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诉法驳回诉讼请求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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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于男及其父母认为康女在2004年1月夫妻和好协议中已约定有条件的放弃了对共同财产的分割权离婚时约定的条件已经成就故应驳回康女的析产请求。就康女与于男“夫妻和好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条款的效力合议庭产生了分歧第一种意见认为该“夫妻和好协议”是当事人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其中财产分割条款的约定非常明确应为合法有效。本案的关键问题是该“夫妻和好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条款的效力应如何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那么本案“夫妻和好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条款的效力应如何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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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支付竞业禁止违约金而产生纠纷的劳动争议案件,法院经审理认为,某药物技术公司与刘某签订的《保密与同业禁止协议》仅约定了劳动者义务,未赋予任何权利,内容显失公平,对刘某不具有约束力,驳回了该公司要求刘某支付30万元竞业禁止违约金的请求。但该协议未约定刘某在遵守上述约定义务的情况下可以享受的相关权利。那么竞业限制条款仅约定劳动者义务是否有约束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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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用工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条款,未约定给付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近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判决该竞业限制条款无效。被告辩称,原被告签订的竞业限制条款违反了法律强制性、禁止性规定,应属无效,被告无需赔偿原告竞业限制的违约金。一审法院判决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那么未给付经济补偿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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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经过蒋剑律师的努力,一、二审法院均采纳了蒋剑律师的意见,判决驳回了对方的诉讼请求。双方在主合同中,关于定金条款的约定中"合同的效力不影响定金条款的效力,因任何一方的原因导致本协议被撤销、无效、终止、解除,对方有权要求该方按法律规定的定金罚则承担责任"。纵观本案,被告虽未明确告知原告合同需上级部门批准后生效,但在合同签订前双方当事人均有权利和义务明了国有企业产权转让的相关规定,造成转让协议未生效,双方对此均有过错,被告不应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责任。那么合同效力决定定金条款的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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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离婚时真实意思的表示签署后只要协议内容不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即合法有效对双方均有约束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那么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条款可随时反悔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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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法律规定放弃代位权条款是什么《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第十四条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对债权人的债权提出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债权人的起诉。那么法律规定放弃代位权条款要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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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一离婚协议中自愿条款可否变更离婚协议书中的自愿条款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变更的变更后重新签订离婚协议书。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但是人民法院在审理后发现不存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有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会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离婚后对子女抚养问题后悔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另行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那么离婚协议中自愿条款可否变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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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那么离婚协议中财产赠与条款能否随意撤销。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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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有表示,双方到民政部门离婚,就财产分割问题达成的协议,是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协商一致的结果。对于当事人的诉权,人民法院予以保护,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此类诉讼的,只要是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的,人民法院都应依法予以受理。此外,如果当事人在履行此类协议过程中因对方违反约定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也应依法受理。那么离婚协议条款不公正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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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如何撤销可以起诉撤销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因此男女双方在离婚时同意赠与房产登记离婚后受赠人即有权要求赠与人为其办理赠与房产的过户登记手续赠与人不得拒绝履行离婚协议的附随义务及主张撤销该项赠与。故被告李某应当无条件立即将房产过户给两个女儿当其拒绝履行时人民法院应当强制执行。那么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如何撤销。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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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只有有法律依据的诉讼主张,人民法院才能予以保护,没有法律上的支持,法院则必然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例如原告的诉讼请求超过了被告依法应承担的责任部分,因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其超过部分的诉讼请求将被驳回;另如被告依法应承担某种责任,而原告却提出要其承担他种责任的。对这些类似情形,有关被告应承担何种民事责任的条款,在判决被告承担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时,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对于诉讼时效,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那么为什么违法建筑起诉强拆被驳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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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第十四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2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那么离婚纠纷的法律适用条款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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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民诉先予执行要担保吗先于执行是否提供担保由法院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二)追索劳动报酬的;(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第九十八条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那么民诉先予执行要担保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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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诉讼中原告货运公司认为“被告在订立保险合同时没有明确说明免责条款所以免责条款不产生效力”。因此该免责条款已经生效。法院认为在该案中根据保险行业的惯例约定“本车上的其他人员”应当是明确的不存在争议因此判决驳回原告货运公司的诉讼请求。法官提示重视免责条款据主审此案的法官介绍在保险合同争议案件中免责条款往往成为争议的焦点。因为免责条款中约定的往往是最容易被忽视的也是保险合同约定内容中最具有法学专业化与技术性的一块不为常人所熟悉。法官提醒投保者不论投的是何种保险在投保前都应当详细阅读保险合同的全部内容尤其是免责条款以避免可能遭受的不必要的损失。那么免责条款是否生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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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第九十九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第一百零三条属于财产纠纷的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那么民诉法对诉前财产保全具有哪些法律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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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一些股权纠纷典型案例及法院裁判要旨 1. 美康生物股权纠纷案 案情:美康生物与全资子公司原股东姚丹华因股权转让纠纷,历经多次审理,最终在2025年3月4日由宁波中院维持一审判决,驳回姚丹华上诉。姚丹华需承担14万元案件受理费。 裁判要点:股权转让纠纷中,若受让方未按协议履行义务,转让方有权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后,执行情况可能影响公司利润。 2. 出资瑕疵股权转让纠纷 裁判要旨:出资瑕疵的股东转让股权,若受让方明知或应知瑕疵,仍需承担出资瑕疵责任。股权转让的本质是股东资格的转移,而非单纯出资义务的转移。 3. 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纠纷 裁判要旨: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合同需经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2016年后,负面清单以外的股权转让适用备案制,备案不再构成合同生效要件。 股权纠纷的常见类型 1. 股权转让合同效力争议 包括代签行为、隐瞒债务、侵犯优先购买权等问题。例如,转让方隐瞒目标公司债务,受让方可主张撤销合同。 2. 股权转让款支付纠纷 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转让款,转让方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支付违约金。例如,某仲裁案例中,受让方未支付第二笔转让款,被裁决支付840万元及50%违约金。 3. 出资瑕疵与责任承担 未届出资期限的股权转让后,原股东仍需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责任。 4. 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纠纷 隐名股东虽未登记,但可通过协议确认股东资格。例如,某案例中,法院依据《股权认购协议》确认隐名股东身份。 最新动态与司法实践 1. 股东损害债权人利益纠纷 北京西城法院发布典型案例,明确股东抽逃出资、违法减资等行为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一人公司财产混同时,适用举证责任倒置规则。 2. 仲裁案例中的违约金争议 某仲裁案例中,违约金约定为转让款的50%,仲裁庭综合考虑资金占用损失,支持了该约定。 建议与启示 1. 对转让方的建议 确保股权转让协议条款明确,避免隐瞒债务或出资瑕疵。 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保障自身权益。 2. 对受让方的建议 在受让股权前,进行尽职调查,核实目标公司债务及股权状况。 明确约定转让款支付方式及时间,避免纠纷。 3. 对债权人的建议 关注公司股东出资情况,发现抽逃出资或违法减资时,及时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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