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负责人能担任几家公司吗?

2022-01-01 13: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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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熙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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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 法人是法定代表人的简称,指的是由个人担任公司的法定的代表人;一个公司可以由多个股东组成,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只能有一个。一个人可以同时担任两个或者多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相关法律对此没有禁止。但在以下情况不适用:第一第二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第二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作为股东投资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第三法律无禁止性规定,就是允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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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王熙
2024-05-11 11:06:03
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中小企业协会调解中心调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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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申请人收到书面开庭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仲裁庭可以继续开庭审理,并缺席裁决。如果联系不上企业负责人,且经送达后企业负责人仍不出庭,仲裁庭可以缺席裁决。《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九条 申请人收到书面开庭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被申请人收到书面开庭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仲裁庭可以继续开庭审理,并缺席裁决。
  • 企业欠款被起诉的后果什么?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企业欠款被起诉的后果什么?

    内容:企业欠债被起诉的后果是:法院裁决分期偿还或者延期偿还、拒不还款的法院强制还款等,欠债行为一般属于民事纠纷,可以由双方结合实际来进行起诉处理,具体情况由法院依据法律规定来进行判决。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企业欠款被起诉的后果什么?欠钱不还被起诉会有什么后果人民法院会依法判决,如果人民法院支持债权人判决的,债务人需要履行债务,不履行的需要强制执行。还款时出借人应当出具收据,还款人应妥善保存收据。在法律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可以代表公司或企业从事包括付款在内的民事行为的。那么企业欠款被起诉的后果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2.09382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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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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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面对债务企业应该居安思危还是该铤而走险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面对债务企业应该居安思危还是该铤而走险

    内容:最近我们采访了中国追债网的负责人,想通过专业要债公司负责人的解答,让企业在面对债务问题的处理上能够豁然开朗。面对债务企业应该居安思危还是该铤而走险要知道居安思危在交易中未雨绸缪这是很普遍的问题,虽然我们可以为很多企业解决各类的债务纠纷,但是,我们认为最根本的不是到了债务出问题了才去想办法,而是要知道居安思危,或者说知道如何在交易中未雨绸缪。面对债务企业应该居安思危还是该铤而走险或许我们还想知道更深入的债务解决方法和对债务居安思危的管理策略,那么大家可以向专业的解决债务纠纷机构或者中国追债网进行咨询,希望大家在债务的问题上都能得到满意的答案。那么面对债务企业应该居安思危还是该铤而走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2.1074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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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施工企业的项目负责人应当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法律依据《建筑法》第四十五条 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第四十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 企业贷款不还法人会坐牢吗?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企业贷款不还法人会坐牢吗?

    内容:一些公司可能会为了逃避债务等风险,通过吹嘘诱惑让公司员工或者其他不相关的人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却对作为公司法人应承担的责任和风险一无所知,等到发现自己被坑了,才追悔莫急,其实,相比拥有法定代表人的虚名,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后果要严重的多,一旦企业出现债务问题等,法人有义务承担后果,给自己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甚至就此背上巨额债务,企业贷款还不上不会直接导致法人坐牢,关键在于其中是否有违法行为,例如抽逃资金等。

    周春花律师
    2023.06.29776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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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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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判处刑罚后不得担任任国有企业法人,经理,党支部书记,但取保候审只是犯罪嫌疑人,可以继续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 违法分包企业负责人被判刑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违法分包企业负责人被判刑

    内容:违法分包企业负责人被判刑

    赵金保律师
    2021.11.29317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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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未能及时追收企业账款该怎么办?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未能及时追收企业账款该怎么办?

    内容: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为了不少一个客户,往往对于客户未支付的账款迟迟未追讨,但这样很容易导致账款过诉讼时效而讨不回的风险。初步的催讨工作可由企业自行进行,在对方没有明确的付款意向或者进一步拖欠款项的情形下,可以委托律师或者专业催收公司介入。当然,如果非情况紧急,此刻可暂时不必采取法律手段,可由第三方出面斡旋,要求对方付款。并对对方公司的资产状况,业务状况、对方公司的主要负责人的情况进行调查,以获取进一步信息。有账款产生,企业就应该及时追讨,这是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限制下的要求。如果没有及时追讨,一旦过了诉讼时效,企业将很难追回账款。那么未能及时追收企业账款该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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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9134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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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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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人代表仅是公司对外参与民事活动的一个法律规定的代表,法人代表变更时,该公司的民事主体资格和民事行为能力以及民事责任能力均未发生变更,因此公司的原债权债务不受影响《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六条 企业法人申请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应当向原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1、对企业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2、对企业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3、由原法定代表人或者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第七条 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更换法定代表人需要由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召开会议作出决议,而原法定代表人不能或者不履行职责,致使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不能依照法定程序召开的,可以由半数以上的董事推选一名董事或者由出资最多或者持有最大股份表决权的股东或其委派的代表召集和主持会议,依法作出决议。
  • 企业转让,原负责人签的协议有效吗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企业转让,原负责人签的协议有效吗

    内容:另在2008年5月13日,原告与被告又签订了一份《矿山设备转让合同补充协议》,主要内容为由原告办理矿基扩边手续给二被告,一年内办好。2008年5月13日产生的《矿山设备转让合同补充协议》是主合同的从合同,该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并有第三人见证和签字,未违反有关法律的规定,不存在合同无效的任何法定情形。第四种意见认为,补充协议无效。本案中,原告依据转让合同约定,已将建材厂的三证变更到被告名下,原告已失去了订立补充协议的民事权利能力。综上所述,原告主张二被告应偿还其转让余款39.8万元的诉请,符合《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应予以支持。那么企业转让,原负责人签的协议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1.12.23477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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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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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程监理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可以为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工程监理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可以为

    内容:工程监理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可以为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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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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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人是法定代表人的简称,指的是由个人担任公司的法定的代表人;一个公司可以由多个股东组成,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只能有一个。一个人可以同时担任两个或者多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相关法律对此没有禁止。但在以下情况不适用:第一第二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第二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作为股东投资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第三法律无禁止性规定,就是允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企业负责人与法人的区别是什么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企业负责人与法人的区别是什么

    内容:法人是一家公司作为民事主体,法律所赋予的一种资格,每当有人问,“贵司的法人是谁?”的时候,大家都明白是在咨询公司说法定代表人是谁?接下来,大律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企业负责人与法人的区别是什么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段建国律师
    2021.10.20233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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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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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法人担任财务负责人的行为通常是合法的。法律仅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不可以担任财务负责人的;非上述三类公司的其他企业,均未禁止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时担任财务负责人。法律依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十六条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需要回避的直系亲属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配偶亲关系。
  • 企业债务逾期的解决办法!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企业债务逾期的解决办法!

    内容:对于信用期内应收账款,企业关心的是能否或有没有必要提前变现;对于逾期应收账款,则必须想办法尽快收回,应收账款逾期的时间越长,其收回的可能性就越小。企业对每项应收账款要落实责任人,限期收回。企业负责人必须重视和加强对应收账款的催收工作。企业有关部门还应分析收回应收账款的可能性,掌握客户最新的财务信息,防止客户转移资产和抵押物。那么企业债务逾期的解决办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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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可以。监事,是公司中常设的监察机关的成员,又称“监察人”,负责监察公司的财务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执行情况,以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规定的监察职责。在中国,由监事组成的监督机构称为监事会,是公司必备的法定的监督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一人,可以设副主席。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本法第五十二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第二百一十六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1、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2、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3、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4、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第五十三条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1、检查公司财务;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6、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 清理企业债权债务的方法有哪些?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清理企业债权债务的方法有哪些?

    内容:清理企业债权债务的方法1、债权的管理办法公司的债务与债权处理总体思路:依法清欠,有情操作;盘整存量资产,激活僵化财源。清欠目标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个人,并配套相应的激励措施。防止侵占、挪用债权清理回收物资和资金的现象发生。清查、审核后予以认证,项目负责人对认证情况签字。(二)债务清理奖励政策对已确认的债务,按债务核减额10%的提取费用,用于债务核减工作中所发生的经费及奖励突出贡献人员费用。那么清理企业债权债务的方法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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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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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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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务负责人可以通过下列方式来解除绑定的企业:1、在国税局新的电子税务局系统中进行修改;2、前往税务局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填写财务负责人税务变更表格,携带财务负责人以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新财务负责人的任命书,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以及复印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 企业债权债务清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步骤方法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企业债权债务清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步骤方法

    内容:最后,企业处理债权债务的方法缺乏应有的科学性。因此,企业需要对债权债务清理采取横向管理的措施。其中,按照交易事项划分是将每一项债权债务对应的经济往来的部门作为本次债权债务清理的责任部门。其中,责任部门的行政负责人为本次债权债务清理的首要责任人,其他人员根据与该项经济往来事项的远近关系分为主要和次要项目责任人。那么企业债权债务清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步骤方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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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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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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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破产债务清算中对法人是怎么处理的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企业破产债务清算中对法人是怎么处理的

    内容:当企业无法继续经营下去的时候就会去申请破产,不然等企业的债务慢慢增多带来的影响会更大,对于企业法人来说破产是个艰难的决定。有限公司形式的法人在负债时,由公司以全部财产承担,不需股东个人承担,成立时有出资瑕疵的情形除外。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人员,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担任任何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为法人代表必然具有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这些身份中的一个或者多个,如果被被认定为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则可能承担民事责任。综上所述就是对此问题的具体阐述,所以如果真的有出现企业破产的现象法人也知道如何应对。那么企业破产债务清算中对法人是怎么处理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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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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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年金,退休时咋领?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企业年金,退休时咋领?

    内容:有不少读者非常关心,企业年金跟自己关系大吗?换工作会不会影响年金领取?退休时,这笔钱该怎么领?人社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当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也可以将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全部或者部分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合同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同时,出国(境)定居人员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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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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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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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负责人与法人的区别: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定代表人必须是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能够代表法人行使职权。法定代表人可以由厂长、经理担任,也可以由董事长、理事长担任。企业负责人是经营单位及分公司的登记注册事项之一。负责人是指代表经营单位及分公司行使职权、主持经营单位及分公司生产经营或服务活动的人。一般由经营单位或分公司所从属的上级法人单位任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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