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确认的意思

2021-12-30 14:3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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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权确认实质上就是股东资格的确认。在设立公司的过程中会有许多法律文件对公司的股东身份、持股比例进行明确,成为公司股权确认的主要证据,如公司股东发起人协议、公司章程、出资证明书、股东会会议纪要、公司经营过程中形成的决议文件、公司股东名册、工商部门登记文件等,这些都可作为判断是否享有公司股权的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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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2024-05-18 10:5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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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财产无法确认归属怎么办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夫妻财产无法确认归属怎么办

    内容:夫妻财产无法确认归属怎么办在夫妻双方没有财产约定或约定不明,无法直接判定时,则当事人应对自己的主张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夫妻财产分割的问题1、一方隐匿、转移共有财产以及虚构债务的情形时有出现,法院认定难。企业改制后,一方取得的企业股权或者买断工龄的补偿费,是作为个人财产还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认识不一,也无确定的标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知识产权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那么夫妻财产无法确认归属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2.11497人收看
  •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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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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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确认股权的诉讼时效期限一般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股权质押登记材料有哪些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股权质押登记材料有哪些

    内容: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流程1、融入方、融出方、证券公司各方签署《股票质押回购交易业务协议》;2、证券公司根据融入方和融出方的委托向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交易申报;4、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依据深交所确认的成交结果为股票质押回购提供相应的证券质押登记和清算交收。那么股权质押登记材料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2.10628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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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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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之间股权代持纠纷怎么办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公司之间股权代持纠纷怎么办

    内容:)中对股权代持的问题处理作出了司法解释,首次明确表明了我国法律对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投资人的股东资格的确认,对于实际投资人与名义股东之间的代持协议的效力问题,司法解释三规定只要相关协议不存在《民法典》(2021.1.1生效)规定合同无效的情形,则应认定代持协议合法有效,一般情况下,如果实际投资人与名义股东就股权及收益归属产生纠纷发生争议时,他们之间的代持协议的效力问题就备受关注,对此,我国《公司法》并没有对&ldquo。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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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广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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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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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共同财产中的股权分割存在哪些问题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夫妻共同财产中的股权分割存在哪些问题

    内容:存在如何确认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股权,如何操作即对于增加投资的股权、股息如何认定其性质的问题以及双方争要股权如何确定补偿款的作价。一般而言,共同财产包括在约定财产制下将个入的婚前财产约定为共有;男女婚前共同投资和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取得的股权。例1:马某(女)诉何某(男)离婚一案,要求将男方隐匿的财产和股权全部判归自己其他公司股票一人一半。何某称股票有他人委托炒股的不能分割,其中自己的一万多股票同意给女方一半。男方在三个公司的股份经股东同意平均分割。那么夫妻共同财产中的股权分割存在哪些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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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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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合同纠纷、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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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权质押融资模式有哪些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股权质押融资模式有哪些

    内容:股权质押融资的分类1、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质押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另外,以国有资产投资的中方投资者股权质押,实现质权时必须经有关国有资产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并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经确认的评估结果应作为该股权的作价依据。那么股权质押融资模式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2.02.101015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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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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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查询股权质押情况?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如何查询股权质押情况?

    内容:查询一个公司股东的股权质押情况,需要持该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和单位介绍信到登记机关进行企业档案查询。二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不是法定变更事项,可以不在登记机关履行变更登记程序。关于如何确认该公司股权是否真的在质押的问题比较简单,要求质押方提供在登记机关办理股权出质登记时登记机关出具的《股权出质登记核准通知书》就可以。那么如何查询股权质押情况?。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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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0852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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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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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权部分转让如何确认债权债务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股权部分转让如何确认债权债务

    内容: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股权转让合同应当遵守合同法的一般规定。至此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定程序才告完成。那么股权部分转让如何确认债权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1.30468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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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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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权确认实质上就是股东资格的确认。在设立公司的过程中会有许多法律文件对公司的股东身份、持股比例进行明确,成为公司股权确认的主要证据,如公司股东发起人协议、公司章程、出资证明书、股东会会议纪要、公司经营过程中形成的决议文件、公司股东名册、工商部门登记文件等,这些都可作为判断是否享有公司股权的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股权质押后还可以资产抵押吗,有哪些区别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股权质押后还可以资产抵押吗,有哪些区别

    内容:如果股权质押在先,且质押合同中就公司财产抵押、处置等有限制性规定的,遵从股权质押协议的约定,如有违反,可以追究出质人的违约责任。如果公司财产抵押办理了登记,已经依法设立,通常情况下也不能以股权质押在先要求撤销财产抵押或确认无效。那么股权质押后还可以资产抵押吗,有哪些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2.10462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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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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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权转让合同被确认无效受让方盈亏应作以下处理:1、转让方有过错的,应当赔偿受让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2、转让方应当返还因股权转让合同取得的财产;3、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股权转让纠纷的管辖权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股权转让纠纷的管辖权

    内容:具体到股权转让纠纷,股权转让这一义务属于反映此类合同本质特征的义务,则以履行股权转让义务一方所在地或转让股权的行为地(即公司住所地)作为合同履行地,如上所述,在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关于合同纠纷的规则确认股权转让纠纷地域管辖的基础上,仍需根据诉争议标的的种类进而确定合同履行地,故股权转让纠纷应依据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来确定管辖法院,第72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翁玉素律师
    2024.03.14372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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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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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长期股权投资确认时间有五个条件,当这五个条件全都满足时,便可以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这五个条件分别为:1、公司内部股东大会已经批准;2、需要外部审批的已经得到外部的审核同意;3、已经履行了财产交割手续;4、已经支付了大部分款项,或者说后续支付款项没有障碍;5、已经实质控制了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如何取得股权质押登记凭证?

    李广荣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广荣

    如何取得股权质押登记凭证?

    内容:e、调查确证实现质权的可能性和质权下权益的可靠性。质押人为股权所在企业外他人提供质押担保的,即使获得有权部门批准,质押人必须同时列为借款人,质押人以所持股权为自身借款提供担保的,其配偶必须到场签字确认文件。b、股权合同签订后,应力求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那么如何取得股权质押登记凭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广荣律师
    2022.02.10111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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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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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股权纠纷怎么处理(公司股权退出怎么处理)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公司股权纠纷怎么处理(公司股权退出怎么处理)

    内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 》 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4、隐名股东或实际出资人转让股权引起的纠纷案件涉及到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纠纷时,一般应将显名股东列为被告,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赵金保律师
    2024.01.24289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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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股权纠纷怎么处理,如何避免股权纠纷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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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铭芝

    公司股权纠纷怎么处理,如何避免股权纠纷

    内容:股权纠纷的处理方式有:由股东、公司之间协商进行处理,公司股权纠纷怎么处理1、法律分析:股权纠纷处理方式如下:当事人双方协商处理,股权转让双方之间的纠纷应列合同的相对人为被告,涉及到公司利益的,应列公司为第三人,4、法律分析:股东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诉讼等方式处理,具体的处理方式及流程应视纠纷的具体情况而定,股权转让纠纷中涉及公司决议无效或撤销,当事人起诉请求确认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无效或者请求撤销上述决议的,应当列公司为被告。

    郭铭芝律师
    2024.01.31446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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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权质押如何处置资产?如何进行转让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股权质押如何处置资产?如何进行转让

    内容:股权质押和财产抵押对对应的标的物属于不同的权利主体,股东将股权质押,不影响公司将财产抵押。如果公司财产抵押办理了登记,已经依法设立,通常情况下也不能以股权质押在先要求撤销财产抵押或确认无效。对于出质股东擅自转让质押股权的效力,应从债权行为效力和物权效力分析。当然,实务中,由于非上市公司的股权确认以及股权质押、转让都应由工商登记机构登记,所以,除非因工商登记机构的重大过失致质押股权未登记,受让人关于其为善意的主张难以得到法院的支持。那么股权质押如何处置资产?如何进行转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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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0233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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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权确认之诉的起诉状应写明以下内容:1、原被告双方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内容;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股东股权质押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股东股权质押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内容:债务人自己或他人以股权提供担保,这种担保方式称为股权质押。债权人在接受他人的股权质押时,需要与对方签订股东股权质押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而股权质押作为权利质押的一种形式自有其特殊性,在签订质押合同时需要加以关注。股东股权质押合同的注意事项:一、债权人应确认提供股权质押的质押人是否真正拥有该股权或者是否对该股权是否有处分权,否则,即使签订了股权质押合同,该合同的效力也存疑,无法达到保障债权的目的。若债权人接受上述被禁止转让或仍在限制转让期间内的股权质押,则以该股权出质的行为无效,由此签订的质押合同无效。那么股东股权质押合同签订注意事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2.10711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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