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多长时间不行使债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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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债权人于债务人实施减少财产等法律行为危害其债权时,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债务人的行为是否危害债权,应以债务人实施行为时的客观情况为准,并由债权人的负举证责任。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该撤销权消灭。那么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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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撤销权的时效为一年,最长是五年,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其撤销权,如果在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则撤销权消灭,撤销权应当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但债权人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则撤销权消灭,撤销权应当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但债权人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则撤销权消灭。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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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对于债务人,债务人的行为一经被撤销,视为自始无效。一年的除斥期间,指债权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这是债权人撤销权的一般除斥期间或普通除斥期间五年的除斥期间,指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这是撤销权的最长除斥期间。那么债权人如何行使撤销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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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九条,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主债权诉讼时效期满后,抵押权人丧失的是抵押权受法院保护的权利即胜诉权,抵押权本身并未消灭。诉讼时效是指法律规定消灭胜诉权的期限,即公民或法人在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的期限。诉讼时效届满并不消灭实体权利,这就是说,诉讼时效届满,导致权利人的胜诉权消失,人民法院不再予以强制保护。但是,权利人基于民事法律关系所享有的民事权利仍然存在,所以,义务人在诉讼时效届满之后自愿向权利人履行义务的,权利人仍然有权接受。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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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第五百四十条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五百四十一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第五百四十二条债务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行为被撤销的,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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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为维护债务人的债权,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申请代位权,行使债务人的债权。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必须履行善良管理人的义务,否则因违反该项义务而给债务人造成损害的,由债权人予以赔偿。②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对债权人的债权提出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债权人的起诉。那么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应当具备哪些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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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债务人无偿赠予房屋,债权人可依法行使撤销权吗如果债务人无偿赠与房屋,影响了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债权人可以依法行使撤销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无权处分行为。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那么债务人无偿赠予房屋,债权人可依法行使撤销权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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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债权人撤销债务人离婚协议中的财产约定条款应当在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且在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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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债权人不行使抵押权怎么办债权人不行使抵押权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还款,如果超过债权诉讼时效仍然不履行的,抵押权就不受保护。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那么债权人不行使抵押权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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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如果债务人具有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保全其债权。第五百四十条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五百四十一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债务人的行为危害债权,是指债务人的行为会导致其作为债权担保的责任财产减少,使债权人的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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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为了督促权利人及时地行使撤销权,保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合同法》对此做出了规定。那么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时限是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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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行使代位权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必要的费用,如往返的差旅费等,由债务人承担。债务人在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后,不得再为妨害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处分权,包括不得对次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而且应参加诉讼。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债务人是否怠于行使债权应由债务人负举证责任。那么债权人行使代位权费用由谁承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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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债权人何时能行使撤销权案例:王某2007年为朋友借款作担保。李某因执行主债务人财产不够清偿,2015年申请撤销王某赠与房屋的行为。本案中,王某作为李某的债务人,李某对于王某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有撤销权。因此,王某不再享有撤销权,依法不能行使。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那么债权人何时能行使撤销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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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我国,法律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定了债权人享有撤销权,即撤销债务人处分自己债权行为的权利。债权人撤销权行使范围有多大1、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2、债务人放弃其未到期债权;3、债务人放弃债权担保;4、债务人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5、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注意撤销权的行使范围应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那么债权人撤销权行使范围有多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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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那么债务人放弃继承权以逃债债权人可否行使撤销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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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沉浮,正义终至】 曾经因故身陷囹圄,五年水产生意搁浅。 亲侄趁势收其债权,连金饰也据为己有。 出狱后百般抵赖,矢口否认。 幸而天理昭昭,法律明鉴—— 法院一锤定音:必须全部返还! 感谢所有信任与支持,公道虽迟必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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