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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原因侵害个人财产的民事责任有哪些

黄东洁律师2022.02.11507人阅读
导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条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全部赔偿是侵权损害赔偿的基本规则,指的是侵权行为加害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大小,应当以行为所造成的实际财产损失的大小为依据,全部予以赔偿。损益相抵,亦称损益同消,是指赔偿权利人基于发生损害的同一原因受有利益者,应由损害额内扣除利益,而由赔偿义务人就差额予以赔偿的确定赔偿责任范围的规则。侵权行为的与有过失同样适用过失相抵原则。那么集体原因侵害个人财产的民事责任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条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全部赔偿是侵权损害赔偿的基本规则,指的是侵权行为加害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大小,应当以行为所造成的实际财产损失的大小为依据,全部予以赔偿。损益相抵,亦称损益同消,是指赔偿权利人基于发生损害的同一原因受有利益者,应由损害额内扣除利益,而由赔偿义务人就差额予以赔偿的确定赔偿责任范围的规则。侵权行为的与有过失同样适用过失相抵原则。关于集体原因侵害个人财产的民事责任有哪些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集体原因侵害个人财产的民事责任有哪些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集体原因侵害了公民个人合法财产的,要承担的民事责任包括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二条【保护范围】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第十五条【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赔偿损失;

(七)赔礼道歉;

(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二、财产损害赔偿有哪些原则

1、全部赔偿原则?

全部赔偿是侵权损害赔偿的基本规则,指的是侵权行为加害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大小,应当以行为所造成的实际财产损失的大小为依据,全部予以赔偿。换言之,就是赔偿以所造成的实际损害为限,损失多少,赔偿多少。?

2、财产赔偿原则

财产赔偿也是侵权损害赔偿的基本规则之一,是指侵权行为无论是造成财产损害、人身损害还是精神损害,均以财产赔偿作为唯一方法,不能以其他方法为之。??

3、损益相抵原则?

损益相抵,亦称损益同消,是指赔偿权利人基于发生损害的同一原因受有利益者,应由损害额内扣除利益,而由赔偿义务人就差额予以赔偿的确定赔偿责任范围的规则。

4、过失相抵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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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收养关系解除的原因条件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收养关系解除的原因条件

    内容:当事人双方终止收养的合意,除了双方都同意终止收养关系外,双方还应就收养解除后的财产问题达成共识。我国《收养法》第26条第2款规定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达不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我国《收养法》第27条规定:“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那么收养关系解除的原因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2.12455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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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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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私人财产受到侵害的,可以选择报警处理。造成财产损失的,是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去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 侵害人身的侵权行为,被侵权有哪些赔偿责任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侵害人身的侵权行为,被侵权有哪些赔偿责任

    内容:侵权行为就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人身和财产并造成损害,违反法定义务,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4、侵权行为一般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财产、人身,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3、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知识产权,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承担侵权责任:侵犯人身:(1)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行为人虽无过错,但法律特别规定应对受害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侵害行为,也属于侵权行为。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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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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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定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规定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法定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规定

    内容:夫妻特有财产,也称夫妻保留财产,即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在实行共同财产制的同时,依照法律规定或夫妻约定,夫妻各自保留的一定范围的个人所有财产。根据产生的原因不同,特有财产可分为法定的特有财产和约定的特有财产。规定夫妻特有财产的意义在于,它弥补了共同财产制对个人权利和意愿关注不够的缺陷,防止共同财产范围的无限延伸,有利于保护个人财产权利。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新的财产类型的出现以及个人独立意识的增强,夫妻个人特有财产的范围也将有所增加。那么法定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2.11605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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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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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后未成年孩子的财产怎么管理

    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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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荣静月

    离婚后未成年孩子的财产怎么管理

    内容:一、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财产监管如何进行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财产监管主要是通过,(1)离婚时明确家庭财产的种类、性质和范围父母分割财产的行为不能侵犯未成年子女的财产权利即父母不能协议处分依法归未成年子女所有的财产否则应承担返还或者赔偿的民事责任,通过对专业律师的咨询得知青春损失费不属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范畴原因有如下几点,根据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可以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的范围是,1、侵害他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给他人造成精神损害的2、侵犯监护身份权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给监护人造成精神损害的3、侵害死者人格权或非法利用、侵害遗体、遗骨给死者近亲属造成精神损害的4、灭失或毁损他人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而造成精神损害的。

    荣静月律师
    2022.06.165435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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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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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冰峰

    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内容:6、赔偿损失:侵权者应赔偿受害者因侵权行为而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本文律总管将从律师的角度,对《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一主题进行深入解析,通过案例分析,为大家普及相关法律知识,2、受害人过错:受害者自身存在过错导致损害的,可以减轻或免除侵权者的责任,因商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赵某手机被盗,商场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并赔偿赵某经济损失5000元,结语 以上案例充分说明了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重要性。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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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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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离婚不离家权利遭遇侵害该怎么样办?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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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嘉娱

    夫妻离婚不离家权利遭遇侵害该怎么样办?

    内容:即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所有。即任何一方在对共有财产正常行使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权利时,都不得妨害对方正常权利的行使。葛*伟不让杨*使用卫生间、厨房,显然是对杨*共有权的侵犯。案例三:因常常遭受丈夫杜*航的殴打,肖*于2012年5月提起诉讼后被法院判决离婚。虽然他们离婚后又住在一起,但这并不妨碍肖*具有人身权利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不管基于何种理由、出于什么原因,杜*航都无权对肖-萍实施人身伤害,否则便属侵权。即杜*航必须向肖-萍作出赔偿。当然,肖*也有权要求公安机关对杜*航给予治安处罚。那么夫妻离婚不离家权利遭遇侵害该怎么样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2.111025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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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离婚后,未取得抚养权的一方还有义务为子女侵害他人所负的债务清偿吗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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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海明

    夫妻离婚后,未取得抚养权的一方还有义务为子女侵害他人所负的债务清偿吗

    内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权益的,同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的,可以责令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所以,夫妻离婚后,未同该子女生活的一方也有义务承担未成年子女的义务,这里的义务是一种补充性质的义务,即只有在取得抚养权的一方承担债务有困难时,才由未取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补充清偿。那么夫妻离婚后,未取得抚养权的一方还有义务为子女侵害他人所负的债务清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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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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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的监护关系终止的情形是什么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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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楠楠

    民法典的监护关系终止的情形是什么

    内容:监护关系终止后,被监护人仍然需要监护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人身监护,以教养、保护为目的。对被宣告为无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以保障其本人及社会的安全,并促其恢复健康为目的。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为了防止监护人利用监护关系侵害被监护人的权益,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监护人不得接受被监护人的财产。那么民法典的监护关系终止的情形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2.11320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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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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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父母的抚养教育义务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关于父母的抚养教育义务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内容:关于父母的抚养教育义务法律是怎样规定的父母不履行抚养教育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抚养是指父母从物质上、经济上对子女的养育和照料,如负担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在生活上照管子女等。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父母对于女的抚养教育是夫妻双方应尽的义务。那么关于父母的抚养教育义务法律是怎样规定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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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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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侵害他人人格权的民事责任包括:被侵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是指侵害他人姓名、肖像、名誉等人身权利,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依法责令侵权人消除不良影响并为受害人恢复名誉,以挽回受害人所受的损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第九百九十一条 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第九百九十五条 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 反担保连带个人财产吗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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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梦云

    反担保连带个人财产吗

    内容:无限连带责任,是指每个合伙人对于合伙债务都负有全部清偿的义务,而合伙的债权人也有权向合伙人中的任何一人或数人要求其清偿债务的一部分或全部。连带责任是指两个以上须承担同一民事责任的人,权利人可以对任何一方提出承担民事责任的请求。其次是侵权法上的义务,即不得侵害他人人身、财产权益的义务,表现为不作为。连带责任人中任何一人对违反法律义务的后果都必须负全部责任。反担保都是连带责任吗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那么反担保连带个人财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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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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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共同财产
  • 侵害名誉权立案的标准有哪些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侵害名誉权立案的标准有哪些

    内容:同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非法侵害名誉权的行为,受害人有权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做出适当的赔偿和其他依法应当得到的补救措施,在我国,一般认为,对一个人名誉的损害行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满足以下条件即算侵害名誉权第一、言论的内容是有辱人的,而不是简单的批评性言论,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第一千零五十五条的规定,自然人享有名誉权,其损害行为的法律责任应由侵害名誉权的人承担,第一千零二十七条行为人发表的文学、艺术作品以真人真事或者特定人为描述对象,含有侮辱、诽谤内容,侵害他人名誉权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该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杨一凡律师
    2023.06.25589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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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合同纠纷、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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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后被害人因自身原因死亡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交通事故后被害人因自身原因死亡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

    内容:交通事故后被害人因自身原因死亡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受害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民法典2021.1.1生效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例废止。那么交通事故后被害人因自身原因死亡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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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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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人债务跟个人财产有关系吗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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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铭芝

    法人债务跟个人财产有关系吗

    内容: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以企业所有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人、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人和外资企业法人以企业所有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那么法人债务跟个人财产有关系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2.11972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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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行为人侵害他人的财产权,主要的民事责任就是赔偿财产损失。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双方也可以协商如何进行赔偿,协商不成,请求法院进行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 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 建筑工程安全事故调查程序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建筑工程安全事故调查程序

    内容:是指行政单位企事业单位根据行政的上下关系。对犯有失职和违纪行为的人员给予一种行政制裁。民事责任,是民事主体因分违法合同和不履行其法律义务,侵害了国家集体和他人的财产。因此要承担次要责任,全部的责任,是指行为人的行为导致事故的直接发生与其他行为人的行为无关。其中,事故造成的急性工业中毒的人数,也属于重伤的范围。

    龙珊律师
    2022.03.21189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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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集体原因侵害个人财产的民事责任有哪些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条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全部赔偿是侵权损害赔偿的基本规则,指的是侵权行为加害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大小,应当以行为所造成的实际财产损失的大小为依据,全部予以赔偿。损益相抵,亦称损益同消,是指赔偿权利人基于发生损害的同一原因受有利益者,应由损害额内扣除利益,而由赔偿义务人就差额予以赔偿的确定赔偿责任范围的规则。侵权行为的与有过失同样适用过失相抵原则。那么集体原因侵害个人财产的民事责任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2.11507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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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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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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