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阶段取保不成功怎么办?

2021-12-26 15:40:39
46人收看
黄东洁 律师
在线咨询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 可能会被逮捕。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1、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2、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3、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4、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律师介绍
黄东洁
2025-07-19 19:34:53
2013年开始进入法律领域工作,执业以来办过600余起案件,积累了众多办案经验。她将“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最大化“准则进行到底,用结果说话,获得众多当事人的认可。
展开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