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刘律师我打印了一份民事诉讼申诉书没有盖章算伪造吗



内容:如果这样的约定存在,并且符合法律规定,那么民事诉讼赔偿案件将由约定的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对于涉及不动产的赔偿案件,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此外,对于具体赔偿金额较大的案件,我国法律也规定了特殊的管辖权限,民事诉讼赔偿哪个法院能管辖在中国,民事诉讼赔偿案件的管辖法院通常由以下几个因素决定:1. 被告的住所地:通常情况下,民事诉讼赔偿案件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其次,对于民事诉讼中赔偿案件的管辖权争议,我国法律也进行了规定。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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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二、超出民事诉讼时效的原因在实际案例中,很多当事人会因为各种原因而错过诉讼时效,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原因:不知道权利被侵害:有些当事人可能并不清楚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因此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起诉讼,具体的法律后果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法律规定而有所不同,但通常会发生以下情况:1. 起诉权丧失:超过民事诉讼时效,您将失去提起诉讼的权利,四、超出民事诉讼时效后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尽管已经超过了民事诉讼时效,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当事人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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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撰写民事纠纷诉讼状时,需要明确诉讼请求、提供相关证据、阐述事实和理由并遵守法律程序,在撰写民事纠纷诉讼状时,律师协助个人明确了诉讼请求,即要求邻居赔偿因侵权造成的损失,三、阐述事实和理由在撰写民事纠纷诉讼状时,需要阐述事实和理由,二、提供相关证据在撰写民事纠纷诉讼状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在阐述事实和理由时,律师详细描述了邻居侵权的事实和理由,并提出了相应的赔偿请求,四、遵守法律程序在撰写民事纠纷诉讼状时,需要遵守法律程序。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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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一般来说,民事诉讼律师费用收取标准是:一种是代理民事诉讼或仲裁案件不涉及到财产的多是五千到三万左右一件,还有一种涉及到财产的按一定的比例来计算收费的,民事诉讼律师费用收取标准比如民事案件的收费标准为:一审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下:部份7%,但不少于5000元,打官司请律师起诉的费用一般在几千元左右,但如果涉及到财产关系的,可以按照涉案金额的一定比例来收取,具体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的诉讼事由和有关案件的基本情况来进行处理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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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民事诉讼网上怎么立案在互联网搜索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点击并进入,民事诉讼在网上起诉的方法如下:在互联网搜索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点击并进入,在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有账号的直接点击当事人登录,在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有账号的直接点击当事人登录,在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有账号的直接点击当事人登录,在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有账号的直接点击当事人登录。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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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法律主观:债权债务纠纷的诉讼流程:一方先向法院起诉,提交起诉状和证据材料,3、法律主观:债务纠纷的处理方式主要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4、民间纠纷的处理方式:当事人首先可以与债务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选择诉讼解决,最后,带着起诉状和证据到事发地法院提起诉讼并缴纳相应费用,法律规定,对于民间纠纷,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法院都有权管辖,如何进行债务纠纷的民事诉讼提起诉讼,写起诉状到法院进行立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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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刑事附带民事申诉书,附带民事诉讼,审判阶段,刑事诉讼法,法律知识听律为您提供快捷、高效的在线律师咨询、在线委托律师等服务。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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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民事恶意诉讼的认定法律主观:恶意诉讼的认定如下:(1)致使人民法院基于捏造的事实采取财产保全或者行为保全措施的,法律客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ldquo,(1)恶意诉讼是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诉讼主张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但为了实现自己不正当的利益或损害他人合法利益的目的,而提起的诉讼行为。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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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八种证据都是什么1、民事诉讼的八种证据是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以及鉴定意见勘验笔录,民事诉讼的八种证据是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以及鉴定意见勘验笔录,4、法律分析:我国的民事诉讼证据可被分为八种,分别是当事人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电子数据、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民事诉讼法对证据认定的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证据规定是:民事诉讼证据当事人陈述当事人陈述是指当事人在诉讼中就与本案有关的事实,向法院所作的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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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多方查找无果后宋先生向文登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因有欠条为证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被告人苏某偿还宋先生欠款6万元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而苏某的母亲已病故因此苏某作为继承人对该拆迁费享有部分继承权。宋先生立即将这一信息提供给法院执行部门法院经核实后依法作出执行裁定提取被告苏某拆迁补偿费6万余元。法院对此案组织了听证听证期间宋先生提出涉案房屋属于苏某父母的共同财产苏某母亲去世后苏某有权继承相应的份额。最终法院裁定中止对苏母遗产的执行解除已查封的房屋拆迁补偿款。然后又指使苏某女儿持伪造的遗嘱提起假诉讼以达到逃避执行的目的。那么假离婚假诉讼伪造遗嘱为躲避6万欠款违不违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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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人作为其代理人,代表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权利:委托人在代理过程中享有以下权利:(1)有权代表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四、民事诉讼委托人的选择在选择民事诉讼委托人时,当事人应当考虑以下因素:代理人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当事人应当选择具有相应法律知识和代理经验的代理人,以便更好地维护其合法权益,五、民事诉讼委托人的法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对民事诉讼委托人作出了以下规定:当事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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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民事诉讼法保全期限规定包括什么1、诉讼保全时间多长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诉前保全期限的最新规定法律主观:诉讼保全是多长时间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3、法律主观:诉讼保全是多长时间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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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民事诉讼如何取证以及证据种类有哪些1、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了证据的种类,分别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当事人的陈述、财产、电子数据等,4、民事诉讼的八种证据是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以及鉴定意见勘验笔录,4、因此,物证是民事诉讼中重要的证据之一,3、法律主观:我国《民事诉讼法》中所规定的证据的法定种类包括:当事人的陈述,民事诉讼法证据收集的相关规定1、最高法院发布的《民事诉讼证据规则》规定了民事诉讼中证据的收集、提交、审查和利用等方面的问题,具体规定如下:证据的收集当事人有权以任何合法方式收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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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综上所述,民事伪造证据的认定并非易事,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并从证据的充分性、目的动机和证据的完整性等多个方面进行细致分析判断,本文将从证据伪造的定义、法律规定、判断标准等各个方面进行探讨,为您剖析民事伪造证据的奥秘,伪造证据的行为往往需要对原始证据进行修改、捏造或者隐瞒,对于伪造证据行为,我国法律是严厉禁止的,并对此进行了明确规定,简而言之,伪造证据就是指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故意制造、篡改、破坏或隐藏与案件事实相关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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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本文将为您介绍民事诉讼中证人证言的采信规则,并深入探讨相关的具体细节,为您呈现一场满载真相的法庭角力,然而,在判断案件时,证人证言并非唯一的决定性证据,还需要综合考虑其他证据和相关规定,其采信规则以真实、客观为原则,需要综合考虑证人的身份、资格、诚信和证词的一致性,首先,证人证言的采信规则在民事诉讼中具有重要意义,虽然证人证言的采信规则因国家、地区和案件性质而异,但其中的核心原则却普遍存在,证人证言如何采信法院采信证人证言需要该证言是通过合法手段收集的,证人或者提供证据的人与当事人有无利害关系,证言是真实的,与案件有关联的,再经庭审质证后就可以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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悄悄将公司注销,公司欠下的债就不用偿还了吗? 甲设备租赁处与乙建筑劳务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东港法院判决乙建筑劳务公司支付甲设备租赁处租赁费103万元并赔偿丢失设备38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因乙建筑劳务公司未履行付款义务,甲设备租赁处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因乙建筑劳务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本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甲设备租赁处发现2023年4月12日乙建筑劳务公司采取简易注销的方式,即自行承诺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形式,被核准注销。 甲设备租赁处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要求追加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厉某、焦某、刘某为被执行人并对乙建筑劳务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厉某、刘某、焦某系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甲设备租赁处与乙建筑劳务公司的纠纷在诉讼阶段股东刘某代乙建筑劳务公司领取起诉状、传票手续,该债权经本院生效判决确认,对该债权不存在乙建筑劳务公司不知情的情况。 厉某、刘某、焦某作为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未经清算即办理该公司注销登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对甲设备租赁处申请追加乙建筑劳务公司股东厉某、刘某、焦某为被执行人,且对乙建筑劳务公司的本案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请求,本院予以支持。 法官说法 股东悄悄将公司注销,公司欠下的债就不用偿还了吗?在执行中,有的公司股东自作聪明,在公司注销时采用承诺“公司注销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简易注销方式悄悄将公司注销,并天真地认为公司欠的外债就不用偿还了。 但聪明反被聪明误,根据法律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有权申请追加该公司的股东为被执行人,公司欠的债反而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欠钱不还怎么起诉? 欠钱是一件很常见的事情,但是当有人拖欠债务时,就可能会出现法律纠纷。如果你有人欠你钱,而他不还,你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来追回债务。但是要起诉成功,需要有一定的证据。 在起诉前,首先要明确的是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存在债权关系。一般情况下,可以通过书面合同、口头协议或者其他文件来证明存在借贷关系。此外,也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来判断是否存在借贷关系。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对于“无因合同”的规定就可以用作判断标准。 其次要有证明债务已到期并且未能支付的证明。一般情况下,应当准备好到期日前后的凭证或者协议文书来作为依据。此外,还应当准备好相应的电子数据、电子信函、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承诺书、会计凭证等文件作为补充依据, 使得整个交易流程都能够得到相应的佐证, 使得整个交易流程都能够得到相应的佐证, 使得整个交易流程都能够得到相应的佐证, 使得整个交易流程都能够真实可信地呈上法庭。 再者, 在立案诉讼之前, 还要对债务人进行必要考察, 相关考察方式包括: 办理相关民事行为能力宣告手续; 检验当事人是否存在隐匿、伪造、死亡或者无法找到; 检验当事人是否已将真实姓名、住所或者工作单位告之法庭。 此外, 还要考察一般性历史信誉情况。 在立案诉讼之前, 需要对历史信誉情况进行考察, 并收集相应材料。
🚩 离婚时,一方转移财产,能够对转移财产的一方不分或少分财产吗? 对于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罚 (1)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2)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离婚时,存款、股票、现金等不动产是最容易被转移的,为了防止离婚时对方转移财产,可以在起诉时申请财产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