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需要找律师

北京律师,专业团队, 200+云律所实力在线

解决
难题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专业化团队,全程跟进
一站式解决您的法律难题

直接找律师

我需要打官司

严选律师,权威专业,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委托
律师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处理案件类型丰富,庭审经验分析
上万案件代理,胜诉率高

直接委托律师打官司

我需要详细咨询

专案咨询服务,资深律师方案定制

付费
咨询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根据实际情况量身定制专属维权方案
精准把控案件难点,寻求最优方法

直接付费咨询律师

我需要基础咨询

快速应答,高效服务,24小时在线

免费
咨询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专业认证律师,一对一在线咨询
法律问题优质解答,及时与客户反馈

等待免费咨询律师

债权人放弃抵押保证人相应免责的原因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2.02.10583人阅读
导读:

我国担保法第28条也规定,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以上各国法律都规定因债权人的行为致使物的担保消灭或者减损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其原因是债权人的行为损害了保证人的清偿代位权。因此,若因债权人的行为导致抵押权消灭或者减损,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如果主债务人欠缺清偿能力,保证人又不能行使抵押权以资救济,难免受损害。德国民法典第776条规定,即使债权人抛弃的权利是在保证承担后才发生的,保证人仍相应地免除保证责任。那么债权人放弃抵押保证人相应免责的原因。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我国担保法第28条也规定,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以上各国法律都规定因债权人的行为致使物的担保消灭或者减损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其原因是债权人的行为损害了保证人的清偿代位权。因此,若因债权人的行为导致抵押权消灭或者减损,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如果主债务人欠缺清偿能力,保证人又不能行使抵押权以资救济,难免受损害。德国民法典第776条规定,即使债权人抛弃的权利是在保证承担后才发生的,保证人仍相应地免除保证责任。关于债权人放弃抵押保证人相应免责的原因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抵押人对被担保的债权负有物的责任,保证人对被担保的债权负有人的责任。他们对债权的清偿都有利害关系。债权人免除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或者放弃抵押对另一担保人有无影响?

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限度内免除责任,许多国家的法律都有明确规定。法国民法典第2037条规定:保证被解除,当[保证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抵押权和优先权代位之时,因债权人的行为,这些权利不再能够为了保证人的利益而发挥作用。德国民法典第776条规定:债权人抛弃与债权有关的优先权、对债权存在的抵押权或船舶抵押权、对债权存在的质权或对共同保证人的权利的,保证人在因抛弃的权利根据第774条[注12]获得偿还的限度内,免除责任。意大利民法典第1955条规定:当因债权人的行为使保证人的代位在各种权利、质权、抵押权及债权人的优先权中没有效力时,保证消灭。日本民法第504条规定:依第500条的规定,有应为代位的人场合,在债权人因故意或者疏忽而将其担保丧失或减少时,应为代位的人,在因其丧失或减少致不能受偿还的限度内,免其责任。我国担保法第28条也规定,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以上各国法律都规定因债权人的行为致使物的担保消灭或者减损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其原因是债权人的行为损害了保证人的清偿代位权。所谓清偿代位,是指第三人或共同债务人之一人,因为清偿,于其求偿权之范围,债权人之债权当然移转于清偿人。这是为了保证第三人或者共同债务人的求偿权而由法律直接作出的规定。日本民法第500条规定:对于实行清偿有正当利益的人,因清偿而当然代位债权人。法国民法典第2029条明确规定:已经清偿债务的保证人,代位取得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所有权利。德国民法典第1164条规定:对人的债务人向债权人清偿的,以其可以向所有人或所有人的前权利人请求偿还为限,抵押权移转于对人的债务人。香港《法律修订及改革(综合)条例》第15条也有明文。在保证人代位的情况下,不但债权本身转移,从属于债权的一切权利,如从债权、担保物权、优先权等,均移转于保证人。

因此,若因债权人的行为导致抵押权消灭或者减损,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如果主债务人欠缺清偿能力,保证人又不能行使抵押权以资救济,难免受损害。因此,债权人如放弃抵押权,保证人应当相应地免除责任。

根据法国判例法,债权人的权利和担保,保证人在承担义务时已经知悉的,保证人才可以之作为抗辩理由,因此保证人不得援用在保证成立之后设定的权利和担保。德国民法典第776条规定,即使债权人抛弃的权利是在保证承担后才发生的,保证人仍相应地免除保证责任。英国判例法认为,保证人可以请求债权人交付因判决或担保而占有的一切有形财产和权利财产;无论财产担保是在保证合同订立之前还是之后设立的,债权人是在保证合同订立之前还是之后占有该项财产的,保证人在订立保证合同时是否知悉债权人另设有财产担保。我国则没有明确规定。笔者赞成德国法和英国法的规定,不论抵押是在保证之前还是之后成立,债权人放弃抵押的,保证人都可以之抗辩。其原因是保证人和抵押人承担的责任不同,保证人有代位利益,而抵押人则没有,若债权人放弃抵押,有可能影响保证人的利益。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 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在线 问题仍未解决?真人1对1咨询为您解答

  • 213位律师在线
  • 已服务23.5万人
  • 5分钟内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