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多少年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费

2021-12-31 18:3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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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红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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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 失业前在原单位缴纳失业保险金满一年以上,失业后就可申请失业保险金的领取。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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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刘晓红
2024-05-04 11:01:49
刘晓红律师,硕士学历法学专业;电话:18310026816;执业证号:11101201511566017;目前就任于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刘晓红律师擅长合同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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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失业保险是一种社会共济性的风险分担机制,其运作的原理在于:(1)在就业者群体和失业者群体之间分散风险;(2)在同一劳动者就业时期与失业时期之间分散风险。因此,劳动者没有失业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其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也是不予返还的,应当将其全部纳入失业保险基金中统筹使用,这也是与失业保险制度的宗旨相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 单位交社保和自己交社保有什么区别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单位交社保和自己交社保有什么区别

    内容:4、缴费金额不同单位交社保,职工个人只需要缴纳部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事业保险费用,单位承担大部分保费,3、缴费基数和比例不同单位给员工缴纳的职工社保,缴费基数是根据当地上年度的平均工资计算的,并且由单位和参保人按比例共同缴纳,以职工养老保险为例,单位缴费比例为16%,个人缴费比例为8%,个人承担的压力要小很多,2、参保险种不同单位所缴纳的社保包含五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五个险种,有些单位还会给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也就是我们常说的&ldquo,而自己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社保只能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个险种,部分地区还可以缴纳失业保险,其余险种和住房公积金个人是无法缴纳的,所以职工社保的对应的待遇福利无法享受,所以两两相比,可以看出在单位上班缴纳职工社保更加划算且有优势,尤其对想要在城市站稳脚跟的外地人来说,随着社保体系的完善,缴纳社保所带来的福利越来越多,参保人数也变得更多,其中包含很多没有工作单位的灵活就业人员自己参保。

    许瑞林律师
    2023.06.30328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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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未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未足额缴纳社保怎么要求赔偿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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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一凡

    未足额缴纳社保怎么要求赔偿

    内容: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保,导致劳动者受到损失,想通过诉讼主张赔偿是有条件限制的,(养老、工伤、医疗、生育、失业),对于劳动者个人而言,养老金和工伤赔偿的金额是受社保缴纳基数影响最大的两项,所以,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保,劳动者退休后的养老金肯定会变少,如果发生工伤,赔偿金额也会变少,只有一种情况,单位明确不愿意补缴社保基数差,导致劳动者工伤赔偿金降低,劳动者才有可能通过诉讼手段获得工伤待遇损失的赔偿,如果单位明确不愿意不缴社保基数差,导致劳动者退休后养老金减少,劳动者也很难通过诉讼手段要到赔偿,一者,仲裁委和法院不会对未发生的事情进行裁判,再者,养老金每年都在变化,裁判机关也无法预测出劳动者未来的退休金,这种诉讼也是徒劳无功,而未足额缴纳社保这种情况,不在法律规定的受案范围内,所以劳动者要求赔偿的话,仲裁委和法院通常是不会受理的,劳动者要求单位以现金方式赔偿未足额缴纳的社保,这种诉求很难在仲裁委或法院立案,即便成功立案也不可能得到支持。

    杨一凡律师
    2023.07.12259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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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用人单位不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会被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 企业支付给农民合同制工人的工资应纳入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基数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企业支付给农民合同制工人的工资应纳入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基数

    内容:劳动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市有关失业保险的规定裁定,农民合同制工人不在失业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之内,企业不应为他们缴纳失业保险费。法院根据有关法律和行政规定,判决企业应当将支付给农民合同制工人的工资纳入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基数,即为农民合同制工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在此,劳动者既包括为城镇劳动者和农民合同制工人。由于该企业在农民合同制工人就业时没有将支付给他们的工资纳入失业保险费缴费基数,不符合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因此,应当补缴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以保证在该企业工作的农民合同制工人失业后,能享受一次性生活补助。那么企业支付给农民合同制工人的工资应纳入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基数。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1.07715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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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2、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3、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4、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 离职当月员工社保谁来缴纳?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离职当月员工社保谁来缴纳?

    内容:也就是说,像上述提到的职工离职后,当月马上入职新的单位,这个月的社保应当由原单位来缴纳,《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用人单位当月发放工资的就应当缴纳社保,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即使在职时间未满全月,单位也应当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社保费,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须按规定按月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张嘉娱律师
    2023.07.12993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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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有什么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申请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有什么

    内容:二、领取标准失业金的数额根据参保人员的个人实际缴费年限、月平均工资以及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等因素计算,最高不超过该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符合上述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可以根据个人实际情况申请领取失业金,领取标准将根据相应的公式进行计算,并按月领取,其中,个人实际缴费年限指参保人员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总缴费年限指规定缴费年限之和,最高不超过15年,失业金是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旨在为失业人员提供一定的经济救济和帮助他们重新就业,总之,失业金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和帮助其尽快重新就业而设立的救济制度,下面将详细介绍失业金的领取条件和标准。

    荣静月律师
    2023.06.30645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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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 上海最低工资标准缴纳五险一金_月工资最低标准算不算扣除保险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上海最低工资标准缴纳五险一金_月工资最低标准算不算扣除保险

    内容: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是否扣除“五险一金”,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以及通过补贴伙食、住房支付或提供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收入,不得抵扣最低工资标准。至于个人部分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是否在最低工资标准里予以扣除,国家并无统一规定,只能适用当地具体规定了。

    任冰峰律师
    2022.09.08238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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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缴纳失业保险费最长可以超过十年。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等。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 失业金领取标准是什么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失业金领取标准是什么

    内容:③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金的领取期限《失业保险条例》规定: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①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当你失业时,只要符合领取条件,就能领取失业保险金,此时才是失业保险金发挥作用的时候,另外,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是不能同时申领的,只能二选一,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有何不同,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周春花律师
    2023.07.04622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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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未按实际工资缴纳社保是否违法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未按实际工资缴纳社保是否违法

    内容: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社会保险基金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应专款专用,不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以任何形式侵占或者挪用。

    陈宗琼律师
    2022.03.2993人收看
  • 李广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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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向单位索要追偿期已缴纳的保险费而不给怎么处理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向单位索要追偿期已缴纳的保险费而不给怎么处理

    内容:据此,劳动者也无权放弃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权利。换言之,不论劳动者是否提出请求,用人单位都应该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中其应缴比例,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以及标准不因劳动者的单方意愿而予以减免。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那么向单位索要追偿期已缴纳的保险费而不给怎么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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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9200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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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失业险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领取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失业险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领取

    内容:被裁员工可以到当地劳动局进行失业登记,然后在一定时间内领取失业金,首先,办理失业登记以后的第六个月起,才能领取失业金,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失业险的相关规定和领取条件,因此,在领取失业险之前,申请人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一般来说,领取失业险的条件包括以下方面:一、已经缴纳了一段时间的社会保险失业险是在职员工社会保险的一项,因此,只有已经缴纳了一定时间的社会保险的人才可以领取失业险,失业险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领取失业险是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旨在为失业者提供经济援助。

    刘晓红律师
    2023.06.20717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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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保缴费比例,以3000元社保基数为例,各地社保标准有差异,仅供参考:1、养老保险:公司缴20%,也就是600元;个人缴8%,240元。2、失业保险:公司缴1、5%,也就是45元;个人缴0、5%,15。3、工伤保险:公司缴1、0%,也就是30元;个人不缴。4、生育保险:公司缴0、8%,也就是24元;个人不缴。5、医疗保险:公司缴10%,也就是300元;个人缴2%+3元,即60+3元。《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四条 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具体时间、步骤由国务院规定。第七十一条 国家设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由中央财政预算拨款以及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构成,用于社会保障支出的补充、调剂。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运营机构负责管理运营,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保值增值。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的情况。国务院财政部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审计机关对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实施监督。
  •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需要缴纳社保吗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需要缴纳社保吗

    内容: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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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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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工作单位才能缴纳,因为我们要缴纳的是失业保险,并不是养老、医疗这样的保险,所以必须要你有工作单位的时候才能够缴纳。《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 单位只给缴纳了工伤保险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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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只给缴纳了工伤保险怎么办

    内容:单位只给缴工伤保险是违反劳动法。当事人可以与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是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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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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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加收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则处以罚款。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能够缓缴、减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申请失业金对以后有什么影响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申请失业金对以后有什么影响

    内容: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失业人员,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条件的,经办机构应予以发放&rdquo,也就是说,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不影响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同时,也不会因为以个人身份参加了养老保险而停发失业保险待遇,只要失业人员和单位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且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期间,可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未出现依法应当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情形的,经办机构不得停发失业保险待遇。

    邢颖律师
    2023.01.1344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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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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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失业前在原单位缴纳失业保险金满一年以上,失业后就可申请失业保险金的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 企业不给社保如何赔偿员工损失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企业不给社保如何赔偿员工损失

    内容:因此,企业应当认真履行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义务,确保员工的权益得到保障,并且避免自身受到相应的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因此,如果企业未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导致员工产生相关经济损失,如医疗费用、失业补助金等,企业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二、企业不给员工缴纳社保的赔偿责任除了受到法律处罚之外,企业未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还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3.企业一方面需要承担较高的处罚和法律责任,另一方面还需要为员工补缴相关社保费用和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从而导致企业财务状况恶化,甚至可能会给企业带来破产甚至倒闭的风险。

    郭铭芝律师
    2023.06.26581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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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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