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由第三方造成的工伤但第三方不支付医药费(目前在打官司)工伤什么情况下能接管换句话说工伤和第三方两方都不出钱那么我们需要什么证明材料才能证明第三方没有支付医药费从而让工伤部门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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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原告分别于2 008年1月7日、1月11日、1月23日、2月21日、2月25日、3月26日、4月14日、5月15日、11月12日是共计向原告开具了17 张增值税发票,总金额101985.21 元,但被告至今仅支付了1284.79 元,余款100700.42元拒不支付。被告上海康仁乐购超市贸易有限公司辩称,原告提供的发票中有4 张未收到过,计金额46863.70元,另外,被告有金额为62067.69元的退货,以上两笔金额已超过原告诉请金额,故不同意支付原告货款。合同订立后,原告按约陆续向被告供货,总计金额2756770.07元,被告收货后共向原告支付货款174969.65 元。原告要求被告履行付款义务,并赔偿逾期付款的利息损失,合法有据,本院予以支持。那么未证明签收人身份,全额支付货款。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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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骨折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及赔偿标准如工伤职工轻微骨折,经鉴定无伤残等级的,那么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应依支付以下实际产生的赔偿项目:工伤医疗费和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生活护理费、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法律分析:胫骨平台骨折一般能鉴定为10级伤残,左胫腓骨骨折可以鉴定为十级伤残,大概能赔8万左右,赔偿的相关规定如下:医疗费: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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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如果员工是因为工作原因发生的事故,由于工作紧张造成的,可以算工伤,公司不需要支付医药费。如果只是因为身体不适而突发性的病,公司只要承担小部分的的医药费用。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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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综上所述,工程款纠纷打官司需要准备的相关证据涉及合同文件、支付凭证、施工记录、证人证言以及专业鉴定和评估报告等,3、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如工程预、决算报告,支付工程款的付(收)款凭证,当事人对工程量、工程质量共同确认的证据,如工程验收、结算凭证,质检报告等,因此,在工程过程中,务必做好各项记录和准备工作,以免发生纠纷时证据无法充分呈现的尴尬局面,除了合同和支付凭证,工程过程中的施工记录也是必备的证据之一。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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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先行垫付的依据根据《机动车交通强制第三者险条款》的约定,第九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受伤需要抢救的,保险人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抢救费用清单后,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进行核实,肇事方可以要求交警队向保险公司开具先行垫付的《道路交通事故抢救费用支付(垫付)通知书》,被保险人可以拿着通知书要求保险公司在保额范围内先行垫付,保险公司见了垫付申请和交警出具的证明,一般都会先垫付,可操作是直接打款到医院账户,避免钱被被保险人取走。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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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支付宝可以证明婚前财产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支付宝可以证明夫妻婚前财产,支付宝的相关记录作为证据的,需要经人民法院的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婚前财产的界定时间为双方结婚登记之日,结婚登记前双方分别所有的财产归一方所有,结婚登记日后一方单独获得或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特别约定外,作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这样规定的目的在于简化财产关系,便于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支付宝可以证明婚前财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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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赔偿数额根据经治单位的处方单据、诊断证明和相应的收费凭据加以确认,但有证据证明受害人购买与伤情治疗和身体康复无关的药品或其他物品所支出的费用,致害人不予赔偿,一般以就诊治疗单位的诊断证明和住院单据为凭进行赔偿,但有证据证明受害人伤情显著轻微不需住院或伤情已经痊愈应当出院而仍然住院所支付的住院费,致害人不予赔偿,2018年交通事故10级伤残赔偿标准一、医疗费医疗费是指受害人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和康复所必需的费用主要包括:挂号费、检验费、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及其他 必要的医疗费用。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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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特此证明,该客户逾期为非恶意逾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 劳动合同 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________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20____年____月____日拖欠工程款证明怎么写XXX(对方公司名称)财务部并X经理(对方财务经理):现就贵司未及时支付我司工款一事向贵司致函如下:XX年X月X日,贵司与我司(或经协商达成口头协议)签订了《XXXX合同》。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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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我国《民法典》第1059条明确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也就是说,合法登记的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这种扶养义务时法定的,具有法律的强制性,是基于婚姻家庭关系的责任而产生的。这种扶养关系,是保持婚姻家庭的和睦平等的基本要求,有利于增进夫妻间的情感,有利于加强夫妻间在物质上的帮助和精神上的慰藉。只要妻子所患疾病及丢失工作的情况属实,且能够证明妻子患病未痊愈期间丧失劳动能力,妻子即可依法向丈夫主张扶养费,用以维持基本的医药费和基本生活。那么妻子患病丈夫应不应该支付扶养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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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综上所述,法院认定上述证据相互印证,已经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能够证明双方事前协商彩礼为68000元,后陈某母亲陆续从银行取款,事后刘某又默认支付彩礼的事实,关于争议焦点2,陈某与刘某虽然举办了结婚仪式,但至今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陈某有权要求返还彩礼,现陈某、刘某两人已分手,双方为返还彩礼、嫁妆等问题产生争议,关于争议焦点1,陈某提交了陈某父母微信聊天记录、陈某与刘某的录音等证据,陈某父母微信聊天记录发生在2021年3月,可以证明双方协商确定彩礼为6.8万元,但当时未给付。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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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四、代偿的安排贵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业主未支付主合同约定工程款的证明材料,2、业主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工程款的全部支付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在出现贵方与业主因工程质量发生争议,业主拒绝向贵方支付工程款的情形时,贵方要求我方履行保证责任代为支付的,还需提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单位或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就项目于年月日签订编号为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应业主的申请,我方愿就业主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贵方提供如下担保: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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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对于婚内抚养费数额的确定,应结合支付方分居期间的每月收入按照20%-30%的比例予以确定每月抚养费。未成年子女因父母婚内分居,一方未尽抚养义务而起诉请求分居期间抚养费,同时请求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的,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确定是否支持及相应数额。夫妻婚内分居因而引发婚内抚养费纠纷的,未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可提供证据证明其已履行相应抚养义务进行抗辩,如支付保姆费、医药费,定期照顾、探视子女等。婚内抚养费的请求权属于子女所有,但双方离婚时通常对此可予一并处理。那么婚内多久不支付抚养费可以起诉。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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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交通事故中医药费如何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根据上述规定医疗费的计算主要是以“必须”为其标准。所谓必须解释上应当以合理支付为必要。例如交通事故受害人擅自住院、转院、自购药品、超过医疗通知的出院日期而拒不出院、擅自在指定医院以外多处就医、治疗非交通事故损伤或疾病所花费的医疗费用便不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医疗费范畴内。那么交通事故中医药费如何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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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如何防止对方转移财产?律师教你5招做好财产保全!💼】 ✨ 感情走到尽头不可怕 可怕的是人财两空! 今天分享离婚财产保全必看攻略 关键时刻守住你的合法权益❤? 🔒【五大核心操作指南】 1?? 📝 立即申请财产保全 发现对方有转移迹象时 24小时内向法院提交申请 冻结房产/账户/股权等资产 (保全申请书+担保材料) 2?? 🕵?♀? 证据链完整收集 ✅ 银行流水异常转账记录 ✅ 房产证/车辆登记证复印件 ✅ 公司股权变更文件 ✅ 贵重物品购买凭证 (Tips:可申请法院调取支付宝/微信交易记录) 3?? 🚫 区分个人财产 婚前全款房/父母指定赠与 人身损害赔偿金等 记得单独存放相关证明文件 避免被划入共同财产分割 4?? 📄 签署婚内协议 (重点!)双方签字确认的 《财产约定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 5?? ⚖? 律师介入调查 通过律师函调取: ? 对方隐匿的境外资产 ? 虚拟货币钱包 ? 代持股权证据 ⚠? 注意事项: ❗? 冷静期更要关注财产动向 ❗? 不要擅自处理共同财产 ❗? 微信/短信记录都可作为证据 ❗? 发现异常立即做证据保全公证 💡 暖心提醒: 离婚律师团队提供1v1风险评估 ▶? 财产申报表模板 ▶? 全国法院保全指引 ▶? 反转移财产取证清单 婚姻结束也要体面退场 但绝不做任人宰割的小白兔! 保护好自己的权益 才是真正的新生开始 🌸
近两年全国建筑市场不景气,发包人也面临着巨大资金压力。然而有的发包人虽然无力支付工程款,但其公司的股东却各各富得流油。那面对这样的情况我们该如何讨要工程款呢?今天我就来给大家支几招,认真看。 1、很多拖欠工程款的案件是由于违法分包和非法转包造成的,实际施工人在起诉发包人时应当同时将业主(包括开发商、政府、项目所有人)列为共同被告。这样就加大了取得工程款的几率。 2、通过专业的建设工程律师尽快取得法院生效判决。很多施工人被拖欠工程款时,往往存在观望和侥幸心理,期待着发包人能良心发现,因此错过了最好的诉讼时机。如果没有法院的生效判决,任何强制措施都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3、就建设工程主张优先受偿。依法施工人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主张就涉案工程优先受偿,而不专业的律师往往不知道或者不会合理使用此条法律规定。 4、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查封被执行人财产的主要手段是账户查封,很多发包人账户中虽然没钱,但该账户如果不能使用对其影响巨大,因此其在账户被封后往往会积极解决欠款问题。 但如果经法院调查确定发包人无执行能力,大部分施工人(包括律师)就不再继续处理或者不知道如何处理了,其实此时我们可以因发包人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而申请发包人公司破产,在清算过程中查找股东有无违反公司法的情形,一经查实可依法向股东主张权利。同时还可以向法院申请限制高消费等措施,进而实现取得工程款的目的。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