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租赁最高年限

2021-12-20 14:5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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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平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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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 农村宅基地的出租年限最长就是二十年,但是,出租农村宅基地是需要经过批准的,未经批准的,任何人不能随便转让或出租宅基地使用权。如果没有经过批准,承租方和出租方签的宅基地租赁合同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八条 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实施村镇规划进行旧村、旧城改造需要调整宅基地的,原宅基地使用人应当服从。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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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姚平
2024-03-23 08:19:00
婚姻家事部负责人、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北京广播电视台《第三调解室》特邀专家律师、杂志《方圆律政》特邀嘉宾、《家和律师说家事》主编、著名婚姻和解专家律师、金牌财富规划师、多个知名机构优秀讲师、《天赋密码•情感危机化解》、《婚姻家庭与财富传承》公益讲座创始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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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的,于法有据,可以找对方协商
  • 设备租赁合同违约金赔偿标准(买卖合同违约金赔偿标准)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设备租赁合同违约金赔偿标准(买卖合同违约金赔偿标准)

    内容:(九)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经协商,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如果承租人要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则要提前通知出租人,如果在正常使用过程中住房或设施损坏,承租人应及时通知出租人请物业管理公司予以维修,在这个期限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弃这一住房而租赁别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将住房退还给出租人。

    杨一凡律师
    2024.01.19592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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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租赁合同最长的期限是20年,超过为无效。租赁合同是由房屋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将其所有或经营的房屋交给房屋的消费者使用,房屋消费者通过定期交付一定数额的租金,取得房屋的占有和使用权利的行为。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一般为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第七百零六条 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租赁合同怎么写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租赁合同怎么写

    内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租赁合同出租方: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甲方将各人所有的农用耕地租给乙方,用于农业科技的开发应用。那么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租赁合同怎么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1.12.10109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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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赁经营买卖合同连带责任(买卖合同连带责任法律依据)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租赁经营买卖合同连带责任(买卖合同连带责任法律依据)

    内容:由此可见,车辆在交付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尽管没有办理过户手续,所有权已移转于买受人,责任也应当由买受人负担,出卖人不再承担由此而引发的相关责任,2、机动车辆虽然具有特殊性,但仍然是动产,仍应遵循动产以交付为所有权转移的公示方式,其特殊性只是在于未经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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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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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植物人的赔偿年限怎么算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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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金保

    植物人的赔偿年限怎么算

    内容:车祸植物人赔偿标准2024赔偿事项为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一级伤残受害人可获赔偿项目可谓是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最多的,包括常见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交通费,还有残疾赔偿金、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赵金保律师
    2024.01.05601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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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包括以下条款: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标的。3.数量;4.质量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 能否在合同中约定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租赁合同约定放弃优先购买权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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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孟阳

    能否在合同中约定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租赁合同约定放弃优先购买权

    内容:《 民法典 》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我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法律主观:优先购买权又称先买权,是指特定人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在出卖人出卖标的物于第三人时,享有的在同等条件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承租人在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后,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李孟阳律师
    2023.12.12635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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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协议就是生效的,没有强制公证的要求。是否公证由双方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条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 合同纠纷赔偿十倍案例(房屋租赁无效合同纠纷的赔偿案例)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合同纠纷赔偿十倍案例(房屋租赁无效合同纠纷的赔偿案例)

    内容:孙银山诉南京欧尚超市有限公司江宁店买卖合同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2014年1月26日发布)裁判要点消费者购买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要求销售者或者生产者依照食品安全法规定支付价款十倍赔偿金或者依照法律规定的其他赔偿标准赔偿的,不论其购买时是否明知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人民法院都应予支持,房产纠纷双倍赔偿的情况有哪些法律分析:1、合同订立后,《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八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李孟阳律师
    2024.01.31521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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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租人死亡了的,那么这个租赁合同中要是没有提及相关的处理方式,一般是有效的,承租土地的自然人死亡的,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继续履行土地租赁合同。
  •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租赁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租赁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

    内容:在租赁合同争议中,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或者实际履行地的法律规定,由当地人民法院管辖,租赁合同的管辖权法律规定在租赁合同争议中,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或者实际履行地的法律规定,由当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租赁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则按照实际履行地的法律规定,由当地人民法院管辖,在实际操作中,如果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管辖法院与实际履行地不同,即使一方提起诉讼,也很可能无法得到支持,如果在租赁合同中双方约定的管辖法院与实际履行地不同,该如何处理。

    陈宗琼律师
    2024.01.03968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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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订立租赁合同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当事人每次签订的租赁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房屋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续订租房屋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同样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部分租赁期限无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 融资合同争议纠纷,怎么起诉解决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融资合同争议纠纷,怎么起诉解决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内容:法律分析:处理房屋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协商解决,房屋租赁当事人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的,应当协商解决,房屋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如何处理1、法律分析:处理房屋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协商解决,房屋租赁当事人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的,应当协商解决,2、房屋租赁纠纷怎么处理 协商解决 房屋租赁当事人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的,应当协商解决,5、房屋租赁纠纷处理的一般流程如下:协商解决:租户和房东之间的纠纷,可以先尝试通过和解协商的方式解决。

    王学瑞律师
    2023.12.26783人收看
  • 陈凯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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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出租土地不得超过20年。农村耕地的使用权年限为三十年,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和林地的使用权年限分别为三十年至五十年和三十年至七十年,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年限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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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晓红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年限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刘晓红律师
    2022.03.24194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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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农村集体土地承租的,承租合同最长期限要看向谁承租,如果直接向村委会承租的,最长不超过土地发包期限,向承包人租赁的,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 没签合同的机械租赁费怎么办,工地租赁机械不签合同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没签合同的机械租赁费怎么办,工地租赁机械不签合同

    内容:机械费租赁欠款怎么起诉法律分析:如果借款期限已经满,经出借人催要而仍未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段建国律师
    2024.03.04572人收看
  • 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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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赁合同的期限最多是多久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租赁合同的期限最多是多久

    内容:各类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一)国有土地及使用权出租《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在实际操作中,为了避免类似的法律风险,建议出租方和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应明确约定租赁期限,并考虑到可能的市场变化和自身需求,合理设定续签条款或解除条件,那么,租赁合同的期限最多是多久呢,最终,经过律师的调解,双方协商一致,按照法律规定的最长期限重新签订了租赁合同,并就解除条件达成了一致。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4.03.08551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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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建设用地使用年限为多久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农村建设用地使用年限为多久

    内容:农村建设用地使用年限为多久

    邢颖律师
    2021.11.291011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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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欠租机械赁费可以起诉总包吗,欠机械租赁费不给怎么办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欠租机械赁费可以起诉总包吗,欠机械租赁费不给怎么办

    内容:总结起来,当你遇到欠租机械赁费的情况时,是否可以起诉总包商取决于合同约定和具体的证据,如果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总包商需要承担机械租赁费用的责任,那么当欠租发生时,你可以根据合同依法起诉总包商,要求其支付租金,那么,当你遇到欠租机械赁费的情况时,是否可以起诉总包商呢,欠机械租赁费不给怎么办如果遇到欠机械租赁费不给的情况,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1、与欠款方协商:首先可以尝试与欠款方进行协商,了解对方拖欠费用的原因,并尝试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还款协议。

    王熙律师
    2023.12.28405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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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年限是怎么规定的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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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芸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年限是怎么规定的

    内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年限是怎么规定的

    张芸律师
    2021.11.29382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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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堆放场地租赁合同(堆放场地租赁合同协议)

    李广荣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广荣

    堆放场地租赁合同(堆放场地租赁合同协议)

    内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租赁物业并不退还租赁保证金,所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足球场地租赁合同怎么写篇1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的义务关系,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我厂房租赁一事,达成如下协议,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3-2:乙方在签定合同时向甲方支付24240元租金作为租赁保证金。

    李广荣律师
    2024.01.19557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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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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