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田强制征用怎么办

2021-12-27 16:3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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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民对征地存有异议,可向有关部门申请听证,政府不能强行征地。对于群众有意见的、有疑义的、要申请听证的,事先沟通资源管理部门,就应该组织听证。对于农民起诉的合理要求,必须妥善给予解决。不同意的是肯定不能实施征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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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2024-05-18 11:3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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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耕地建养殖场会强制拆除。我国的大部分耕地都是基本农田,而在这其中不能进行房子的建造,不能种植着树木,更不能进行养殖场的建造,只能用于农作物的生产。《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一条,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 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开垦耕地计划,监督占用耕地的单位按照计划开垦耕地或者按照计划组织开垦耕地,并进行验收。
  • 我国刑法对非法批准征用土地罪既遂的量刑规定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我国刑法对非法批准征用土地罪既遂的量刑规定

    内容:二、我国刑法对非法批准征用土地罪立案标准有哪些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一次性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0,67公顷(10亩)以上,或者其他耕地2公顷(30亩)以上,或者其他土地3?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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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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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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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欠钱不还强制执行的后果咋样,被执行人无力还款最佳处理方法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欠钱不还强制执行的后果咋样,被执行人无力还款最佳处理方法

    内容: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欠钱不还强制执行的后果咋样,被执行人无力还款最佳处理方法二被执行人谨前声称自己无力偿还时,债权人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允许被执行人延期,甚至是分期偿还,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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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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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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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什么是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

    内容:2、特别重大损失,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二十亩以上的;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六十亩以上的;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其它土地一百亩以上的;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造成基本农田五亩以上、其它耕地十亩以上严重毁坏的;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等恶劣情节的。

    杨一凡律师
    2022.04.09808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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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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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镇江强制保险在哪儿办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镇江强制保险在哪儿办

    内容:比如,世界各国一般都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规定为强制保险的险种。由于强制保险某种意义上表现为国家对个人意愿的干预,所以强制保险的范围是受严格限制的。同时,民事活动的意思自治是有限的,作为一般制度的例外,多数国家为了国家的特殊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均通过立法,规定特定主体之间必须签订合同,如,国家根据国防建设需要,可以有偿征用土地和有偿使用运输工具;又如,绝大多数国家通过立法确定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正是遵循这一原则,我国保险法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保险公司和其他单位不得强制他人订立保险合同。那么镇江强制保险在哪儿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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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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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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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事财产纠纷强制执行(民事财产纠纷多少钱可以立案)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民事财产纠纷强制执行(民事财产纠纷多少钱可以立案)

    内容:引用法规:《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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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征用和租用有什么区别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土地征用和租用有什么区别

    内容:土地征用和租用的最主要区别:征用具有行政强制性,而租用是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建立的。土地租赁合同经出租方同意后可以转让,改变原合同规定的使用条件,应当重新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租赁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可以依法抵押,抵押实现时,土地租赁合同委托开发或者合作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的分配办法,由当事人约定。那么土地征用和租用有什么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1.12.29867人收看
  • 李广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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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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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强制拆迁的定义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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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梦云

    强制拆迁的定义

    内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市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实施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之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依照现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政府依据城市规划提出了对公民不动产的征收和征用的指令后,通常是将“拆迁人”推至前台直接面对“被拆迁人”,自己“淡入”幕后,扮演一个“行政仲裁人”的角色。即使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对簿公堂,政府也可以回避涉讼的责任和义务。将这个领域的最终强制权统一归于司法领域,是最终解决拆迁暴力冲突的必由之路。那么强制拆迁的定义。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1.02911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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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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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事判决确定房屋继承份额如何强制执行,房产继承判决书分份额还是分钱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民事判决确定房屋继承份额如何强制执行,房产继承判决书分份额还是分钱

    内容:5、法律分析: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因房屋继承问题产生纠纷的,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后,被执行人不执行判决书的,另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房产继承纠纷判决后如何执行1、法律分析:法院判决后,一方不履行判决,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法律主观:法院判决房产份额的执行如下:双方均不要房的可以共同申请拍卖或转让,由法院根据判决的房产份额分割处理,6、这种情况下,需要先以遗产分配为由向法院起诉,获得法院的判决后,即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并且法院在对房产进行执行的时候通常是不适用不动产物权变动的一般性原则的。

    冯清琴律师
    2023.11.23340人收看
  •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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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和程序(申请强制执行的律师费怎么收取)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和程序(申请强制执行的律师费怎么收取)

    内容:从以上法律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已经生效的民事判决书、裁定、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应具备哪些条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要求民事判决书、裁定、调解书或者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并且需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法院合法采取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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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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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强制执行拘留15天还继续拘留吗,强制执行拘留一年最多几次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强制执行拘留15天还继续拘留吗,强制执行拘留一年最多几次

    内容:法院强制执行一年能拘留两次。强制执行拘留却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被执行人,原则上最多不超过两次,每次拘留不超过15天。反复拘留,违反执行法规。要分清是有能力而故意逃避执行,还是,确实无财产执行。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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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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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征收土地要进行统一规划,需要给被征地的人员一定的补偿,包括安置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等等,具体还要根据土地的类型以及接下来的用途确定补偿的费用,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规定,《江西省征用土地管理办法关于征收土地补偿费用部分内容》 第二十一条 支付给被征地单位的各项征收土地补偿费应当按以下规定管理使用: (一)属于个人或者承包经营者所有的青苗、附着物以及房屋拆迁的补偿费,被征地单位应当如数付给个人或者承包经营者。 (二)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主要用于土地开发和农田基本建设。其中安置补助费经村民会议同意,可以按安置补助费除以农业人口数,分别拨给自谋职业者作为就业的补助、拨给不能就业的人员作为生活补贴,或者按已安置人员数量转拨给吸纳安置人员的就业单位抵交劳动力就业费。 (三)承包开发的土地被征收的,被征地单位应当对承包者未能回收的生产性投入作出适当补偿,补偿经费从土地补偿费中支付。被征地单位使用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时,必须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后执行。执行情况必须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第二十三条 因征收土地造成的多余劳动力,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被征地单位、用地者和其他有关单位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予以安置。用地者有安置能力的,应当接收符合招工条件的被征地单位的多余劳动力就业。需要征收被征地单位全部土地的,可以按人均20平方米至40平方米的标准,预留一定数量的土地作为农民生产就业用地和住宅用地。已取得生产就业安置用地的,不再予以就业安置。第二十四条 安置农民就业用地可由被征地单位自筹资金进行开发建设,也可以土地资产作价入股,兴办企业。第二十五条 被征收耕地单位农业户口人员符合《实施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的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以下简称农转非)条件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上报征地材料时,应当将符合农转非条件人员的有关材料送同级计划部门报省计划部门审核,省发展改革主管部门应当在用地申请批准后30日内下达农转非指标。征收土地农转非指标名额的分配,必须经村民会议或者户主会议讨论同意并张榜公布。当地公安机关凭征收土地和农转非审批材料办理农转非人口的户籍关系。
  • 被交警强制报废车辆有补偿吗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被交警强制报废车辆有补偿吗

    内容:6、汽车报废的话国家会有补贴,并且不同的车辆补贴标准是不一样的,汽车报废的话国家会有补贴,并且不同的车辆补贴标准是不一样的,2、车辆强制报废没有补贴,一般只有提前报废车辆才能依据《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车辆范围及补贴标准》,由国家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对提前报废车辆的车主进行相应补贴,以常州市为例,根据常州市老旧汽车提前淘汰报废补贴标准,按车辆类型、登记年限不同,补贴标准也不同,最低补贴3000元,最高16000元。

    王熙律师
    2023.09.26739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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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占用基本农田补偿标准,占用农田补偿标准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占用基本农田补偿标准,占用农田补偿标准

    内容:征收水田平均每亩补偿标准为2万元,征收菜田平均每亩补偿标准为3万元,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6万元,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张旭律师
    2023.09.20280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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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合同纠纷、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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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内容: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情节严重的行为。实行征用土地由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两级审批。将所有占用基本农田都由国务院批准主要是为了切实加强对基本农田的保护禁止一般性项目和城市、村庄、集镇建设占用基本农田。根据中央确定的土地要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新土地管理法对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实际两级审批的原则即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但考虑到我国的实际情况将乡村企业、农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和农民宅基地等占用农用地的授权地市级人民政府审批。那么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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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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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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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征用并不是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机关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等情形而对相对人的人身或财产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具体包括查封、扣押、冻结等,但不包括征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第九条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 强奸罪和强制猥亵罪,强奸罪和猥亵罪判刑多少年

    毋磊颖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毋磊颖

    强奸罪和强制猥亵罪,强奸罪和猥亵罪判刑多少年

    内容:本文将深入探讨强奸罪和强制猥亵罪的定义、行为特征、法律适用和社会影响,旨在引起人们对于这些问题的关注,并通过更加严厉的惩罚和社会教育来预防和打击这些犯罪行为,此外,从犯罪手段上看,强奸罪和强制猥亵罪都存在暴力和胁迫的成分,犯罪嫌疑人往往以威胁或暴力手段强迫受害者屈服,首先,要加强对相关法律知识的普及,提高公众对强奸罪和强制猥亵罪的认知水平,以便更好地预防这些犯罪的发生,强奸罪和强制猥亵罪的社会影响是巨大而深远的,无论是强奸罪还是强制猥亵罪,都是严重违背人伦和法律道德的犯罪行为,在中国刑法中,强奸罪和强制猥亵罪都属于性侵犯罪的范畴。

    毋磊颖律师
    2023.11.20234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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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强制猥亵致人死亡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强制猥亵致人死亡

    内容:1、强制猥亵致人自杀死亡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其他恶劣情节”,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猥亵的是已满十四岁的未成年人,构成强制猥亵罪,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5、猥亵罪的处罚: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3、猥亵(未遂)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猥亵儿童罪立案最轻处罚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猥亵未成年人量刑标准如下:如果猥亵的是未满十四岁的未成年人,构成猥亵儿童罪,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姚平律师
    2023.10.09742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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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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