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征地返还用地政策

2021-12-18 11:5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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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征地返还用地政策各地政策是不一样的,除了遵守《土地管理法》以外,您可以查询一下您所在地区的相关规定,例如深圳地区就曾出台《深圳市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农建设用地和征地返还用地土地使用权交易若干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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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 09:3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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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

    毋磊颖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毋磊颖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

    内容:但是,一些地方仍存在违反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的法律和政策规定,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非法批准建设用地等问题,并且有蔓延上升之势。为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坚决遏制并依法纠正乱占农用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土地利用涉及全民族的根本利益,必须服从国家的统一管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个人签订协议将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那么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毋磊颖律师
    2021.12.15786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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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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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业用地更改成居民住宅用地国家是如何规定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商业用地更改成居民住宅用地国家是如何规定

    内容:综上所述,商业用地转变为居民住宅用地需要遵守一系列的规定和程序,旨在保障城市发展的可持续性和居民的居住需求,商业用地转住宅用地最新政策商业用地更改成居民住宅用地国家是如何规定的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权最高年限为40年,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最高年限70年,要想把商业用地改变成住宅用地缴土地出让金是肯定的.要想把你的一套房屋改变土地使用性质是不能的.按照现行土地出让办法的规定,其出让应当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等方式公开进行,工业用地原使用人和买受人不得自行进行买卖。

    杨一凡律师
    2023.10.18962人收看
  • 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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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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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未婚同居期间赠与财物是否返还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未婚同居期间赠与财物是否返还

    内容:2、一方向另一方索要,要求返还财物的,可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那么未婚同居期间赠与财物是否返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1.30293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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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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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征地补偿新政策是什么?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北京征地补偿新政策是什么?

    内容:北京征地补偿新政策是根据土地的产值来确定补偿的标准。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如今实施的征地补偿标准已超过规定年限的省份如未及时调整,将不予通过用地审查。各类具体的价格补偿标准由区县物价局依据当地经济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等情况进行定价。那么北京征地补偿新政策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1.12.29892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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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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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土地出让金补偿标准及返还政策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拆迁土地出让金补偿标准及返还政策

    内容:拆迁土地出让金补偿标准通常依照全部地价的40%来计算,土地使用权存在异议的,由受让人委托土地估价机构评估,而土地出让金返还政策则是对公共建筑设施取得土地金返还款的处理意见,房屋拆迁土地出让金由谁承担应参考土地出让金的相关标准,土地出让金是指获得土地使用权后所需要支付的资金,拆迁土地出让金也有其补偿规定的,土地出让金缴纳规定包括,个人住房、共有住房、拆迁安置房转让等补偿规定,那么,拆迁土地出让金的补偿标准和返还政策都有什么。

    荣静月律师
    2023.07.171019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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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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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知》部分已征无偿赠与房产营业税将返还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通知》部分已征无偿赠与房产营业税将返还

    内容:据他介绍,《通知》中涉及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等相关营业税有优惠政策,部分符合一定条件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等暂免征收营业税。再次明确优惠政策省地税局工作人员介绍,《通知》是国家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在9月30日公布的,其中提到的关于对个人从事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工作人员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但《通知》刚刚下发,何时可以返还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营业税,返还营业税需要符合哪些条件还需要进一步研究。那么《通知》部分已征无偿赠与房产营业税将返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2.01.06352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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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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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返还彩礼的条件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离婚返还彩礼的条件

    内容:依照婚姻法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下列情形下,应当返还彩礼: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2、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彩礼”的表述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用语,人民法院审理的彩礼纠纷案件的案由按照有关规定被定为“婚约财产纠纷”。在法律的适用上,有这样一条规则,即“有法依法、没法依政策、没政策依习惯”。所以,在彩礼的认定、彩礼的范围、彩礼是否返还以及彩礼返还的比例等方面,都应当遵循当地的风俗习惯。那么离婚返还彩礼的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1.12.24973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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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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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之后怎么办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之后怎么办

    内容:综上所述,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之后的处理方法有多种选择,包括续期使用、出售土地和与相关部门进行谈判等,其次,当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后,权利人也可以选择出售该土地,与相关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可以帮助权利人更好地了解处理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的具体流程,同时也能够及时获取最新的政策和规定,为了更好地处理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的问题,权利人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另外,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后,权利人还可以选择与土地管理部门进行谈判,以寻求更好的解决方案,这些法律文件对于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后的处理方式和流程有着详细的规定,权利人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于海明律师
    2023.07.11491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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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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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彩礼返还有哪些限制性原则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彩礼返还有哪些限制性原则

    内容:彩礼返还有哪些限制性原则对彩礼返还作出限制性规定除依照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外同时还遵循了以下原则1、遵循当地风俗习惯原则。在法律的适用上有这样条规则即“有法依法、没法依政策、没政策依习惯”。所以在彩礼的认定、彩礼的范围、彩礼是否返还以及彩礼返还的比例等方面都应当遵循当地的风俗习惯。在解决此类纠纷的过程中应当用双方之间的利益均衡来判断是否公平。(靠举证)在彩礼的返还过程中也是有定的原则需要当事人遵循的此时返还彩礼并不定就是全数返还在某些情况下可以适当减少彩礼返还的数额。那么彩礼返还有哪些限制性原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2.091032人收看
  • 陈凯旋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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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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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产权房最新政策:严禁登记发证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小产权房最新政策:严禁登记发证

    内容:小产权房最新政策,国土资源部表示将力争在明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国农村集体土地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并明确指出,小产权房不得登记发证。小产权房不得发证《意见》提出,要严格规范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行为,严禁搞虚假土地登记,严禁对违法用地未经依法处理就登记发证。对于不依法依规进行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或登记簿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于在确权登记中出现的土地纠纷矛盾,朱留华称,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的原则是纠纷矛盾不调解完,将不予以登记发证。朱留华称,目前在全国范围来看,城乡接合部的土地登记确权发证工作做得很好,将为农民合法维权提供依据。那么小产权房最新政策:严禁登记发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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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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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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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下建筑土地使用税的政策规定是什么?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地下建筑土地使用税的政策规定是什么?

    内容:凡在房产税征收范围内的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包括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筑、地下人防设施等,均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征收房产税。出租的地下建筑,按照出租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对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用地,按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上述地下建筑用地暂按应征税款的50%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但个人所有的地下建筑用于居住的,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确定是否减免。那么地下建筑土地使用税的政策规定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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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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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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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程建设临时用地的管理办法有哪些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工程建设临时用地的管理办法有哪些

    内容:工程建设临时用地的管理办法有哪些为规范长韶娄高速公路工程建设临时用地的管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方便施工保护沿线群众的切身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湖南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湖南省林业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长韶娄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那么工程建设临时用地的管理办法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2.10618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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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业税和不动产税政策出台将加快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物业税和不动产税政策出台将加快

    内容:发布会上,关于物业税的问题,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副司长冷宏志表示,我们在加快物业税、不动产税政策出台的进程,实际上在一些地方已经在搞试点空转。要依法维护农民宅基地的取得权,规范宅基地审批程序,加强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和档案管理工作。要严格宅基地面积标准和规范,合理分配宅基地。农民新建住宅应优先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未利用地,凡村内有空闲宅基地未利用的,不得批准新增建设用地。逐步引导农民居住适度集中,因地制宜地推进"空心村"治理和旧村改造。那么物业税和不动产税政策出台将加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1.12.30202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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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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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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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宅基地新政策有:开展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改革;健全耕地保护和补偿制度。坚守土地公有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防止犯颠覆性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