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批准条件

2021-12-28 10: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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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先申请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其次因基础建设和村镇建设规划用地搬迁、拆迁、需要重新安排宅基地的。原房屋破旧、宅基地面积小于法定面积、需翻建、扩建的。多子女家庭、有子女已达婚龄、确需分家另行建房的。因原宅基地存在地质滑坡、泥石流隐患的。经批准,户口由外地迁入本集体经济组织而无住房的。然后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若干规定(市政府1989年39号令)第八条规定,村民建房,占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或其他非耕地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区、县人民政府批准。涉及占用农用地的,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由市政府或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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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 09:3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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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先申请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其次因基础建设和村镇建设规划用地搬迁、拆迁、需要重新安排宅基地的。原房屋破旧、宅基地面积小于法定面积、需翻建、扩建的。多子女家庭、有子女已达婚龄、确需分家另行建房的。因原宅基地存在地质滑坡、泥石流隐患的。经批准,户口由外地迁入本集体经济组织而无住房的。然后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若干规定(市政府1989年39号令)第八条规定,村民建房,占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或其他非耕地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区、县人民政府批准。涉及占用农用地的,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由市政府或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
  • 农村宅基地房屋卖了能要回来吗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农村宅基地房屋卖了能要回来吗

    内容: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房屋买卖合同应由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并办理“宅基地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过户更名手续;还应到房产管理部门依法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更名手续。由此可见,只有在双方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情况下,农村房屋买卖要回才是可以的。

    龙珊律师
    2022.04.08325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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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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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宅基地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李广荣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广荣

    宅基地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内容:我国目前并无法律禁止农村房屋的买卖和出租,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依照规定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不属于本集体组织的人,无权买卖农村住宅。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宅基地买卖合同有效吗宅基地买卖合同满足以下要求就是有效的:宅基地买卖合同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宅基地买卖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宅基地买卖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

    李广荣律师
    2022.04.255837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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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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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农村居民户无宅基地的 2、农村居民户除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成年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267平方米)的 3、回村落户的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回村定居的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需要建房而又无宅基地的4、原宅基地因影响城乡规划,需要收回或搬迁而又无宅基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 农村宅基地如何转让?有哪些条件?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农村宅基地如何转让?有哪些条件?

    内容:目前我国宅基地不允许买卖,宅基地使用权在一定条件是可以转让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而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为是无效的。且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人身属性,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法取得。然而,在现实当中转让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形式主要表现为农村居民对其在宅基地上建造的自有房屋进行转让,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那么农村宅基地如何转让?有哪些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1.12.29654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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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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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转让宅基地使用权的条件是:转让人和受让人必须是同一村的村民,受让人必须符合宅基地使用标准,宅基地不得为转让人唯一可居住宅基地,转让行为必须报经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同意。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 宅基地可以转让吗

    陈凯旋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凯旋

    宅基地可以转让吗

    内容:宅基地可以转让吗首先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缺不可1、转让人拥有处以上的农村住房2、同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并转让。其次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会被认定为无效1、城镇居民购买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那么宅基地可以转让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凯旋律师
    2022.02.10406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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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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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转让的限制性条件_债权转让可以限制吗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债权转让的限制性条件_债权转让可以限制吗

    内容: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债权转让受到哪些限制债权转让受到哪些限制1、主体方面的限制合同法79条规定了合同债权可以转让但没有对转让主体进行限制因此可以理解为,债权人不论性质如何形式怎样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处置债权。原批准机关对债权的转让不予批准的转让无效。综上所述债权转让虽说是法定权利但是在行使该权利时要受到许多条件的限制要想使债权转让具备法律效力得到法律保护应保证债权转让的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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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061797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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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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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宅基地谁出资建房谁享有所有权吗?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农村宅基地谁出资建房谁享有所有权吗?

    内容:而农村居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农村宅基地建房的所有权和宅基地的使用权是统一的,只能为一人所有。农村宅基地建房谁出资,谁所有的说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宅基地发生纠纷时,宅基地使用权人应该到当地土地管理部门,领取农村宅基地使用申请登记表,然后到镇上开具土地来源证明,之后国土部门会根据村民的申请对宅基地进行实际调查,然后发布公告,公告期满后没有异议的,会签发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

    翁玉素律师
    2022.04.06170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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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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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宅基地的法定条件是:1、必须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2、必须符合一户一宅政策,且面积不得超过规定标准;3、必须符合本村统一的居住整体规划;4、必须征求四邻意见。法律依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宅基地: (一)因国家或集体建设、移民、灾毁等需要迁建、重建的; (二)实施城市、村庄和集镇规划或旧村改造,需要调整拆迁的; (三)现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本办法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 (四)已具备分户条件且原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本办法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 (五)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引进或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确需在农村安家落户的; (六)离休、退休、退职的职工,复员军人和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持合法证明回原籍定居的; (七)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
  • 已婚女能否获得宅基地使用权

    毋磊颖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毋磊颖

    已婚女能否获得宅基地使用权

    内容:宅基地流转是指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宅基地使用权的农户将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法律效力: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城镇居民购买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毋磊颖律师
    2022.03.24930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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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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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宅基地证可不能不能贷款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宅基地证可不能不能贷款

    内容: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法律效力: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城镇居民购买;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3.24461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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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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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宅基地审批归乡、县土地管理局管理。农村宅基地审批条件:1、所谓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个人经依法批准,用于建造住宅(包括住房、厨房、禽畜圈舍、厕所和庭院等)的用地。2、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村村民只有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3、农村新旧宅基地均应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登记造册,由县级人民政府发给《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并按国家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登记费,确认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 城镇子女可以继承宅基地的最新规定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城镇子女可以继承宅基地的最新规定

    内容:根据《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的房屋作为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按照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继承取得房屋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不能被单独继承。其次,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会被认定为无效:1、城镇居民购买;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那么城镇子女可以继承宅基地的最新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1.31186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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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立投资公司条件是什么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成立投资公司条件是什么

    内容:《公司法》对投资公司这种形式已予以肯定,因此,应当允许设立投资公司。设立投资公司不须经人民银行批准;2、投资公司的投资业务和直接经营的业务应予区分。对于投资公司的成立,是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并在符合规定的条件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成立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有关部门来进行处理,如果不符合条件的,那么工商部门是不会批准成立投资公司的。

    王熙律师
    2022.04.111357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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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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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抵押宅基地使用权的法定条件是:抵押登记应当以宅基地使用权登记为前提;只有经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宅基地使用权没有权属争议;该地未列入征地拆迁范围;取得所在的集体经济组织书面同意;借款人应有其他长期稳定居住场所;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无不良信用记录。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 宅基地可否作为遗产继承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宅基地可否作为遗产继承

    内容:目前对农村房屋继承没有出台具体规定,合实践操作,在“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且面积不得超过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标准”前提下,本村村民与城市居民因继承取得农村房屋的结果是不一样的。城市居民继承后,因为不是本村村民,无法变更宅基地审批表,在实践中经常会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是该村集体经济组织决定收回宅基地,此时继承人面临自行拆房的风险;另一种是经过乡人民政府批准,按照规定价格出售给符合申请建房用地条件的村民。那么宅基地可否作为遗产继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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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31162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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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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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子女城市就业宅基地如何处理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子女城市就业宅基地如何处理

    内容: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其次,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会被认定为无效:1、城镇居民购买;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任冰峰律师
    2022.03.24423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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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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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是什么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是什么

    内容:这里的故意,是指明知是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的行为而有意实施的主观心理状态。这里的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是指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征用、占用土地的申请予以批准。行为人的行为侵犯了国家的正常管理活动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机关的正常活动以及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冯清琴律师
    2022.03.27490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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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合同纠纷、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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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刑事案件批准逮捕的条件有哪些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刑事案件批准逮捕的条件有哪些

    内容:根据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规则的规定,逮捕的条件为: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逮捕虽然也是刑事强制措施中的一种,但却是强度最大的一种,一般只能由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才能做出批准逮捕的决定,而在刑事案件的侦查阶段,公安机关认为需要对嫌疑人进行逮捕的话,那么需要上报检察院批准,而实际就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

    于海明律师
    2022.01.10650人收看
  • 李广荣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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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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