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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公司破产债权的规定有什么呢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民间借贷公司破产债权的规定有什么呢
内容:企业破产了,民间借贷还不上,法人坐牢后出来还要还吗1、如果是法人自己以个人名义借的,那么无论是否坐牢,债务始终是不能被豁免的,坐牢出来之后,借别人的款还得继续履行还款责任和义务,民间借贷公司破产债权怎么办法律主观:公司破产后债权的处理方式:应当公司终止后,由公司自行或债权人申请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清理债权、债务同时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6、法律主观:民法典对民间借贷的规定包括禁止高利贷,当事人约定的利率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范围,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对于借贷合同,应当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约定的条款也不得违反法律及违背公序良俗。
杨一凡律师2023.11.08904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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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民间借贷中,可以委托办理债权转让事项。如果代理人依法获得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则可以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转让借贷的债权,可以与受让人协商,并且可以代替债权人去通知债务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第一百六十三条 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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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债权人深陷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民间借贷债权人深陷
内容:民间借贷人深陷一家明星企业濒临破产,政府义不容辞积极介入,而债权人却毫不领情甚至宣称,在有政府干预的情况下,即使获得80%的债务清偿也不情愿;在没有干预的情况下,哪怕只获得20%的清偿也接受。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今年5月,周国杰携妻儿再次失踪,造成了债权人集体恐慌。通过舟山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立案侦查后,周国杰又被公安人员从上海押解回舟山。那么民间借贷债权人深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2022.02.10121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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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民间借贷中的债权是可以转让的。民间借贷中债权人转让债权,是指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前提下,债权人将其债权转让其给第三人享有,从而使第三人取代出借人地位,债权主体发生变更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举个例子,最初,甲向乙借款,甲是债务人,乙是债权人,后来乙将债权转让给丙,就变成了丙是债权人,甲需要向丙履行还款义务。在全部债权转移的情况下,第三人与原借款人形成债权债务关系,成为新的债权人;在部分债权转让中,第三人与原出借人同享有债权。也就是说,如果乙把全部债权转让给了丙,则丙是甲的债权人;如果乙只转让了部分,则乙、丙都是债权人,甲需要向他们两个履行还款义务。除法律规定禁止转让情形外,出借人转让债权无需作为债务人的借款人的同意,只要通知债务人即可。根据合同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者,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九条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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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中对于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未约定利息怎么办?
许瑞林律师
民间借贷中对于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未约定利息怎么办?
内容:因此,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但如果债务人逾期还款,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自逾期之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向债权人支付利息。那么民间借贷中对于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未约定利息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2022.02.09794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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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中债权人放弃抵押担保可以吗?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民间借贷中债权人放弃抵押担保可以吗?
内容:对此,催天下小编在下文为您具体介绍。当债权人放弃抵押担保时,担保法律关系也就随之消灭,但是主债权债务关系仍然是存在的,仍然需要履行。总的来说,在共同担保中,债权人放弃抵押担保涉及的主体较多,关系也比较复杂。而当担保物权为债务人所提供时,情况则有所不同,保证人只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使债务人本来就用来清偿债务的财产不用于清偿,势必加大了保证人的责任。那么民间借贷中债权人放弃抵押担保可以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2022.02.09725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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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民间借贷中的债权是可以转让的。民间借贷中债权人转让债权,是指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前提下,债权人将其债权转让其给第三人享有,从而使第三人取代出借人地位,债权主体发生变更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举个例子,最初,甲向乙借款,甲是债务人,乙是债权人,后来乙将债权转让给丙,就变成了丙是债权人,甲需要向丙履行还款义务。在全部债权转移的情况下,第三人与原借款人形成债权债务关系,成为新的债权人;在部分债权转让中,第三人与原出借人同享有债权。也就是说,如果乙把全部债权转让给了丙,则丙是甲的债权人;如果乙只转让了部分,则乙、丙都是债权人,甲需要向他们两个履行还款义务。除法律规定禁止转让情形外,出借人转让债权无需作为债务人的借款人的同意,只要通知债务人即可。根据合同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者,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九条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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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是民间借贷所允许的吗?是否应当取得借款人同意?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债权转让是民间借贷所允许的吗?是否应当取得借款人同意?
内容: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债权转让是民间借贷所允许的吗?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民间借贷债权转让,是否应当取得借款人同意?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根据该条法律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债权转让是不用经过借款人同意的。也就是说,债权人在债权转让后,应该通知借款人,通知义务的履行,就代表着债权转让对借款人已经发生了效力。借款人接到债权转让的通知后,就应该按照通知上的要求,在款项到期后,将通知上载明的具体金额偿还给债权受让人。那么债权转让是民间借贷所允许的吗?是否应当取得借款人同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2022.02.09613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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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中债权债务可以继承吗?
陈宗琼律师
民间借贷中债权债务可以继承吗?
内容:如果民间借贷的借款人死亡,并且留有遗产,继承人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向出借人清偿债务。共同分割承担债务属于继承人内部约定,同时需明确该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就当由夫妻共同偿还。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他共同继承人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那么民间借贷中债权债务可以继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2022.02.09835人收看 -
陈凯旋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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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中债权人可以委托他人起诉吗?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民间借贷中债权人可以委托他人起诉吗?
内容:民间借贷案件的当事人如果要委托律师去办理的话是可以,但必须要能够找专业对口的律师,让他们能够真正的帮助自己去维权。那么民间借贷中债权人可以委托他人起诉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2022.02.09161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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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转让债权的方式是:1、在保证期限内转让,贷款人将债权转让给他人,必须在保证期限内完成;2、在原保证范围内转让,因保证人只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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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中担保人代偿后债权是否归担保人?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民间借贷中担保人代偿后债权是否归担保人?
内容:民法典规定,担保人代偿债务后,债权就会消灭,所以债权不归担保人所有,担保人对债务人享有追偿权。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那么民间借贷中担保人代偿后债权是否归担保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2022.02.09893人收看 -
李广荣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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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中债权人应该怎么追索利息?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民间借贷中债权人应该怎么追索利息?
内容:但是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约定了利息问题,出借人就可以索要利息。那么民间借贷中债权人应该怎么追索利息?。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2022.02.09324人收看 -
荣静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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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中债权人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民间借贷中债权人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内容:在民间借贷中,借贷纠纷随处可见,虽然很多纠纷债权债务关系非常明确,但是却因债务人无力偿还而导致债权人的债权不能实现。作为担保人,也应充分了解被担保人的资信状况,否则,在被担保人不能还款时自己会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当纠纷发生之后,出借人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及其他能够证明法律关系存在并实际交付借款的证据,用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数额相对较大的民间借贷中,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提供财产抵押或由他人担任担保人。那么民间借贷中债权人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2.02.09504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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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中借款人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民间借贷中借款人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
内容:借款人是属于债务人,借款人是指向贷款人借款的人,借款人承担如期偿还本金和利息的责任。第一百九十七条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一百九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那么民间借贷中借款人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2022.02.09512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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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间借贷中实现债权的方法有哪些?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在民间借贷中实现债权的方法有哪些?
内容:实现债权就是债的实现,表明的是一种状态。那么在民间借贷中实现债权的方法有哪些?司法实践中,若是债权人未提出续冻、续封申请,法院不会主动续保,因此应牢记到期时间点,提前提醒法官续保。若债权人有委托律师代理,依然应当提醒律师及时提交续保申请,否则律师难免出现疏漏,使债权人蒙受损失。对于民间借贷的正式监管要晚于银行借贷,因此民间借贷也存在着许多暂时无法全面预测到的风险问题。在借贷关系发生时,对于借据书应书写规范,防止歧义,在填写借贷合同时,应该注意空格的地方,以免被不法分子利用。对于民间借贷存在的风险不容小觑,提前对风险进行预防是有必要的。那么在民间借贷中实现债权的方法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2022.02.09468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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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中的不动产债权的有效期多久?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民间借贷中的不动产债权的有效期多久?
内容:主张不动产债权的,债权有效期一般是3年,从债权到期时开始计算。如果主张返还不动产物权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这条规定的就是浮动抵押。那么民间借贷中的不动产债权的有效期多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2022.02.09395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房产纠纷、合同纠纷、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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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债权能转让吗?债权转让是否需要借款人同意?
李广荣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民间借贷债权能转让吗?债权转让是否需要借款人同意?
内容:在民间借贷中,债权是可以转让的,只要双方之间达成转让协议就可以了,在债权转让后,需要书面通知债务人。因此,贷款人只转让从债权而不转让主债权的,保证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根据该条法律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债权转让是不用经过借款人同意的。也就是说,债权人在债权转让后,应该通知借款人,通知义务的履行,就代表着债权转让对借款人已经发生了效力。借款人接到债权转让的通知后,就应该按照通知上的要求,在款项到期后,将通知上载明的具体金额偿还给债权受让人。那么民间借贷债权能转让吗?债权转让是否需要借款人同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广荣律师2022.02.09810人收看 -
毋磊颖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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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间借贷中如何维护债权人的权益?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在民间借贷中如何维护债权人的权益?
内容:民间借贷中债权人如何维护权益?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还款期限届满,借款人拒不还款,债权人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若该借款发生在借款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则可将借款人配偶列为共同被告,要求其共同偿还债务,以最大限度维护债权人利益。那么在民间借贷中如何维护债权人的权益?。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2022.02.0992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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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先生因为在澳门发生的民间借贷纠纷,大陆澳门两地互相推诿,在天用律所的帮助下,顺利通过调解的方式拿到所有欠款,利息,违约金,律师费全部由被告承担。
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545评论 -
生活中这类案件时有发生,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相互赠送礼物和金钱来表达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爱情中,双方应当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标准,也不要被感情冲昏头脑。为了避免双方在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情侣之间的转账可进行备注款项性质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如果能够查明转账款项用途,双方对此产生争议时该如何认定恋爱期间转账的性质?一般来说,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在特殊节日里转账的有特殊意义的数额,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法院无法支持要求返还的诉求。而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还。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双方往来款项超过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数额较大,一方主张是为促使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财物时,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上述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性质,从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姚平 437评论 -
欠债没有欠条证据怎么办? 欠债没有欠条证据的,债权人可以收集其他可证明欠款事实的证据起诉追讨债务。 没有借据,有其他证据材料能够证明借贷关系事实也行,比如说银行的交易流水、债务人承认借款事实的录音、录像等。对方欠钱不还,债权人没有欠条也是可以起诉的,但是需要一些间接证据来辅助,比如人证、聊天记录、转账凭证或电话录音等,证据越充足,案件赢的概率就越大,拿回借款的可能就越大。因此没欠条也并非就拿不回借款。收集证据起诉处理,准备以下材料: 1,起诉状,起诉状可以自己写也可以找律师代写;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准备起诉状份数; 2,准备证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对方发生纠纷的所有有利证据及复印件、及其他可能有帮助的证据及证人名单等。如果没有证据能够证明,那么权利将很难得到保障。
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846评论 -
欠钱不还怎么起诉? 欠钱是一件很常见的事情,但是当有人拖欠债务时,就可能会出现法律纠纷。如果你有人欠你钱,而他不还,你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来追回债务。但是要起诉成功,需要有一定的证据。 在起诉前,首先要明确的是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存在债权关系。一般情况下,可以通过书面合同、口头协议或者其他文件来证明存在借贷关系。此外,也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来判断是否存在借贷关系。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对于“无因合同”的规定就可以用作判断标准。 其次要有证明债务已到期并且未能支付的证明。一般情况下,应当准备好到期日前后的凭证或者协议文书来作为依据。此外,还应当准备好相应的电子数据、电子信函、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承诺书、会计凭证等文件作为补充依据, 使得整个交易流程都能够得到相应的佐证, 使得整个交易流程都能够得到相应的佐证, 使得整个交易流程都能够得到相应的佐证, 使得整个交易流程都能够真实可信地呈上法庭。 再者, 在立案诉讼之前, 还要对债务人进行必要考察, 相关考察方式包括: 办理相关民事行为能力宣告手续; 检验当事人是否存在隐匿、伪造、死亡或者无法找到; 检验当事人是否已将真实姓名、住所或者工作单位告之法庭。 此外, 还要考察一般性历史信誉情况。 在立案诉讼之前, 需要对历史信誉情况进行考察, 并收集相应材料。
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510评论 -
一、可以申请支付令,需要符合下面条件: 1.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有效。 2.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的义务仅限于给付金钱、有价证券。 3.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 4.支付令能够直接送达债务人。 5.支付令必须是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作出。 支付令受理费参照财产案件受理费的1/3收费。若支付令失效转入诉讼程序,债权人只需补交案件受理费,不会出现二次收费的情形。 支付令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同时基层人民法院受理支付令案件,不受债权金额的限制。 二、诉讼方式 1.确定管辖法院 起诉前要确定的首要问题是向哪个法院起诉。原告可以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都比较远,也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写起诉状 民事起诉状应当包含以下内容:① 原告、被告基本情况,原告明知被告下落不明的,应当在诉状中注明该情况,并尽可能提供被告的信息以及原户籍地;② 诉讼请求,内容应当具体明确,如系给付物的,应写明种类和数量;如系给付行为的,应写明为何行为或不为何行为;③ 事实和理由,是民事诉讼原告对其诉讼请求的佐证和支持;④ 署名和时间,由原告签名或盖章,并签署时间。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3.整理证据 这一步需要我们当事人准备证据资料,制作证据清单。对于欠钱不还这类案件,我们一般要提供借条、转账记录、催款记录等能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事实的证据,尽可能完整地还原借款过程、原告是否有催款、被告是否有还款等情况。证据主要证明两点:一是借款合意,二是支付凭证。 4.立案、缴费 即到被告人所在地法院提交起诉状并提供证据。法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 5.等待法院依法判决 在判决履行期内就对方在法院判决的规定时间内还款。 6.申请强制执行 在判决生效后,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对方仍然没把钱全给的,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和立案一样去法院走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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