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周岁,处对象过程中女方和我说她19岁,发生了关系以后他父亲说他刚满14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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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三、作为社会关系成员,其实主要是看有无影响青年本人的情况在刚才我给大家介绍了在政审的时候,审查家庭主要成员的一些情况,也举了这一位父亲的例子,接下来我给大家说一下,在政审里面还包含了一个对象,那就是社会关系成员,只要这些社会关系成员自己没有做过什么重大的违法犯罪事件,同时这些事情对小孩也没有什么直接的影响,那么基本上小孩政审通过是没有问题的,二、当兵政审,其实不是反动的重罪一般没啥影响在去当兵政审的过程当中,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审查对象,那就是应征青年本人的家庭主要成员,比如说父母,自己的兄弟姐妹等等,这些都是属于家庭里面主要成员。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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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4月12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宣判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判决驳回男方上诉,维持原判,即认定了女方放弃的应是遗产继承权,并不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女方的放弃行为是合法有效的。1年前男方起诉离婚,女方即以公证的方式放弃继承该房产,随后1个月后两人调解离婚。而此案中女方放弃遗产继承权,并不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的共同财产,虽放弃行为的后果会影响到男方离婚时可能少分得财产,但不能以此为由抗辩女方的放弃权利,女方放弃遗产继承权,是依法处分个人权利,无需征得他人许可。因此,在遗产分割前,女方表示放弃继承权,是有效的法律行为。那么离婚后女方放弃继承父亲房产是否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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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离婚过程中何种情况下子女归女方抚养出现以下情形的法院可以将子女判决归女方抚养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女方生活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其他子女不仅包括婚生子女也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现双方协商同意孩子自年月日起随男方生活男方负责其日常生活健康和教育等方面的监护其抚养权归男方。二乙方不负担孩子的任何抚养费用。那么离婚过程中何种情况下子女归女方抚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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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男方给女方彩礼钱归谁?男方通过婚姻的形式,通过收受女方财物来建立自己的家庭,并对之进行一定的经济投入,这是一种非常正常和普遍的社会现象。但是在这一过程中,彩礼钱的所有权是否会发生转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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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对其最为有利一方抚养。那么民法典中双方离婚女方要抚养权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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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这一条款从法律上明确了女婿有赡养女方父母的义务,通过民法典的规定和解读,我们可以得知女婿在婚姻中有赡养女方父母的法律义务,因此,女婿在履行赡养义务的过程中,应尊重女方父母的自尊心,做到以情感和尊重为基础,化解矛盾和冲突,比如,在女方父母已经享受到养老保险、离退休金等其他福利待遇的情况下,女婿的赡养义务可能会相对减少,在实际生活中,女婿的赡养义务体现在对父母的经济支持和生活照料方面,女婿应当履行赡养义务,以实际行动传递出家庭责任和尊老爱幼的伟大价值观,共创幸福和美满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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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如果孩子满2周岁,女方抚养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女方可以和男方协商,让男方放弃抚养权。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与婚生子女一样,非婚生子女也负有赡养生父母的义务。只有确认了他们的身份,其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效的保护。那么民法典中未婚生长如何让父亲放弃孩子抚养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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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离婚时,小孩的抚养权归母亲,是否还能继承父亲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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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离婚案件中,子女判给谁抚养的原则是:哪一方更有利于小孩的健康成长,但具体判给谁还得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以下是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那么离婚后女方给男方父亲钱,算不算小孩的抚养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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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一、能够证明转账的用途便不属于借贷或许大家在热恋的过程中不会考虑太多,转账时就直接转了,或许就是为了满足对方的一些心思,但真的分手了之后会做出很多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尤其实在关于钱财这方面上,更是会有无限的纠纷,分手后男方要求女方还钱,分手后男方要求女方还钱,该不该还,分手后男方要求女方还钱,不该还,那么如果没有办法证明这些转账的用途,便属于借贷了,会存在找对方借钱的成分在其中,虽然可能真实情况并非如此,但一旦两个人有矛盾,再好的感情都将失去,也就会做出很多伤害对方的事情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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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一起诉离婚农村房产证名字是父亲的女方有权分割吗如果房屋是男方父亲的房子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诉讼离婚的女方没要要求对房屋进行分割。所谓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里讲的“所得”是指对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要求对财产实际占有第四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所有权。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那么起诉离婚农村房产证名字是父亲的女方有权分割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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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女方作为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时,应注意积极收集证据、注意诉讼时效以及合理计算赔偿金额,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四、注意事项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女方作为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时,应注意以下事项:积极收集证据:在提出损害赔偿请求时,女方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男方存在过错行为,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女方在离婚时可以向男方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重婚:如果男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结婚,女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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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女方无收入抚养权能争取到吗这个是有可能的争取到的,具体能不能争取到是综合各种因素考虑的。子女抚养权怎么判,法院应当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作出关于子女抚养权的判决。但母亲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随父亲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疾病或者其他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生活的。那么女方无收入抚养权能争取到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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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总体来说,在哺乳期内离婚,女方需要得到特殊的保护和赔偿,确保她和孩子的身体和生活质量,一、生活费用方面的赔偿在离婚过程中,女方在哺乳期内的特殊情况应该得到特殊的保护和赔偿,该案女方怀孕七个月,生产后一直处于哺乳期内,法院认为哺乳期属于特殊情况,需要男方给予额外的生活费用和抚养费用,大律网提示,在离婚案件中,女方因为哺乳期的特殊情况,有权得到特殊的保护和赔偿,因此,在离婚过程中,哺乳期内的女性需要得到特殊的保护和赔偿,可以申请离婚损害赔偿,即包括物质方面的赔偿,也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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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此时,双方都想要子女抚养权的话,则就只能由法院作出判决。多数案件存在争夺孩子抚养权问题。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对其最为有利一方抚养。那么民法典中离婚女方想要孩子需要什么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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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的小两口呢,要注意了,虽然呀全国呢不少地方放开了限购,但是呢,北京的限购呢还没有放开,估计呀还有不少人为了买房呢假离婚,我们之前啊,接到一个案子,就是这样的小两口儿呢,在结婚的第一年为了买房呢假离婚了,男方呢,出了首付购买了顺义的房子,登记在女方名下,随后呢迅速的复婚,第二次呢,是在两年后,他们呀再次离婚,男方呢,出售了自己的房屋,并在不久后再次复婚,到了2020年,他们又购买了海淀的房子,这次呀,女方将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不过这次出了点儿问题,假离婚变成真离婚了,女方在离婚后呢,不愿意复婚了,而且呢,顺义的房子,海淀的房子呢,都登记在了女方名下,还是双方离婚期间买的房子,男方呀,对这两套房子没有了所有。
股权。这下男方就有点儿不乐意了,说好的假离婚怎么就变成真离婚了呢?不但呢,离婚了,两套房子还没了,然后呀,男方就找到我们,想看看有没有挽救的机会,我们代表男方也找了女方,本来呢,想着两个人还有感情基础,说不定呢还能复婚,结果女方的态度很坚决,离婚就是离了,不同意再复婚,两套房子也坚持是自己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没有办法,我们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这两次离婚都是假离婚,两套房子都要求重新分割。而且呀,在诉讼过程中,我们提供了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和共同生活的记录证明,尽管他们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但是呀,实际上还在一起共同生活,在大量的证据前提下,法院呢,也认可了我们的主张。婚虽。
但离了,但好歹啊房子呢算是要回来了,在这里呢,我要奉劝呢各位一句,离婚可不是过家家,到最后呢假戏真做,把自己呢搞成了孤家寡人了,如果呢,大家遇到类似的问题呢,欢迎呢给我们私信,我们呢一起来帮助你。
之前呢,有人问过我,什么样的律师才是好律师,其实呢,八个字就能概括,心里有数,竭尽所能。就说我们以前处理过的一个案子吧,我们当事人呢,是一个漂亮又能干的女士,年收入呢100多万,事业上算成功吧,但家庭上呢,却有太多的问题,他呀,在家里呢,长期啊被男方家庭暴力PUUA,十多年的婚姻当中,除了自己日常的工作,还得承担家庭所有的开销和照顾孩子的义务,却呢,没有换来男方的珍惜,而男方呢,每天除了工作就是打游戏,回到家里呢,要求呢还不少,卫生呢要打扫的干干净净,饭呢还要做的好吃,一旦不合他的心意,就开始发脾气,打人骂人,而且啊,在打骂我的。
当事人的时候也从来不避讳孩子,让孩子呀长期生活在恐惧中,后来导致孩子也不尊重他,甚至也跟男方一起骂他,就这样的生活,我的当事人过了十多年,后来实在是忍受不了,才决定出去住,和男方呢分居,其实呢分居也没有解决他们之间的问题,分居后呢,男方四处找女方,由于我的当事人呀期间呢太想孩子了,在回家看孩子的过程当中,男方呀报警要扣留他,而且认为我的当事人呢精神有问题,想将他送进精神病院,当事人呀实在没有办法才向我们求助,好在律师介入的比较早,最终呢没有被警察和120带走,也是因为出了这件事情,在后来接触的过程当中,我们。
怎么样,律师几乎充当了当事人的保镖,后面和男方见面谈判呢,都是律师出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一方面希望不激怒男方,化解双方之间的对立情绪,另一方面呢,更希望尽快的离婚,赶紧呢,让我的当事人从这段婚姻当中脱离出来,好在经过3个月的努力,双方呀算是达成了和解协议,房产、孩子、车辆、存款都达到了我当事人的诉求,关键呀是在这个过程当中,男方也算是同意了离婚,对立情绪也没有那么大,毕竟呢,夫妻一场,还有一个孩子需要共同抚养,算是一个比较满意的结果吧。其实呀,这个案件呢,法律关系上并不算太复杂,能做到这个结果,关键的一点在于能不能。
真把客户的事情当成自己的事情来办,这是衡量一个律师是否值得委托最根本的一条,也就是我们常说心里有数,竭尽所能,能做到这8个字,就是一个值得客户信赖的好律师。
女方为了快速离婚,在离婚诉讼中给男方4万补偿款并且未分割男方名下的存款,但没让法官写双方各自名下财产各归各有,无其他争议。男方以此为由进行离婚诉讼要求分割女方大额支出,案件经历一审、二审,女方胜诉。 结果是圆满的,过程很让女方煎熬,离婚诉讼中把条款写全,可以避免这样的麻烦。
为购置二套房少出首付比例,男方将其名下首套房以买卖之名过户到女方父亲名下,实际并未支付房屋对价款。 时间很快,七年已过,男女双方婚姻出现危机涉诉,诉争房产因涉及第三人利益无法在离婚案件中直接处理。 以诉促调,找到各方共同在意的点,为委托人排忧解难,成功将涉案房屋过户给男方儿子所有,各方再无争议,也避免了家庭成员之间的对峙和冲突。
北京法院 二审 民事案件 近一年 改判率7.71%,本案女方父母出资给子女购房,一审出资性质没有被认定为借款,二审成功撤销一审判决认定购房出资为借款实属不易✊ 除结合各方存在亲属关系且男女双方尚在离婚诉讼的背景外,还要结合各方对于借款或赠与过程、动机的陈述性意见,看能否得出出资系赠与大额财产的推断。 从价值导向角度看,成年子女购房不是父母的义务,特别是在当前高房价背景下,因子女经济条件有限父母在其购房时给予资助属于常态,除明确表示赠与的以外,应视为以帮助为目的的临时性资金出借,子女负有偿还义务。
🚩当事人能够起诉要求解决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吗? 在分割财产时,应当按照下列原则: 🌹首先是意思自治原则。即双方按照自己的意愿达成分割财产的协议,根据协议来处理财产。 🌹其次是区分共同所有和个人所有原则。如果双方协议未成,那么对于双方同居期间的财产,要区分财产的性质,是共同所有还是个人所有,如果财产是属于共同所有的性质,则应该平均分割,如果是个人所有的性质,则谁的财产归谁所有。 🌹再次是一般共有原则。即如果财产性质不明时,无法认定财产是属于双方共同所有还是个人所有,则一般认定为双方共同所有,进行平均分割。 🌹最后是照顾妇女、儿童权益和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即在财产分割过程中,适当照顾女方和抚养儿童一方的权益;在一方有过错的情况下,分割财产适当照顾无过错方的权益。 司法实践中,以上4个原则有适用的先后顺序,应依次进行处理,不能片面适用。 🍀单纯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法院不予受理。对于因为同居,女方主张青春损失费或者女方以同居期间多次怀孕人流等原因影响身体健康为理由要求男方赔偿,以上情形属于同居造成的后果,无合法婚姻为前提,故无法律依据,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北京法院 二审 民事案件 近一年 改判率7.71%,本案女方父母出资给子女购房,一审出资性质没有被认定为借款,二审成功撤销一审判决认定购房出资为借款实属不易✊ 除结合各方存在亲属关系且男女双方尚在离婚诉讼的背景外,还要结合各方对于借款或赠与过程、动机的陈述性意见,看能否得出出资系赠与大额财产的推断。 从价值导向角度看,成年子女购房不是父母的义务,特别是在当前高房价背景下,因子女经济条件有限父母在其购房时给予资助属于常态,除明确表示赠与的以外,应视为以帮助为目的的临时性资金出借,子女负有偿还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