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哪个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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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众所周知,在商铺租赁过程中,我们需要签订一份合法的商铺租赁合同,这种租赁行为受法律保护,有什么措施可以帮助我们避免商铺租赁合同纠纷呢?因此,建议及时赴该商铺所在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租赁备案登记。另外,大多数工商部门在办理营业执照时,均要求租赁合同经过租赁备案登记。那么如何在签订合同时避免租赁合同纠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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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考虑向工商部门举报投诉,或者在合同签订后一年内尽早向法院提出撤销合同的请求,要求其全额返还加盟费用,结语加盟商在遇到被骗情况时,应该及时与加盟商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投诉或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全额返还加盟费用,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工商部门举报投诉或向法院提出撤销合同的请求,要求其全额返还加盟费用,法律分析在加盟合同被骗的情况下,应该首先与加盟商进行协商,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加盟费用。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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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合同纠纷找哪个部门合同纠纷可以找行政部门调解,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规定,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分别有协议优先;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基层组织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当事人有签订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的,可以申请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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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担保法》第四条规定: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担保的规定。反担保人主体资格的法律风险《担保法》第七条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同时,《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对保证人主体资格又作了禁止或限制性的规定,未经批准的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未经企业法人书面授权的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此类法律禁止提供担保的主体签订的担保合同属典型的无效担保合同。那么签订反担保合同的相关法律风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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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那么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诉讼时效起算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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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合同的要件有以下几方面:1、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具有签订合同的能力和权限。双方之间签订收养协议,是双方协议一致的结果,不能用暴力胁迫的手段逼迫一方签订收养协议。用欺诈、胁迫、趁人之危等方式订立的收养协议无效。民政部门对于符合收养条件的,发放收养证予以收养。收养关系成立后,需要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或迁移手续的,由收养人持收养登记证到户口登记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在收养小孩的时候,其中收养人、被收养人以及送养人,其实都是需要满足《民法典》中规定的条件,而除此之外,还需要办理收养手续或者进行收养公证,这样才能让收养关系合法化。那么私人签订的收养合同法律承认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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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离婚协议签订后是否必然生效离婚协议书只有双方在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相关的离婚登记手续后才能正式生效,而非签字后生效。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当事人离婚应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进行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是其中需要携带的文书材料。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那么离婚合同签订后是否必然生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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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仍然自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成立。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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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还需要加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如果因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工资损失、工伤、医疗等待遇损失的,除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外,同时还要支付25%的额外赔偿费用。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一经查实,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单位改正,并可以给予罚款的处罚。那么未签订劳动合同被辞退怎么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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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签订保证合同是否需要债务人的同意关系到保证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保证合同会因以下原因归于无效:(一)根据《担保法》第29条和《担保法解释》第17条、第18八条的规定,法人的分支机构、内部职能部门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三)国际机关未经国务院批准而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四)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由此可见,担保合同的成立并不以债务人知情并同意为要件,即使债务人对担保合同不知情,保证人依然可以与债权人签订保证合同。那么签订保证合同需要债务人同意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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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自行签订的离婚协议有何效力当事人之间签订的离婚协议一般有两种情形,一种是将离婚协议提交给婚姻登记部门,以此作为双方登记离婚的主要依据,一种是将离婚协议提交给人民法院,使其在离婚诉讼中作为一种证据。认定当事人自行书写的离婚协议效力,应该明确该离婚协议书属于哪一种情形。第二种情形是当事人自行达成的离婚协议后,一方当事人有可能有其他原因反悔,另一方当事人可能持该协议作为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法院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协议。那么自行签订的离婚合同有何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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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答案是不一定的,这要视具体情况而定。若是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用人单位是不给经济补偿金的,但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反应情况,如果协商不一致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那么没签订合同员工离职有补偿金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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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被保险人应当在被保险机动车上放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标志。被保险人未按规定放置保险标志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那么签订强制险合同注意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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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租方为国家,代表国家行使出租权的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租赁合同有一定的期限,最长不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同类用途土地出让最高年限。国有土地租赁是国有土地出让方式的一种补充。它与土地使用权租赁不同,土地使用权租赁是指土地使用者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交付租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租赁也应当签订合同。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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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王某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确认双方劳动关系,因无法提供劳动关系证明被驳回请求。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本案中,原被告之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根据法院调取的劳动监察部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相关调查笔录和撤回投诉申请,可以认定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劳动关系。那么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能否认定存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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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生效? 举个栗子:大牛将股权卖给富贵,签约后未在30天内办理变更登记,之后大牛觉得卖亏了,遂反悔并主张合同未生效。 关于合同生效与报批义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该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关于市场主体变更登记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决定或者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属于依法须经批准的,申请人应当在批准文件有效期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此条规定是指决议和决定,并非协议。 (2008)开民初字第134号判决书的观点:未经登记并不能认定股权转让协议的无效,因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是宣示性登记而非设权性登记。是市场部门为了便于管理,为满足公开查询目的所进行的股东信息登记。真正决定股东身份的并非登记行为,而是股东名册、股东出资证明以及股东实际行使股东权利等实质行为。所以大牛的主张不予成立。 那么如何防范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相关风险呢? 如果是卖方: 1.尽量约定先收钱,再办理变更登记; 2.约定自己只有配合义务; 3.不接受未及时配合办理登记过重的违约责任; 4.移交后及时办理登记; 5.约定买方不配合办理登记的违约责任。 如果是买方: 1.尽量约定先登记后付款,或者分期付款(留较大尾款); 2.就卖方不配合办理登记约定较重违约责任; 3.约定公司本身为登记的义务人且承担违约责任且与卖方承担连带责任(买方原因除外)。
没有签署劳动合同,发生工伤能拿到赔偿吗?帮助马先生收集各种证据材料,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成功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工伤赔偿达成和解拿到25.8万元。
与对方签订居住用地项目配电箱/柜采购合同,我方供货600余万,对方却以变更签证部分为由不认可其中的150万左右,经过律师的争取保全了对方账户后当庭调解成功👏👏👏
朋友忽悠我买保险,后来发现合同内容不符,钱不给退怎么办?
合同审查如何避开“坑”?《民商律师分享会——合同纠纷专题》防范合同风险!合同审查一般包含3个阶段:合同签订前、签订时以及合同履行中。邢颖律师指出,在每个阶段中要关注“人、财、物”的安全性,在合同签订前要对签订方有一个全面清晰的认识,一方面是对主体的形式审查,另一方面是对主体的实质性审查。 针对合同签订方的审查内容包含多个方面,例如对方是否具有独立签订合同主体的资格、企业经营范围、是否有履约能力、资信能力、注册资金的真实性、验资报告的真实性、会计资料的审查、股东的审查、固定资产变现能力、流动资金是否充足等,需要对此逐一排查核实。 看似简单的事情,做起来却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合同审查相对来说流程繁琐、专业性强、难度大,对此邢颖律师建议,一定谨慎对待,要咨询专业律师进行处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