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田征用补偿标准

2022.01.07 17:4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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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征收土地要进行统一规划,需要给被征地的人员一定的补偿,包括安置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等等,具体还要根据土地的类型以及接下来的用途确定补偿的费用,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规定,

《江西省征用土地管理办法关于征收土地补偿费用部分内容》 第二十一条 支付给被征地单位的各项征收土地补偿费应当按以下规定管理使用:

(一)属于个人或者承包经营者所有的青苗、附着物以及房屋拆迁的补偿费,被征地单位应当如数付给个人或者承包经营者。

(二)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主要用于土地开发和农田基本建设。其中安置补助费经村民会议同意,可以按安置补助费除以农业人口数,分别拨给自谋职业者作为就业的补助、拨给不能就业的人员作为生活补贴,或者按已安置人员数量转拨给吸纳安置人员的就业单位抵交劳动力就业费。

(三)承包开发的土地被征收的,被征地单位应当对承包者未能回收的生产性投入作出适当补偿,补偿经费从土地补偿费中支付。被征地单位使用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时,必须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后执行。执行情况必须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第二十三条 因征收土地造成的多余劳动力,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被征地单位、用地者和其他有关单位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予以安置。用地者有安置能力的,应当接收符合招工条件的被征地单位的多余劳动力就业。需要征收被征地单位全部土地的,可以按人均20平方米至40平方米的标准,预留一定数量的土地作为农民生产就业用地和住宅用地。已取得生产就业安置用地的,不再予以就业安置。

第二十四条 安置农民就业用地可由被征地单位自筹资金进行开发建设,也可以土地资产作价入股,兴办企业。

第二十五条 被征收耕地单位农业户口人员符合《实施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的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以下简称农转非)条件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上报征地材料时,应当将符合农转非条件人员的有关材料送同级计划部门报省计划部门审核,省发展改革主管部门应当在用地申请批准后30日内下达农转非指标。征收土地农转非指标名额的分配,必须经村民会议或者户主会议讨论同意并张榜公布。当地公安机关凭征收土地和农转非审批材料办理农转非人口的户籍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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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算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竣工报告)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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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嘉娱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算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竣工报告)

    内容:审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相关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是否依照规定进行招投标,招投标程序是否合法合规,有无将应公开招标项目改为邀标、或化整为零规避招投标,或要挟、暗示投标人中标后转包、分包工程和虚假招标,是否存在投标人挂靠、借用和虚假资质中标,单位或个人插手工程项目,指定施工单位、材料供应商和工程服务机构违规发包,围标串标的问题,高标准农田项目政策跟踪审计要从项目论证、立项和审批入手,重点检查该项目是否符合《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划》要求,申报的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工期、新增耕地面积、成片开发规模或单片数量指标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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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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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征用补偿标准是怎样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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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海明

    土地征用补偿标准是怎样

    内容: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六倍计算;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4、征用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再给予补偿;5、征用无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那么土地征用补偿标准是怎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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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苹果树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5-90元;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补偿90-210元;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补偿210-1200元;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600元。2、梨树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5-45元;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补偿45-144元;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补偿144-1200元;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600元。3、桃树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5-45元;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补偿45-144元;盛果期(9-20年)平均每株补偿144-360元;衰果期2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80元。4、葡萄树培育期(1-2年)平均每株补偿5-10元;初果期(3-5年)平均每株补偿10-90元;盛果期(6-11年)平均每株补偿90-180元;衰果期12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80元。5、枣树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5-10元;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补偿10-80元;盛果期(9-30年)平均每株补偿80-650元; 6、杏树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45-185元初果期(4-7年)平均每株补偿200-310元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补偿500-1600元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980元7、板栗培育期(1-4年)平均每株补偿45-95元初果期(5-7年)平均每株补偿190-210元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补偿50-1600元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860元。8、杂果树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25-50元初果期(4-10年)平均每株补偿80-130元盛果期(11-25年)平均每株补偿130-280元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40元。但具体的还需咨询当地有关的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占用基本农田补偿标准,占用农田补偿标准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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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楠楠

    占用基本农田补偿标准,占用农田补偿标准

    内容:征收水田平均每亩补偿标准为2万元,征收菜田平均每亩补偿标准为3万元,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6万元,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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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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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现行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 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_国家征用土地的补偿是什么标准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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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晓红

    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_国家征用土地的补偿是什么标准

    内容: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公告的内容包括征用土地的方案和征用土地的补偿安置方案。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补偿费标准规定。(二)国土资源部公布新版土地征用补偿标准为了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使他们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国土资源部日前发布了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确定了征地补偿标准。

    刘晓红律师
    2022.05.071450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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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田征收补偿标准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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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梦云

    农田征收补偿标准

    内容:总体来说,土地市场价格、土地性质、土地利用方式、土地所有权是影响农田征收补偿标准的最主要因素,二、土地性质 土地的性质是农田征收补偿标准中另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四、土地所有权 在农田征收补偿标准的制定中,土地所有权也是最基本的因素之一,一、土地市场价格 在征收农田时,政府或征收单位需要按照土地市场价格对征收面积进行补偿,一般来说,补偿标准由政府依照土地市场价格、土地性质、土地利用方式、土地所有权等因素综合考虑而确定。

    吴梦云律师
    2023.06.0218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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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林征用商业办的补偿标准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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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一凡

    山林征用商业办的补偿标准

    内容:(一)人工成林林地、疏林地,按征用、占用林地的面积计算,平川地12元/m2,山坡地10元/m2;(二)天然成林林地、疏林地,按征用、占用林地的面积计算,平川地10元/m2,山坡地8元/m2;(三)人工未成林林地(含未达到挂果年龄的经济树种),按占用林地的面积计算,平川地8元/m2,山坡地6元/m2;(四)天然未成林林地,按占用林地的面积计算,平川地6元/m2,山坡地5元/m2;(五)经济林林地(包括果园、竹林),按征用、占用林地的面积计算,平川地20元/m2,山坡地16元/m2;(六)特种用途林林地,已成林林地按成林林地的4倍计算,未成林林地按那么山林征用商业办的补偿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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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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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土地补偿费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 六倍计算;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4.征用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 再给予补偿;5.征用无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二、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1.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能收获的不予补偿。多年生经济林木,可以移 植的,由建设单位付给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由用地单位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2.房屋拆迁,按房屋结构、面积、新旧程度,给予合理补偿; 违章建筑物和开始协商征地后突击抢栽的树木、突击抢建的建筑物,不予补偿;3.农田水利工程及机电排灌设施、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和电力、广播、通讯设施等附着物, 按照实际情况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三、安置补助费1. 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在一亩以上的被征地单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用 前三年平均每亩年产值的三倍;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不满一亩的被征地单位,征用每亩耕地安置 补助费以年产值的四倍起算,人均耕地每减少零点一亩,安置补助费相应增加年产值的一倍,但最高 不得超过年产值的十倍;2.征用非耕地安置补助费,按该土地年产值和略低于邻近耕地的安置补助倍数计算;3.征用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的地基以及无收益的非耕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四、按照本条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 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最高不得超过土地 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二十倍。五、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支付的各项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除应当属于个人的附属物和青苗补偿费 付给本人外,其他费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与有关乡(镇)村商定处理,用于组织被征地单位发展生 产、安排多余劳动力就业和不能就业人员的生活补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占用。六、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征用土地的补偿安置标准和办法,由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家规定 另行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十二条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建设单位应支付土地补偿费、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 国家征用山地补偿标准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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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邢颖

    国家征用山地补偿标准

    内容:山地征用国家的补偿标准需要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山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安置补助费,征用山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那么国家征用山地补偿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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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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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征收农田每一亩补偿最低标准如下:1、一、二、三、四类地区分别为每亩24000元、21000元、18000元、16000元。2、每一名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其安置补助费最低标准,一、二、三、四类地区分别为每人26000元、23000元、17000元、1400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 地被征用补偿标准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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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珊

    地被征用补偿标准

    内容:国家征用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这里的“该耕地”,是指实际征用的耕地数量。那么地被征用补偿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1.03815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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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承包经营费: 即你们享有该地的使用权是否缴纳了承包经营费给村里?如果交纳了,那么应当由征地的政府退还你们从征地之日起到承包使用该地终止之日的承包费。二、土地类别分为六类。第一类为耕地,第二类为果园或其它经济林地和山坡地(在种植的山坡地,下同),第三类为非经济林地,第四类为养殖水面(山塘水库),第五类为未利用地,第六类为集体建设用地。三、各类区和类别的集体土地具体征地补偿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二条 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1、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2、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3、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4、承包土地的用途;5、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6、违约责任。
  • 民法典开发商征用土地的标准有哪些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民法典开发商征用土地的标准有哪些

    内容:在现实生活中,对集体土地进行征收时,征收部门可发委托开发商实施土地征收,并且对农村经济集体进行补偿。土地征收补偿有一定标准,那么民法典开发商征用土地的标准有什么?大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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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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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征用需要赔偿的项目是: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具体的征用土地赔偿标准每个地方还会根据具体的情况和政策来确定。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林地征用补偿的最高标准 不同地方有不同的标准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林地征用补偿的最高标准 不同地方有不同的标准

    内容:关于林地征用补偿的最高标准 不同地方有不同的标准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合同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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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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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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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征收土地要进行统一规划,需要给被征地的人员一定的补偿,包括安置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等等,具体还要根据土地的类型以及接下来的用途确定补偿的费用,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规定,《江西省征用土地管理办法关于征收土地补偿费用部分内容》 第二十一条 支付给被征地单位的各项征收土地补偿费应当按以下规定管理使用: (一)属于个人或者承包经营者所有的青苗、附着物以及房屋拆迁的补偿费,被征地单位应当如数付给个人或者承包经营者。 (二)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主要用于土地开发和农田基本建设。其中安置补助费经村民会议同意,可以按安置补助费除以农业人口数,分别拨给自谋职业者作为就业的补助、拨给不能就业的人员作为生活补贴,或者按已安置人员数量转拨给吸纳安置人员的就业单位抵交劳动力就业费。 (三)承包开发的土地被征收的,被征地单位应当对承包者未能回收的生产性投入作出适当补偿,补偿经费从土地补偿费中支付。被征地单位使用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时,必须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后执行。执行情况必须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第二十三条 因征收土地造成的多余劳动力,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被征地单位、用地者和其他有关单位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予以安置。用地者有安置能力的,应当接收符合招工条件的被征地单位的多余劳动力就业。需要征收被征地单位全部土地的,可以按人均20平方米至40平方米的标准,预留一定数量的土地作为农民生产就业用地和住宅用地。已取得生产就业安置用地的,不再予以就业安置。第二十四条 安置农民就业用地可由被征地单位自筹资金进行开发建设,也可以土地资产作价入股,兴办企业。第二十五条 被征收耕地单位农业户口人员符合《实施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的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以下简称农转非)条件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上报征地材料时,应当将符合农转非条件人员的有关材料送同级计划部门报省计划部门审核,省发展改革主管部门应当在用地申请批准后30日内下达农转非指标。征收土地农转非指标名额的分配,必须经村民会议或者户主会议讨论同意并张榜公布。当地公安机关凭征收土地和农转非审批材料办理农转非人口的户籍关系。
  • 最新荒地国家征用补偿标准是怎样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最新荒地国家征用补偿标准是怎样

    内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那么最新荒地国家征用补偿标准是怎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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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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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民对征地存有异议,可向有关部门申请听证,政府不能强行征地。对于群众有意见的、有疑义的、要申请听证的,事先沟通资源管理部门,就应该组织听证。对于农民起诉的合理要求,必须妥善给予解决。不同意的是肯定不能实施征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 我国刑法对非法批准征用土地罪既遂的量刑规定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我国刑法对非法批准征用土地罪既遂的量刑规定

    内容:二、我国刑法对非法批准征用土地罪立案标准有哪些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一次性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0,67公顷(10亩)以上,或者其他耕地2公顷(30亩)以上,或者其他土地3?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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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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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集体土地征用补偿标准是怎么样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集体土地征用补偿标准是怎么样

    内容: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那么集体土地征用补偿标准是怎么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1.03481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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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 征用未利用地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毋磊颖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毋磊颖

    征用未利用地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内容:各市、县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特殊地类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准低于新征地补偿标准的,按新征地补偿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标准执行,原批准补偿标准高于新征地补偿标准的,按原批准补偿标准执行。那么征用未利用地的补偿标准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毋磊颖律师
    2021.12.29574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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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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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征用矿山补偿标准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国家征用矿山补偿标准

    内容:矿山征地补偿标准和征收土地一样,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标准规定。那么国家征用矿山补偿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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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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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合同纠纷、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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