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居住权的房子能继承吗?

2021-12-30 09: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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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建国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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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 不可以继承。房屋居住权作为一种特殊的财产权利,从房屋所有权中脱离出来后,具有很强的人身性,即居住权只能依附于特定的人,伴随具有居住权人的终生,随着居住权人死亡,居住权也随之消亡。即拥有居住权的人死亡后,并不产生遗留居住权这种财产作为遗产继承的可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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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段建国
2024-03-23 08:19:04
段建国律师,本科学历法学专业;电话:13501131448;执业证号:11101198710150208;目前就任于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段建国律师擅长立遗嘱、继承、起诉离婚、债权债务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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