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修路可以强制征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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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那么政府如何解决个人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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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住房公积金制度就是自1999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颁布后开始强制执行。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按照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的,职工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且为提取人出具提取证明。履行住房公积金缴存义务的职工,在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应当提供担保。那么住房公积金相当于强制保险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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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从法律角度第三者责任险和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是两种性质截然不同的险种不能混为一谈。第三者责任险是保险法规范的商业性财产保险的一个险种。因此保险公司承担第三者责任险是一种合同项下的义务是当事人之间自由设定的体现的是“意思自治”原则功能是为被保险人填补损失。而交法第五百三十二条规定的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是一种法定的强制性保险国家公权力出于对“弱势群体”的保护要求保险行业承担一定的社会保障功能体现的是“社会福利”原则。由于目前相关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尚未制定实施因此保险公司并没有实行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这一法定强制性保险。那么政府和保险公司谁应该为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负责。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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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社会抚养费如果法院强制执行不会加倍的;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公共社会事业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那么农村社会抚养费法院强制执行会加倍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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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三坚持教育与强制相结合原则市场监管部门按照《清单》对当事人决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通过责令改正、提醒、告诫、约谈等措施,教育引导当事人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清单》的一般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可以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深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规定,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制定了《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领域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以下简称《清单》)。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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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法律分析村委会欠修路工程款迟迟不给已经经过了七年,已经超过了法定的诉讼时效了,这时起诉败诉的概率会很大,只能通过和对方协商解决,诉讼时效是对权利人的督促,实际上也是对义务人的保护,如果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经过一定的期间,又没有其他事由致使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则诉讼时效产生法律效果,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你可以用村委会欠你工程款的欠条向镇政府求助,请求镇出面帮助解决,若镇政府也无法解决你可以向县信访局举报村委会,也可以用村委欠条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村委会欠钱不还,(起诉前你可以先和村委会再协商一下,并告诉村委会准备起诉让法院来解决)&lsquo。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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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父子宅基地相邻房屋建成一体被镇政府认定违法建筑强制拆除合法吗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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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针对修路所占地块用途及性质的不同,各省区市农村修路占地补偿标准不一,具体看当地人民政府发布的相关修路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道路建设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点工作,农村的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涉及到土地的征用,就需要依法对被征收人进行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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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政府欠工程款不给,当事人可以先通过协商来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调解或者作出相应的判决。可以先到监督部门去投诉,如果监督部门在规定时间内没有答复或者投诉人对于回复不满意,可以向法院起衫御诉拖欠工程款的政府。如果法院判决还款后仍拒不还款的,承包商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监管部门应该在三十个工作日内进行处理。如果质疑方对监管部门作出的处理结果不满意或者监管部门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对投诉案件进行处理的话,质疑方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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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一年后,经诊断评估,对于戒毒情况良好的戒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可以提出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最长可以延长一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要根据本行政区域内戒毒工作的实际需要,制订建立强制戒毒所的统一规划,报政府批准后实施。需要建立强制戒毒所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要及时向政府报告有关情况和建所计划,解决必须的财力、物力、人力,尽快开展强制戒毒工作。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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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总之,修路占用林地补偿标准是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公平的重要工作,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和维护公平,修路占用林地补偿标准成为了重要的议题,为了加强修路占用林地补偿标准的推进和实施,需要政府、企业和公众共同努力,为了保护生态环境的完整性,与修路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了占用林地的补偿标准,那么,修路占用林地补偿标准是如何确定的呢,只有解决这些问题,才能保证修路占用林地补偿标准的有效实施。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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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4月17日,河南省滑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政府强制拆迁而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被告滑县赵营乡人民政府因无法定职权,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被判违法。2007年9月6日,被告组织人员对原告的五间房屋进行了强制拆除。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滑县赵营乡人民政府依法具有对本行政区域内村镇规划建设进行管理工作的法定职权。所以,本案中,作出决定的机关即赵营乡人民政府对于其作出的拆迁通知,应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本身是不具有强制执行该行为的法定职权的。那么一乡政府自行强制拆迁属越权被判违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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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房屋强制拆除执行程序1、在政府作出责成决定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尽量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不能立即交于被拆迁人的拆迁人应将物品存放在合适的仓库中同时拆迁人应制作通知书通知当事人在定期限内领取物品。逾期不领的拆迁人应办理提存。那么房屋强制拆除执行程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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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根据规定,乡、镇人民政府依法具有对本行政区域内村镇规划建设进行管理工作的法定职权。乡、镇人民政府可以向当事人下发拆迁通知或决定,拆迁通知或决定送达后,如果当事人既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主动拆迁,乡、镇人民政府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所以,乡、镇人民政府作出拆迁通知后,应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本身是不具有强制执行该行为的法定职权。综上,乡、镇人民政府作出的强制拆除房屋的具体行政行为超越了其法定职权,依法应予撤销。那么乡政府自行强制拆迁属越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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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制裁。《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那么个人债务危机找政府帮忙可以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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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件结果几乎让办案律师要哭…… 客户2020年承包的某镇政府的修路工程,工程竣工后,某镇政府以“走审批流程”为借口拒付工程款,律师介入起诉后,在办案过程中阻力重重,历经千辛万苦200余万的工程款胜诉判决终于拿到了👏👏👏
我们是给那个乡政府修路啊,400多万一直拖着,拖了我有一年一年半了,是只拖你这一个环节,还是所有环节都拖,有四个项目同时拖着都拖,那完了还有几个哥们儿也也拖着,呃,他可能是现段,呃,现阶段不是特别的宽裕,但是的话,政府之间它是有很多项的,大家都知道啊,它有不同的专项,对他是挪挪呀,对,所以这个事的话要怎么一定要谈,一定要通过谈判,我们现在天津那个案子目前应该快谈成了,如果打官司实话讲那遥遥无期的,所以的话就是通过谈判来给你解决,打官司不行,打官司行是行,你耗不起啊,啊,那你周期太久了,对不对啊,另外一个就是你周期太久是多久,常规的一审是3~6个月啊,二审三个月,这只是一个最基本的常规的啊,啊,如果说在这个过程当中再去做鉴定,鉴定的时间会记。
啊,那你不记是什么意思,就也不知道啊,那有的案子子两三年,那你等得起吧,你肯定等不起的,就和乡政府的话,一定是通过谈判来解决他,他一定有其他专项的钱,咱们无非就是说怎么样让他优先还你钱,那咋谈呢?全凭一张嘴啊,我们谈你们,你们谈不也是一张嘴吗?我们是一张嘴啊,但是的话能谈成啊,而且的话还是有成功经验的啊,但是你在和政府有争议的时候,你怎么解决它,其中有很多的技巧和方法的,这个是需要经验来进行处理的。
近两年全国建筑市场不景气,发包人也面临着巨大资金压力。然而有的发包人虽然无力支付工程款,但其公司的股东却各各富得流油。那面对这样的情况我们该如何讨要工程款呢?今天我就来给大家支几招,认真看。 1、很多拖欠工程款的案件是由于违法分包和非法转包造成的,实际施工人在起诉发包人时应当同时将业主(包括开发商、政府、项目所有人)列为共同被告。这样就加大了取得工程款的几率。 2、通过专业的建设工程律师尽快取得法院生效判决。很多施工人被拖欠工程款时,往往存在观望和侥幸心理,期待着发包人能良心发现,因此错过了最好的诉讼时机。如果没有法院的生效判决,任何强制措施都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3、就建设工程主张优先受偿。依法施工人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主张就涉案工程优先受偿,而不专业的律师往往不知道或者不会合理使用此条法律规定。 4、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查封被执行人财产的主要手段是账户查封,很多发包人账户中虽然没钱,但该账户如果不能使用对其影响巨大,因此其在账户被封后往往会积极解决欠款问题。 但如果经法院调查确定发包人无执行能力,大部分施工人(包括律师)就不再继续处理或者不知道如何处理了,其实此时我们可以因发包人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而申请发包人公司破产,在清算过程中查找股东有无违反公司法的情形,一经查实可依法向股东主张权利。同时还可以向法院申请限制高消费等措施,进而实现取得工程款的目的。
【天用案例】乡镇政府拖欠277万工程款,敢怒不敢言,怎么办?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乡镇政府拖欠工程款277万元,起诉后案件胜诉,乡镇政府仍拖延支付,查询名下未发现银行存款,怎么要回工程款? 工程完工 乡镇政府拒不支付工程款 2021年1月29日,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功中标某乡镇人民政府发包的“×××村委综合楼”工程,工程中标价3170000元,并于2021年7月28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约定:“基础工程竣工后,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30%工程款;主体工程竣工后,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35%工程款;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32%工程款;剩余3%工程款,待工程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李总对于成功中标喜笑颜开,且对此项工程信心满满! 他想着“这是政府的工程,后期工程款应该不会出现差池,而且还能在乡镇政府面前留下一个好印象”,于是他带领施工团队辛辛苦苦依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 施工过程中,签证增加工程款102340元。2022年11月28日,该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然而,事情并非如李总想象中那样顺利,乡镇人民政府在施工期间,仅仅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支付了一小部分款项,从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判决胜诉 获得277万工程款 李总陷入了深深地焦虑之中,他曾多次尝试向乡镇政府提出付款要求,但对方总是找借口拖延,甚至有时负责人根本就不见他。 这样的情况持续了几个月,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由于资金紧张,运营已变得十分困难。 此时,李总感到了深深地无助和绝望,如果再这样下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可能会因为资金链断裂而垮掉。 然而,尽管心中有无数的不满和愤怒,李总对乡镇政府却是敢怒不敢言,万一不小心得罪了乡镇政府,以后的企业发展甚是堪忧! 在犹豫与纠结的挣扎中,李总决定寻求法律帮助,向北京天用律所进行咨询,天用律所专案组对案件进行多角度、深层次的分析后,给出了解决方案。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施工合同纠纷为案由起诉了乡镇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于2023年8月21日出具判决书,判决乡镇人民政府支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工程款277万元。 多方寻找财产线索 保障执行 一审判决生效后,乡镇人民政府仍然未按判决书约定还款。虽然天用律所多次与乡镇政府负责人积极沟通,但是效果不大。 天用律师积极转变办案思路,抓紧时间立执行案。好在该省份作为试点法院,效率比较高,不到半个月就成功立案。 但是经法院的查控系统查询,被告名下未发现银行存款。但是被告作为政府机构,与普通的法人主体毕竟不一样。 条条大路通罗马,天用律师积极与李总沟通,让其打探一下身边的人,尤其是与政府合作的人,看看有没有相应的支付账号。 天用律师的这个方法果然起到关键性的作用,最终发现了乡镇政府的两个账户,提供给法院后,冻结了其700余万元! 现被执行人已全额冻结款项,后续等待划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277万元工程款的执行回款有了有力保障! 办案亮点 政府作为被执行人,会有其特殊性,往往查控系统很难发现财产线索。我们不能仅仅依靠系统查控,而是需要多方面寻找财产线索,积极查找政府常用的银行账户,从而拿到执行款项。
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