范畴的损失,当事人可以就此主张权利,就侵权所致全部损失予以救济。对于车辆减值损失数额的认定,应依据法定的价格评估部门的评估结果来裁判,法官不得随意酌定。那么交通事故车辆折旧赔偿是如何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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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4441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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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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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修路房屋被拆如何赔偿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修路房屋被拆如何赔偿

    内容:修路拆房,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应当对被征收人给予公平的房屋拆迁补偿、地上附属物补偿和拆迁过渡期补偿,具体的补偿项目包括: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附属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目前,农村拆迁补偿的方式分为货币补偿、产权置换和综合补偿三种。货币补偿金额包括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和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有些地方的房价和地价都在上涨,特别是城市周边的农村地区,简单的货币补偿是不行的,通常会采取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同时进行的方式,也称为综合补偿。那么修路房屋被拆如何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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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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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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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荆州离婚律师:离婚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哪些情况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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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旭

    荆州离婚律师:离婚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哪些情况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内容: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协议时应同时对债权债务进行分割,不得因离婚而损害他人和国家、集体的利益。那么荆州离婚律师:离婚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哪些情况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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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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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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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侵权人多赔偿部分是否构成不当得利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侵权人多赔偿部分是否构成不当得利

    内容: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对利益的认定是整个不当得利制度的核心,利益的范围很广,不仅包括金钱,还有劳务及使用权等权益的增加,如财产利益上负担的消灭。即现有财产利益的减少和应得财产利益的减少。那么侵权人多赔偿部分是否构成不当得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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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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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修路房子被占了,国家会怎么赔偿。各地征收政策不同,需根据当地征收公告以及综合片区地价来确定。但是根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集体原因侵害个人财产的民事责任有哪些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集体原因侵害个人财产的民事责任有哪些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条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全部赔偿是侵权损害赔偿的基本规则,指的是侵权行为加害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大小,应当以行为所造成的实际财产损失的大小为依据,全部予以赔偿。损益相抵,亦称损益同消,是指赔偿权利人基于发生损害的同一原因受有利益者,应由损害额内扣除利益,而由赔偿义务人就差额予以赔偿的确定赔偿责任范围的规则。侵权行为的与有过失同样适用过失相抵原则。那么集体原因侵害个人财产的民事责任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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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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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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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赔偿凭证无效情况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交通事故赔偿凭证无效情况

    内容:交通事故赔偿凭证无效情况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的凭证应为无效1、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人利益的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那么交通事故赔偿凭证无效情况。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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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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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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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死亡赔偿金能否进行遗产分割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死亡赔偿金能否进行遗产分割

    内容:因为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死亡赔偿金是指受害人因各种非正常事故或死亡的,由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死者家属的一定数量的赔偿。死亡赔偿金是对家属的补偿,而不是给死者的,不是死者生前的合法财产,因此不属于遗产,不能进行遗产分割。公民个人财产包括公民个人单独所有的财产,也包括公民与他人共有财产中应属该公民所有的份额。非法侵占的国家的、集体的或者其他公民的财产,以及依照法律规定不允许公民所有的财产,不能成为遗产。

    冯清琴律师
    2022.03.22250人收看
  • 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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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修路占地怎么补偿,农村修路占地怎么补偿标准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农村修路占地怎么补偿,农村修路占地怎么补偿标准

    内容:针对修路所占地块用途及性质的不同,各省区市农村修路占地补偿标准不一,具体看当地人民政府发布的相关修路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道路建设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点工作,农村的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涉及到土地的征用,就需要依法对被征收人进行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

    陈宗琼律师
    2022.12.1338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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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赔偿吗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无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赔偿吗

    内容: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不能实施的民事行为,均应由监护人代理或经监护人同意或追认。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如果监护人不履行职责,导致被监护人实施了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权利的行为,监护人必须对被监护人所造成的损害负担赔偿责任。那么无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赔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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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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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以申请死亡赔偿金吗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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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晓红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以申请死亡赔偿金吗

    内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以申请死亡赔偿金吗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因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被害人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主张死亡赔偿金等赔偿。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那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以申请死亡赔偿金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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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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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人破产欺诈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债务人破产欺诈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

    内容: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破产欺诈行为给债权人造成损害,行为人应当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故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破产欺诈责任人承担的赔偿责任的性质,属于侵害债权人财产权所产生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承担责任的具体形式是赔偿损失,即由破产欺诈责任人以其自身的财产赔偿债权人所受到的财产损失。那么债务人破产欺诈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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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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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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