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有效履行销售合同和抵押合同

2021-12-17 14: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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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出卖人没有取得抵押权人(银行)同意,也没有向抵押权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

    《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四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房屋的所有权,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除提供本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屋转让的书面文件、他项权利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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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2024-05-04 10: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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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抵押债务的履行期限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并规定在抵押合同中的。如果当事人未约定的,则可以协议补充,或者根据合同相关条款、交易习惯来确定。如果仍不能确定的,债务人可随时履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 主债务履行期限延长抵押担保继续是否有效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主债务履行期限延长抵押担保继续是否有效

    内容:债务关系中,双方将约定履行债务的期限,不免会出现债务不能按时偿还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延长主债务的履行期是非常常见的。那么主债务履行期限延长抵押担保继续是否有效呢?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动主合同内容但未实际履行的,保证人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应在该诉讼时效完成后的两年内行使担保物权,否则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如从延长后的履行期限届满后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担保物权的存续期间亦向后顺延,则有可能加大担保人的风险责任,这种风险责任是担保人不应承担的。那么主债务履行期限延长抵押担保继续是否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2.09607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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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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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准是当事人有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全面、完全履行各自所要承担的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后,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是否全面履行是根据所签订的合同的内容来确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 什么是应收账款抵押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什么是应收账款抵押

    内容:什么是应收账款抵押应收账款抵押是指国际企业将其应收账款作为国际商业银行贷款的担保品。如果借款人违约不履行还款义务,则贷款人将用抵押的应收账款偿还贷款。应收账款,指公司因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而形成的债权,即公司应向购货客户或接受劳务的客户收取的款项或代垫的运杂费。应收账款建立在债务人的商业信用的基础之上,因此从其本质上说,应收账款是一种信用债权。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那么什么是应收账款抵押。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2.07176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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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合同纠纷、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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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事人可否在抵押合同中约定,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当事人可否在抵押合同中约定,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

    内容: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约定,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的内容无效。那么当事人可否在抵押合同中约定,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1.12.10563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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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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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事人在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当事人对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3、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5、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6、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 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条 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 抵押合同中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抵押合同中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内容:债务履行的期限,也称债务的清偿期或给付期,即债务人应履行债务的期限或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清偿债务的期限。抵押权实现的主要条件就是被担保主债权的债务人到期末履行债务,所以,确定主债务的履行期有利于保护抵押人的利益。在实践中当抵押物是由第三人提供时,第三人应当重点考虑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只有在主债务履行期明确的情况下,抵押人可以清楚地预见到自己提供的财产上的抵押权存续的期限,并据此对抵押财产作预期的安排,抵押人才能从事为债务人提供抵押担保这种有相当风险的活动。那么抵押合同中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1.12.10479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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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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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已履行债务如何办理抵押权解除

    李广荣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广荣

    已履行债务如何办理抵押权解除

    内容: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或者抵押关系终止时抵押当事人应当在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15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抵押登记。因依法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土地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抵押当事人应当自处分行为生效之日起30日内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那么已履行债务如何办理抵押权解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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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30651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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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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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抵押车买卖合同是有效的,但是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买卖行为无效,造成损失的,抵押人需要进行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三条 动产抵押的效力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第四百零四条 动产抵押权无追及效力以动产抵押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第四百零五条 抵押权与租赁权的关系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财产的处分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 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

    毋磊颖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毋磊颖

    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

    内容: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由抵押物分离的天然孳息以及抵押人就抵押物可以收取的法定孳息。抵押权人未将扣押抵押物的事实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的义务人的,抵押权的效力不及于该孳息。那么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毋磊颖律师
    2021.12.10207人收看
  • 李广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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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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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抵押合同中债务履行期限的规定主要包括:1、法律对于抵押合同的期限无特定要求,但其期限随主合同的变更而变化;2、抵押合同中以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四百零三条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四百零四条以动产抵押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 第四百零五条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 民法典债务履行期限到期抵押自动注销吗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民法典债务履行期限到期抵押自动注销吗

    内容:民法典规定主债权消灭时抵押权消灭。担保合同的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可解除担保合同需注意的此时如果如债权人不愿意放弃担保权利此时可由债务人别行提供抵押物或由其他第三人提供抵物押或作保证人订立新的担保合同从而解除原本的担保合同。值得注意的是一般情况下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如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那么民法典债务履行期限到期抵押自动注销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1.30422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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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抵押对债权人的好处(抵押债权人是什么意思)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抵押对债权人的好处(抵押债权人是什么意思)

    内容:抵押权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质押权是担保的一种方式,指债权人与债务人或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以协商订立书面合同的方式,移转债务人或者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的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价款优先受偿,房屋担保和抵押的区别一、概念不同1、抵押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姚平律师
    2024.01.29967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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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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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出卖人没有取得抵押权人(银行)同意,也没有向抵押权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四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房屋的所有权,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除提供本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屋转让的书面文件、他项权利证书。
  • 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以哪些方式处理?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以哪些方式处理?

    内容: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拍卖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得的价款,在依法缴纳相当于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后,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为债务人抵押担保的第三人,在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12月8日以法释[2000]44号作出的《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 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约定,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的内容无效。那么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以哪些方式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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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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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需要签订买卖合同,需要签订抵押合同。抵押合同需要采用书面的形式订立,且对被担保债权的种类、数额、期限、范围等内容应当加以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1、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3、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4、担保的范围。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 民法典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抵押是否有效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民法典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抵押是否有效

    内容: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第四百一十九条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那么民法典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抵押是否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荣静月律师
    2022.01.30815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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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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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有哪些处理方式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有哪些处理方式

    内容:1995年6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拍卖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得的价款,在依法缴纳相当于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后,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为债务人抵押担保的第三人,在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那么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有哪些处理方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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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10382人收看
  •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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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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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包商安全风险抵押金合法吗,承包经营风险抵押金多少合适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承包商安全风险抵押金合法吗,承包经营风险抵押金多少合适

    内容:首先,对于承包商安全风险抵押金的合法性,我们需要查看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总结起来,承包商安全风险抵押金在合法的前提下,可以作为一种合作保障措施,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出发,对承包商安全风险抵押金的合法性进行解析,并提供一些应对方法,以帮助各方更好地维护合作关系,其次,针对承包商安全风险抵押金的具体操作,我们需要注意以下几个关键点,因此,在确定承包经营风险抵押金的数额时,需要结合企业规模、行业特点、产量、从业人数、销售收入等因素,并考虑与当地政策和规定的相符性。

    张嘉娱律师
    2023.11.29583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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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债务履行期限延长抵押担保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主债务履行期限延长抵押担保

    内容:债权人应在该诉讼时效完成后的二年内行使担保物权,否则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如从延长后的履行期限届满后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担保物权的存续期间亦向后顺延,则有可能加大担保人的风险责任,这种风险责任是担保人不应承担的。由此看来,抵押担保主要是以物为担保,来保证债权人的权益。此外,主债务履行期限延长抵押担保是否有效的关键在于保证人是否同意。那么主债务履行期限延长抵押担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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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0384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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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揭贷款并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只要按揭买卖合同依法成立并生效,协议就有效。合同生效要件为:(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抵押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可以把抵押物变卖吗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抵押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可以把抵押物变卖吗

    内容:抵押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可以把抵押物变卖吗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第三百九十四条抵押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那么抵押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可以把抵押物变卖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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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中债务履行期满抵押权会解除吗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民法典中债务履行期满抵押权会解除吗

    内容:第四百一十九条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对于前者债权人不得随意请求履行但债务人可以抛弃其期限利益在约定的履行期限之前做出履行。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应当接受债务人的履行。那么民法典中债务履行期满抵押权会解除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1.30532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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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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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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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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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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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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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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