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额保险与生育保险有关吗?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Part怎么用老公的生育险报销准备一下材料带好这些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直接去当地社保局申请就ok啦1、结婚证2、夫妻双方身份证3、宝宝出生证和计划生育证明4 、老公的社保卡5、老婆的失业证明6、银行卡7、医院收费收据、费用明细清单、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原件就行)最后再提醒一下 目前部分城市可以用老公生育险报销,不管是怀孕的准妈妈,还是已经生完的宝妈,赶紧看,错过了血亏成千上万块呀Part老公的生育险1满足以下3个条件就能用老公的生育险累计交满1年自老婆做好了失业登记自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注意提醒大家,每个地方的申请时效不同,建议在产后1年内申请哟老公的生育险能干啥,报销生娃的钱产前检查、生产费、计划生育费都能报销,北京为例,产后申请报销,直接一次性最多给你3000,有的地方是产检的时候就可以直接用了,护理假津贴=护理假津贴日支付标准x产假天数宝宝出生三个月内就能申请,二胎还能继续享受,自己没交社保,用老公的生育险也能报销,带薪护理假一般是15天,直接就是白领半个月工资。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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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单位不能以女职工未婚而剥夺她们法定的权利;4、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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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生育保险男性能报销女性配偶的生育医疗费用,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用耗材支付范围的生育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支付,参保男职工配偶未就业,需确定女方是否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如:1.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生育医疗费用按女方相应的医疗保险政策予以报付,男职工不在申请一次性补助,在各项生育相关的费用上,国家都尽量考虑周全,除了规定的这些费用外,还会根据情况拓宽生育医疗费用的保障范围,那么,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哪些具体费用呢,其他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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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委员们从生育假期间的权益保障、休假津贴准备、陪产假落实和女性职业发展等多角度提出建议,保障公民真正享受到生育假延长的政策福利,去年11月26日,《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并公布实施,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延长生育假60日,男方享受陪产假15日,新修订《条例》规定,夫妻双方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调整延长生育假、育儿假的假期分配,父亲在家庭生育支持中的缺位近年来得到重视,去年北京修订《条例》也规定了15天男性陪产假。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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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施行输精管结扎的,计7天和输精管复通手术的,计14天。上述两个特殊情况男方才能申请生育津贴哟。所以一般情况下,女方分娩,男方是没有生育津贴申请的,只有符合条件申请生育医疗费用哟!职工已经享受生育津贴的,视同用人单位已经支付相应数额的工资。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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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公司辞退生育险生育津贴怎么办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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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结论综上所述,大额借款有借条没有转账记录虽然存在一定的起诉可能性,但需要注意举证责任、借条的真实性以及借款用途和金额等因素,大额借条没有转账记录可以起诉吗只有借条没有转账记录可以起诉,但不一定可以胜诉,因为欠条并不能作为借贷纠纷案件的唯一凭证,一般情况下还需要提交其它的证据,如证明已经进行了转账,或者交付资金的音频视频证据等,如果借款人无法提供转账记录,但有其他证据证明借款已经交付,那么仍然有可能胜诉,借条是证明双方存在借款合意的直接证据,而转账记录则是证明借款实际交付的直接证据。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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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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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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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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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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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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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区调证,车窗外的风景飞驰而过 有人笑问:“离婚分钱而已,何必查遍半座城?” ——因为婚姻瓦解时的每一粒尘埃, 落在法律天平上都是千钧之重。 离婚分割的不是砖瓦而是时间: ▪ 婚前首付VS婚后增值的抛物线 ▪ 共同还贷的数学建模 ▪ 父母出资的溯源方程式 …… 后面还会有资金流向拓扑图 及银行流水大额异议明细表, 可能转角还会发现新线索😁
⚠90%的人不知道的夫妻共同财产盲区 公积金账户资金离婚时可分割 每一笔缴存都是对未来的投资 每一次提取都记录着生活轨迹 婚姻不仅是情感共同体 更是经济共同体 建议每对夫妻: 1 每年至少核对一次公积金账户 2 大额提取需双方确认 3 保留5年内提取凭证 保护权益,从财务透明开始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