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能不能主动放弃担保

2021-11-08 10:2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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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
2024-05-04 12:25:34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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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债权人能要求担保人还钱。担保人需要按照约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保证责任,但是担保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 混合担保中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怎么办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混合担保中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怎么办

    内容:混合担保中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怎么办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1个月后,丙找到甲、乙,称该表具有纪念意思,其妻不同意自己以手表提供担保,希望乙放弃该担保并解除担保合同。6个月后,甲无力还款,乙便找丁,要求其承担保证责任。丁以乙无故放弃丙的担保物为由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本案中,由于乙放弃了物的担保,即放弃了丙所提供的价值6万元的手表的担保责任,损害了保证人丁的权益,故丁只需在4万元的范围内承担保责任,对剩余的6万元债务不必承担保证责任。那么混合担保中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2.0785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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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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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免除,债权人是否免除或部分免除担保人担保责任,这是债权人的权利。免除担保人责任后,实际上是降低了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能力,可以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权利,在只有一个担保人的情况下,不会涉及其他问题。如果存在共同担保的情况,债权人免除或部分免除担保人担保责任的,其他担保人在债权人免除的范围内,免予承担担保责任。担保人的分类担保人的分类主要依据担保的方式,而担保的方式为四种:抵押、质押、保证、抵押加保证。债权人所享有的权利只能使用一次,对于一个人进行使用,重复使用将没有效果。所以在确定免除担保人的责任的时候,当事人一定要谨慎选择和考虑,确定在这之后自己将不会使用,不会造成当事人自己的损失,所以债权人要认真进行权利使用的选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八条【保证担保与物的担保并存时保证责任的承担】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 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时保证人如何承担责任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时保证人如何承担责任

    内容: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的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担保法的司法解释中对担保法的规定作了一定的限制,明确只有在债权人放弃属于债务人自己的抵押权的情况下才能适用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的规定。因此,保证人应当在其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那么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时保证人如何承担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2.09492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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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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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债权人怎样免除担保人的责任?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债权人怎样免除担保人的责任?

    内容:债权人对于担保人责任的免除一般为明示行为。所谓免除,是指债权人部分或全部免除债务人的债务,从而部分或全部消灭合同权利义务的单方法律行为。债权人未明确表示放弃部分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只是选择性起诉债务人或部分保证人。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那么债权人怎样免除担保人的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2.09308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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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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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应当实现被担保债权的情况是:1、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2、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 债权人放弃抵押担保可以么?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债权人放弃抵押担保可以么?

    内容:这里的“放弃”是指债权人的明示放弃,明示放弃主要包括两种情形:一是债权人用书面的形式明确表示放弃担保物权,例如,债权人与债务人或者提供担保的第三人以签订协议的方式同意放弃担保物权。那么债权人放弃抵押担保可以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2.10290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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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合同纠纷、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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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免除,债权人是否免除或部分免除担保人担保责任,这是债权人的权利。免除担保人责任后,实际上是降低了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能力,可以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权利,在只有一个担保人的情况下,不会涉及其他问题。如果存在共同担保的情况,债权人免除或部分免除担保人担保责任的,其他担保人在债权人免除的范围内,免予承担担保责任。担保人的分类担保人的分类主要依据担保的方式,而担保的方式为四种:抵押、质押、保证、抵押加保证。债权人所享有的权利只能使用一次,对于一个人进行使用,重复使用将没有效果。所以在确定免除担保人的责任的时候,当事人一定要谨慎选择和考虑,确定在这之后自己将不会使用,不会造成当事人自己的损失,所以债权人要认真进行权利使用的选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八条【保证担保与物的担保并存时保证责任的承担】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 债权人放弃抵押保证人相应免责的原因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债权人放弃抵押保证人相应免责的原因

    内容:我国担保法第28条也规定,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以上各国法律都规定因债权人的行为致使物的担保消灭或者减损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其原因是债权人的行为损害了保证人的清偿代位权。因此,若因债权人的行为导致抵押权消灭或者减损,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如果主债务人欠缺清偿能力,保证人又不能行使抵押权以资救济,难免受损害。德国民法典第776条规定,即使债权人抛弃的权利是在保证承担后才发生的,保证人仍相应地免除保证责任。那么债权人放弃抵押保证人相应免责的原因。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2.10583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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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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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能否放弃担保呢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债权人能否放弃担保呢

    内容:债权人放弃抵押担保的后果1、因主债权的消灭而消灭担保物权是从属于主债权的权利,主债权消灭的,担保物权也随之消灭。但是需要强调的是,担保物权一旦实现,无论其所担保的债权是否全部清偿,担保物权都消灭。例如,因债权人自己的行为导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了担保物权。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对保证人并无实际影响。因此,保证人应当在其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那么债权人能否放弃担保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2.09373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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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人和担保人一同欺骗债权人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担保合同。如果担保合同是债务人和担保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法院确定担保合同无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民间借贷中债权人放弃抵押担保可以吗?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民间借贷中债权人放弃抵押担保可以吗?

    内容:对此,催天下小编在下文为您具体介绍。当债权人放弃抵押担保时,担保法律关系也就随之消灭,但是主债权债务关系仍然是存在的,仍然需要履行。总的来说,在共同担保中,债权人放弃抵押担保涉及的主体较多,关系也比较复杂。而当担保物权为债务人所提供时,情况则有所不同,保证人只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使债务人本来就用来清偿债务的财产不用于清偿,势必加大了保证人的责任。那么民间借贷中债权人放弃抵押担保可以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2.09730人收看
  • 荣静月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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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一,限制债务人对担保物的使用权和处置权。其二,既然对有担保债权的优先性予以限制,就要赋予有担保债权人一定的权利为对价来实现利益衡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八条 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
  • 债权人免除担保人责任可以吗?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债权人免除担保人责任可以吗?

    内容:可以免除,债权人是否免除或部分免除担保人担保责任,这是债权人的权利。免除担保人责任后,实际上是降低了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能力,可以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权利,在只有一个担保人的情况下,不会涉及其他问题。如果存在共同担保的情况,债权人免除或部分免除担保人担保责任的,其他担保人在债权人免除的范围内,免予承担担保责任。质押期间,质物如有损害、遗失,贷款人应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目前,一般要求所购房屋的开发商为担保人。保证人发生变更的,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担保手续,未经贷款人认可,原保证合同不得撤销。那么债权人免除担保人责任可以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2.10130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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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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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担保无效的情况下,保证人不需要承担保证的责任,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而造成损失的,保证人可以起诉债权人和债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第三十一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第三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债权人与债务人恶意串通,担保人可以起诉债务人和债权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条【保证责任的免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一) 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二) 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 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 有明确的被告;(三)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 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 担保人是否要偿还债务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 担保人是否要偿还债务

    内容:现在徐某生意失败,无法归还欠款。郑某认为那套房子不容易出手,而我经济条件较好,就说要放弃对徐某房屋的抵押权,要求作为担保人的我偿还所有欠款。徐某不履行到期债务,郑某应当优先就债务人徐某的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但郑某放弃了,那么金先生作为担保人可以在抵押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徐某设定抵押的房屋价值40万元,因此金先生在这40万元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仅需要承担10万元的担保责任,并且金先生在承担10万元的担保责任后,对徐某享有10万元的追偿权。那么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2.07784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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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担保,放弃债权担保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债权担保,放弃债权担保

    内容:免除担保人责任后,实际上是降低了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能力,可以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权利,在只有一个担保人的情况下,不会涉及其他问题,2、免除担保人责任后,实际上是降低了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能力,可以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权利,在只有一个担保人的情况下,不会涉及其他问题,担保人怎么取消担保担保人不想承担担保责任的,想解除担保合同时,可以和债权人协商,协商一致后可以解除担保合同,法律主观:担保合同 已经生效后, 担保人 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取消担保的,除非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经过 债权人 同意。

    刘晓红律师
    2023.11.30532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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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担保无效的情况下,保证人不需要承担保证的责任,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而造成损失的,保证人可以起诉债权人和债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第三十一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第三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债权人与债务人恶意串通,担保人可以起诉债务人和债权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条【保证责任的免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一) 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二) 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 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 有明确的被告;(三)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 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债权人放弃抵押担保可以吗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债权人放弃抵押担保可以吗

    内容:债权人放弃抵押担保可以吗债权人放弃抵押担保是可以的。当债权人放弃抵押担保时,担保法律关系也就随之消灭,但是主债权债务关系仍然是存在的,仍然需要履行。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当债权人放弃抵押担保并且是在共同担保或者是保证关系中,相应的保证人或者物上保证人的担保责任是会相应免除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那么债权人放弃抵押担保可以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2.07442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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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人未按时还款的,担保人需要承担责任,责任承担方式与担保性质有关。根据法律规定,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两种。若是一般保证,担保人可以行使先诉抗辩权,要求债权人先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只有当债务人财产被执行后仍有不足部分,才由担保人继续承担还款责任。而如果是连带责任,在借款人到期不还款是时,债权人就可要求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履行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 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可以吗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可以吗

    内容: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如何承担责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担保法的司法解释中对担保法的规定作了一定的限制,明确只有在债权人放弃属于债务人自己的抵押权的情况下才能适用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的规定。而当担保物权为债务人所提供时,情况则有所不同,保证人只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使债务人本来就用来清偿债务的财产不用于清偿,势必加大了保证人的责任。那么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可以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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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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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放弃向主债务人追偿后能否向担保人主张债权?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放弃向主债务人追偿后能否向担保人主张债权?

    内容:债务人逾期不偿还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主张债权。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那么放弃向主债务人追偿后能否向担保人主张债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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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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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可以不起诉债务人、只起诉担保人。一般担保会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所以保证人也是适格的被告,但是建议将债务人也列为被告。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债权人放弃抵押担保的后果有哪些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债权人放弃抵押担保的后果有哪些

    内容:例如,因债权人自己的行为导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了担保物权。我们认为,承认所有人抵押实际承认了抵押权的独立性.这与本法规定的担保物权的从属性相违背,所以本法采纳了后一种做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担保法的司法解释中对担保法的规定作了一定的限制,明确只有在债权人放弃属于债务人自己的抵押权的情况下才能适用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的规定。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对保证人并无实际影响。因此,保证人应当在其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那么债权人放弃抵押担保的后果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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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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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放弃抵押担保人相应免责的原因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债权人放弃抵押担保人相应免责的原因

    内容:我国担保法第28条也规定,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以上各国法律都规定因债权人的行为致使物的担保消灭或者减损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其原因是债权人的行为损害了保证人的清偿代位权。德国民法典第1164条规定:对人的债务人向债权人清偿的,以其可以向所有人或所有人的前权利人请求偿还为限,抵押权移转于对人的债务人。因此,若因债权人的行为导致抵押权消灭或者减损,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如果主债务人欠缺清偿能力,保证人又不能行使抵押权以资救济,难免受损害。因此,债权人如放弃抵押权,保证人应当相应地免除责任。那么债权人放弃抵押担保人相应免责的原因。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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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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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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